明朝与吐蕃关系史

明朝与吐蕃关系史是指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关,于北京建立清朝前这期间内与吐蕃(明代常称为西番,包括今西藏及青海等地藏区)的关系史。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洪武年间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等军事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永乐至正德以册封僧俗首领为主,受册封者定期朝贡,明廷则给予丰厚回赐。册封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实际管理意义。该段历史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受封,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历200余年。有明一代,蒙元扶持的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帕木竹巴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吐蕃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明廷鲜有参与。

明代朝野所绘地图常将吐蕃画在明帝国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学者常将明朝对藏政策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视为因地制宜的管理模式。当代学者对明朝是否统治吐蕃、明朝对于吐蕃的统治程度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议。争议部分来自两种互相冲突的观点。天朝不能与外国平等交往,凡是外地来使朝贡,天子予以封赏,认为这是政权表示臣服于中国。实际上这种朝贡是以高明的收买换取忠诚。而藏人则忽视朝贡的臣服含义,不认为供施关系代表丧失主权。这两种观点的争议延续至今。

背景

依照官修《明史》的结构,吐蕃不是明帝国的一部分。《明史》依循中国正史传统结构,分成〈本纪〉、〈志〉、〈表〉、〈列传〉,其中〈地理志〉记述明帝国疆域,吐蕃不在其中。外国部分放在〈列传〉,其中〈土司〉与〈外国〉后有〈西域〉,属于吐蕃的乌思藏大宝法王、...朵甘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等列入〈西域三〉,放在最后。

明朝所绘地图

《大明一统志》(1461年)

《山海舆地全图》

明朝朝野所绘地图常将西藏画在明朝之外。据明朝官修《大明一统志》图叙:“天命统一华夷,幅员之广,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南越海表,北抵沙漠,四极八表,靡不来庭,而疆理之制,则以京畿府州直隶六部,天下分为十三布政司,...以统诸府州县,而都司、卫所则错置于其间,以为防御。...而边陲之地,都司、卫所及宣慰、招讨、宣抚、安抚等司,与夫四夷受官封、执臣礼者,皆以次具载于志焉。”文中“西极流沙”的流沙河是明朝与吐蕃的界河。该书卷八十九将吐蕃(书中称“西蕃”)列为朝贡、封官的“外夷”(在“华夷”之分中并非“华夏”),不设行政性质的布政司,而设军事性质的都司、宣慰司及招讨司。

吏部尚书桂萼献《广舆图叙》给明嘉靖帝,圣旨说:“明白切要,具见体国经济至意。图本 ... 副本存留内阁”,而该图将西番及星宿海画在国界外。17世纪初《王泮题识舆地图朝鲜摹绘增补本》是明朝地图,吐蕃(包括安多、康区)不划入疆域。《三才图会》中收录的《山海舆地全图》是世界地图,将“西番”列为“大明国”之外的国家。当时欧洲人所绘中国或亚洲地图也将吐蕃画在中国之外。如荷兰彼得·凡·德尔于1680年出版与法国首席皇家地理学家纪尧姆‧德利尔(英语:紀堯姆‧德利爾)于1700年及1706年出版的地图。

明嘉靖年间任行人(职“抚谕诸蕃”)的严从简撰《殊域周咨录》录四夷事,吐蕃被列入西戎类,与明朝边患的鞑靼、女真同属四夷。崇祯年间任兵部职方司(职绘制地图)的陈组绶绘《皇明职方地图》,其〈皇明贡夷年表〉说洪武16年10月给诸番国勘合文册,是时已有59国,西番在该表被列入西夷类,排在“东夷”日本之后,乌思藏三年一贡。该表明列西番的明帝国“都指挥使司”等衔,显示作者不认为封官衔表示该国属于中国。

《中国历史地图集》对1433年明朝疆域的描绘。吐蕃等羁縻地区不加区分划入疆域。

哈佛大学出版的地图对1415年明朝疆域的描绘。吐蕃等羁縻地区不划入疆域。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吐蕃,着令归顺明朝。诏书说到朱元璋“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诏书意思是大明统一了中国,为天下主,外邦的吐蕃应该归顺。同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丞宣布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1370年,明朝军队攻取洮、岷等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遂降明。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陆续归顺明朝。1371年,吐蕃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的五世孙)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吐蕃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属下官吏也授千户、所镇抚等职。1372年,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明太祖,表示归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一颗。他还先后两次向明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级官职。

1373年正月,当时控制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权首领的称号)释迦坚赞(即《明太祖实录》所记的“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在被明太祖封他为灌顶国师后,遣使入朝,贡以佛像、佛书、舍利。在此之后,藏族地方的大小僧俗首领,也纷纷来到首都南京请封,明朝一律授给他们以新的官职和封号。如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职,以及国师等封号。对于新封的藏人僧俗首领,明太祖要求他们“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以共乐太平”。

根据明朝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毛纪等人的上疏“乌思藏地方僻在西陲数千里之外,其地习俗鄙恶,语言侏离,与中国悬绝。中国之人亦鲜有使其地者。祖宗之时,番僧虽尝入贡,赐以法王国师等号,不过命之空名虚秩。居其本土,藉以抚化番众,无扰我边境而已”。[25]明朝与西藏的往来不过是为了保持中藏边界安宁的举措,并不认为明朝应该与吐蕃保持密切关系,而视其为化外之地。清代笔记也记载了“当明正德时,始以活佛闻于中国。武宗遣中使率将校十人、士千人迎之,达赖不愿行,国人匿之。将士欲威以兵,为番人所败,遁还”,表明明廷并不能实际干预西藏的喇嘛事务。

明朝对藏政策

“太祖惩于唐世吐蕃之乱,思所以制御之者,惟因其俗利用僧第,使之化导以为善”,明初对西藏僧众推行“厚赏羁縻”的政策,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众多国师。经过洪武、永乐年间明-藏之间的往来,吐蕃同真腊、琉球等国一样纳入了明朝的朝贡体系。

中国当代学者对于明朝对藏政策的主流见解是“因俗以治”、“多封众建”、“羁縻怀柔”,认为明朝对西南藏族地区基本承袭元朝统治管理的办法。而海外西藏学者则认为大蒙古国退缩漠北后,蒙古与西藏供施关系依旧。而明代中国与西藏之间,既无互属关系,也无供施关系。至于明王朝曾对西藏各派高师赠以封号,类似于蒙古赠予达赖喇嘛的荣誉称号,就属于友好往来或笼络外交。明朝没有与西藏建立明确的政治关系,而西藏高原在7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由西藏自己的君主与宗教阶级上层来统治。

因俗以治

对于藏区的军事机构设置,明朝先后在西北藏区设立洮、河、岷、西宁四卫,在今甘、青、川部分藏区以及卫、藏地区设置“朵甘卫”和“乌思藏卫”。1374年,复于河州设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同时升“朵甘卫”为“朵甘行都指挥使司”, 升“乌思藏卫”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明太祖为此下诏晓谕诸部:

朕自布衣开创鸿业,荷天地眷佑,将士宣劳,不数年间,削平群雄,混一海宇。惟尔西番朵甘、乌思藏各族部属,闻我声教,委身纳款,已尝颁赏授职,建立武卫,俾安军民。尔使者还言,各官公勤乃职,军民乐业,朕甚嘉焉。尚虑彼方地广民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兹命立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其朵甘、乌思藏亦升为行都指挥使司,颁授银印,仍赐各官衣物。呜呼!劝赏者,国家之大法;报效者,臣子所当为。宜体朕心,益遵纪律。

同时分别任命管招兀即儿和锁南兀即儿为乌思藏、朵甘都指挥使司同知,并赐银印。后又升“行都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1375年于阿里地区再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各级官吏的官阶品第由明中央统一规定,颁给印信、号纸,令其“绥镇一方,安辑众庶”,并直接向明中央负责,事无大小,均可启奏“大明文殊皇帝”。

明朝在确定藏族地区的都指挥使司、卫、所的体制后,陆续委任藏族首领担任都指挥使司和卫所的官职。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贡、嘉玛等故元万户府首领为乌思藏的行都指挥使或都指挥佥事等职,对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内邬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则称为寨官。后来在了解帕竹政权的情况后,明朝就开始任命帕竹政权的主要宗本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并且进一步在内邬宗和仁蚌宗这两个最大的宗设立了行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区封授的指挥使、都指挥使佥事、千户、百户等官职都准予世袭,但是重要官职的袭职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并换发敕书和印信。


明朝对藏军事规划

都指挥使司乌思藏、朵甘



乌思藏宣慰司分司印


朵甘卫都指挥使司印

指挥使司陇答宣慰使司朵甘、董卜韩胡、长河西鱼通宁远招讨司朵甘思、朵甘陇答、朵甘丹、朵甘仓溏、朵甘川、磨儿勘万户府沙儿可、乃竹、罗思端、别思麻千户所朵甘思、所剌宗、所孛里加、所长河西、所多八三孙、所加八、所兆日、纳竹、伦答、果由、沙里可哈忽的、孛里加思、撒里土儿、参卜郎、剌错牙、泄里坝、润则鲁孙

军事设置

安多

明朝在安多藏区的建制主要是军事性质的卫所,一方面承认世居其地的土官酋豪的世系特权,一方面派遣汉族流官,以流管土,以土治番,土、流官员皆为武职,听命于兵部调遣。

按明朝官制,军职流官分八等,即:都督及同知、佥事,都指挥使、同知、佥事,正、副留守;而土官则分九等,即: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卫、所镇抚,正、副千户,百户,试百户。自都督府、都指挥司以下各司,包括土司,必须严格执行命令,“各统其官兵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但土司之管有如佥事、镇抚、千户、百户等皆无岁禄。各卫所的统辖大权一般都由汉族流官掌握,土官只是“为之佐”。但这一情况在1437年二月发生改变,明朝开始给陕西河州、洮州、西宁等八卫土官发放俸禄。

总的来说,整个安多藏区都在陕西布政司辖区之内。明朝在安多藏区设置的卫所在明朝一代前后期变更较大,以下是明初在安多设置的卫所:

除了设置卫所,明朝还封派皇族子弟到安多藏区就藩,如1391年明太祖封十八子庄王朱楩于岷州(今甘肃省境),1392年封十四子肃王朱楧于甘州(今甘肃省境)。1395年正月丙午,河州卫指挥使宁正兵助封于秦州的秦王朱樉征洮州(今甘肃省境)叛番,由此可知分封的藩王是直接插手管理甘肃事务的。

明朝还在宗教寺院周围设置卫戍。比如岷州卫的大崇教寺,因其地位显赫,岷州卫动用其七分之一的士卒予以护寺。

为了协调安多藏区佛教与朝廷的关系,明朝在安多一并设置番僧纲司,较重要的有:

康区

明朝先后派许允德、克新、巩哥锁南等前往朵甘、乌思藏招抚。1370年,康区的故元镇西府的镇西武靖王主动向明朝左副将军邓愈请降,后入觐。1371年十月,明朝在康区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1371年二月,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大批故元旧官来朝进贡,乞授职名。于是其人分别授予了朵甘卫的指挥、佥事及其下属机构的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职。其中,锁南兀即尔被任命为朵甘卫指挥佥事。同年十月,在送交故元司徒印后,锁南兀即尔被升任为卫指挥同知。1373年,朵甘卫和乌思藏卫一同升为行都指挥使司,隶属于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管招兀即尔为都指挥同知。同年十二月,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以赏竺监藏等七人为朵甘都指挥同知。

在明朝任命当地政教首领行使官府职能的同时,明朝还掌握对当地官员升迁、承袭权力过程中的的审批、允准权。如1430年五月,朵甘都司都指挥使撒力加监藏上奏朝廷,称年老乞致仕,请求以其子星吉儿监藏代职,明廷乃从其请;1441年四月,朵甘都司大小首领派使入朝,上奏都司内部的人事变更事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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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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