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雍是谁,为何要一把火烧了皇宫?刘娥知道后又是什么反应?

范雍,字伯纯,河南人,祖籍太原。他出生于一个官僚士大夫家庭,其曾祖是后蜀宰相范仁恕。范雍祖父范从龟曾为后蜀刑部侍郎,后随孟昶归宋,终于左屯卫将军,累赠太傅,葬于河南洛阳。范雍的父亲范德隆,以父荫为合肥郡监军,其在范雍十岁的时候就已过世,他的去世使得范家经济形势急剧恶化,但是范雍从小“警悟过人,挺然国器”。

范雍于咸平三年春中进士第,这一榜的权知贡举为洪湛,同知贡举的有知制诰王钦若、直集贤院赵安仁。共取进士四百一十四人,分为五等:第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等赐进士出身,五等赐同《三传》、同《学究》出身。

状元是阆州西水人陈尧咨,榜眼是淄州邹平人周起,第三名为洪州奉新人胡用庄,除此之外,吕夷简也是本榜进士。关于范雍所中进士的等级,史书中未有详细记载,但可从范雍释褐初授官为洛阳主簿可得知,范雍初授官为洛阳主簿,故其次等大致于三等以下。

范雍进士及第年仅22岁,虽然名次不算太高,但是这么年轻就进士及第,也是比较罕见,可谓是少年得志。范雍初任洛阳主簿曾被当地“头目”要权,他不畏强权,抵死不从,后来他的这种行为被路过洛阳的张詠所耳闻。

张詠对其非常赏识,而且还还特意为此写信给他的好友寇准,向他介绍范雍的才干,寇准也将范雍记在心里,并对范雍以后的仕途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大概在咸平七年,范雍从洛阳主簿调任钱塘尉,秩满后任大理丞,后迁为殿中丞,知端州。后回京献自己所著的文章二十卷,晋升为太常博士。大中祥符八年,范雍迎来了自己仕途中的一个小高峰,他被寇准推荐担任河南通判。

寇准在大中祥符八年四月,攻击林特不成,反惹真宗恶感而遭罢免,后被任命为河南府的官员。由于他以前未担任过河南府地区的官员,所以他需要一个了解当地情形的人来充当自己的副手,这时范雍的名字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其实范雍被寇准征辟为自己的副手,是有自己的优势的:

首先,范雍是河南府本地人,而且咸平三年还担任过洛阳主簿,所以他对河南府地区的情况有很深的了解;

其次范雍精于吏治,范雍在担任洛阳主簿时,其才干就被当时名臣张詠所赏识,还特意写信给寇准称赞其能。

鉴于以上优势,范雍被“寇准辟为河南通判”。

可能是在任时间过短,亦或是其他原因,范雍在河南通判的任上有何作为,史书中未加记载,现在唯一可知的就是范雍在担任河南通判时,曾记录下寇准所创作的诗作。目前已知的寇准诗集有两种,一是寇准在知巴东县时自编的《巴东集》,可惜早已散佚不传;二是范雍所编的《寇忠愍诗》。

大概在大中祥符九年,范雍从河南府回京,改任屯田司员外郎、主判三司开拆司。

天禧三年六月乙未,黄河在滑州决口。虽然此前黄河已多次在滑州地区决口,但此次黄河决口造成的后果却格外严重。面对此等惨境,北宋朝廷立刻派遣人员开始进行治河工程。步兵都虞候、英州防御使冯守信上言自己祖籍滑州,对滑州的地形非常了解,于是他被任命为修河都部署,知滑州,主持修河大业。

冯守信不负众望,但工程进展过快也造成一些不良影响,不仅出现“民不堪命”的现象,还出现修河工大量逃亡的情况。面对此等情形,北宋朝廷急需一个可以有效调节工期紧急和修河工不堪受命两者之间的矛盾。这时,范雍就走进了真宗与宰辅的眼中,大概在天禧三年下半年,范雍被任命为京东转运副使,负责滑州塞口的调度和后勤工作。

范雍能够担任京东转运副使,相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寇准和李士衡之助。

天禧三年六月戊戌至同年十二月,此时的宰辅共有7人,他们分别为同平章事向敏中、寇准,参知政事李迪、丁谓以及知枢密院事曹利用和同知枢密院事周起、任中正。其中范雍曾担任过寇准的副手,寇准对其的才干、性格有很深的了解,相信也应该正是寇准最先推荐范雍的。

而向敏中是寇准的同年,李迪是寇准的好友,丁谓对寇准的尊敬程度绝不亚于对待皇帝真宗,所以他们也不大可能去反驳寇准所推荐的人选。李士衡时任三司使,范雍是其属下,虽未有记载言范雍与李士衡的关系,但以范雍的精于吏治,应该也受到李的赏识。

于是在寇准、李士衡的推荐下,范雍临危受命,转任京东转运副使。

范雍上任后,虽然此时的救灾形势极为严峻,越早堵上决口越能减少损失,但是如果一味地强调工程进度,不顾百姓、役夫的承受能力,反而可能得不偿失,若引起民众动乱,则会雪上加霜,反而破环原有的治河策略。于是范雍主张“与民缓期”,磨刀不误砍柴工,最后“先期而河堤成”。到天禧四年二月,困难解决,范雍也因功进度支员外郎、河北转运使。

在担任京东转运使期间,范雍不但在协理治河方面有功,而且在宋代档案管理上也作出了贡献。

北宋河北路的政治军事地位的特殊性,使得该地区成为北宋地方驻军最多的地区之一。而数量庞大的驻军所需要的军粮光靠常赋中的粮草收入已是无法支撑,这又使得入中成为北宋政府筹措军粮的又一重要途径,但是入中的高昂费用却使得政府难以维持。

范雍担任河北转运使后,面对这种情形,决定转变策略,部分放弃雇佣商人入中来弥补本辖区军粮供应不足的策略,而是委托其他地区的官府帮助自己进行粮食收购,减轻商人入中在军粮供应中的比重,使边区的军粮储备体系正常化,同时也可以减少国家因鼓励商人入中而付出的巨额支出。

范雍注意到德州、博州地区的农业发展较好,可以在委托当地政府代为收购粮食,然后通过水路运输到河北路沿边地区。范雍的这种办法有效地解决了河北路沿边军粮储备不足的问题,直到范雍去世后多年,仍在使用。

大概在天禧五年,范雍从河北转运使转任陕西转运使。陕西路同河北路一样,在北宋地方区划中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此地也驻扎着一大批的军队,且相比较河北路而言,陕西路的环境更加恶劣,入中难度更加高,花费也更大,故此地军粮的供应也同样成为困扰范雍的一大难题。

而范雍为解决此类问题,革新“以池盐募民入粟于边”的方法,用食盐贩卖的厚利来诱使商人积极入中,让商人将粮食运至陕西地区,不再像以往一样给以解盐交引,让其去京城兑换,而是直接让其在当地兑换解盐。这样不但解决了陕西地区解盐积压的问题,还可以减少商人的麻饭,从而得到商人的欢迎,而范雍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陕西地区军粮匮乏的难题。

天圣元年,范雍以工部郎中为龙图阁待制,充任陕西都转运使,在此任期内,范雍将目光放在沿边地区的弓箭手身上。当时朝廷有决议让原州近500人的弓箭手放归于农,但是范雍认为这些弓箭手熟悉当地的环境,且谙熟弓马,对于沿边戍守有极大的优势,于是奏请取消此政策。

天圣三年六月,环州、原州地区的羌族发生叛乱,范雍被任命为陕西缘边体量安抚使。范雍到达陕西地区后,立即开始了抚平边衅的职责。首先,范雍亲自面见环、原二州蕃族酋长,向他们说明厉害得失,使其继续归属于北宋政府的统治之下。

接着,范雍请求免除陕西沿边受兵灾民众的赋税。

最后,到九月,范雍回到京师开封,向宋仁宗上奏此次安抚陕西沿边蕃族的情况,并建议将以前蕃族犯罪罚羊的处罚措施改为罚钱,罪行较轻的,用北宋的法律来进行罚钱处罚。

总之,范雍的这项进言,拉开了北宋政府以“汉法”治蕃部的帷幕,直到徽宗大观二年,北宋在西北地区颁布《熙河兰湟秦凤路敕》,正式标志西北边区的蕃族已基本被纳入统一的“汉法”体系之中。

范雍在担任陕西缘边体量安抚使时,用有效的办法消除的环、原属羌的叛乱情绪,维护了北宋西北边疆的稳定与和平。

天圣三年九月庚寅,范雍从陕西回京,继任权三司使。甫一上任,范雍便对和籴和买粮草进行改善,范雍针对不法商人利用朝廷开场和籴和买时间晚的缺点,趁机囤积居奇,再在朝廷急需粮草之际,高价卖给朝廷,造成朝廷财政的极大浪费,而且不法商人卖给朝廷的粮草的质量也较次。

针对这种情况,范雍指出,朝廷需要及时早开场,委知州、军同通判与监官,当面勒行人依在市见卖价例,估定钱数,仍须趁时染买……

刚刚解决和籴和买粮草问题的范雍又陷入了茶法改革的漩涡。乾兴元年仁宗即位后不久,为了解决入中虚估过高的问题,也为了保障西北边防军费的供给,宋仁宗命三司使李谘等人改革茶法,将实行已久的“三说法”废除,而在淮南十三山场改用“贴射法”,在东南榷货务实行“见钱法”。

反而新法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豪商巨贾茶利的获取,遭到其强烈反对,最终导致新茶法的失败。主持新茶法的李谘被迫辞去权三司使的职位,继任三司使的范雍也被牵连,被处以罚铜三十斤的处罚。

天圣六年三月,此时的范雍被升任宰执,之所以升的这么快,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宰相王曾的推荐。该年二月,次相张知白卒,三月,刘太后考虑继任人选,王曾推荐吕夷简,而曹利用则力荐张士逊。最后刘太后以张士逊位在吕夷简上,加上吕夷简表示愿退让,就以张为次相。

不过,刘太后又擢王曾所荐的右谏议大夫、知永兴军姜遵及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范雍并为枢密副使,用以制衡曹利用。可是没过多久,范雍因母丧而守制,虽很快就夺情起复,并没有赶上扳倒权相曹利用的“大戏”,很快,曹利用就被贬身亡。

曹利用的败亡,使得坐看文武臣斗争的刘太后成为最大的赢家,她借王曾之手扳倒了阻碍自己专权的一个权臣,其权势更为膨胀,这让王曾为首的文臣集团心有余悸,力图对其有所削弱。

天圣七年六月,宋真宗花巨资修建的玉清昭应宫因为雷灾而被焚之殆尽。面对此等惨剧,章献太后哭哭啼啼地说:“先帝建这么大一所宫殿很不容易,如今却毁于一场大火,实在是可惜……”章献太后表面上是惋惜玉清昭应宫被毁,有重修意,但更为深层的意思还是用此事来试探朝臣对自己专权的态度。

自从乾兴元年宋真宗崩于延庆殿后,年仅13岁的仁宗即位,章献太后便开始临朝听政,而此时的太后表现出极强的专权欲望,并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来加强自己的权威与统治,而此次也不例外。章献太后表示对玉清昭应宫被毁有惋惜之情、重建之意,但实际上并不代表其真的要重建玉清昭应宫,她更多的可能是希望通过此事来看看朝臣对自己执政的态度,有多少人拥护自己。

而以范雍为代表的士大夫群体看穿了章献太后的意图,于是便说:“既然如此,不如一把火烧个精光,留着也是祸害。”

范雍首先确定了此次火灾的性质,即非人祸而为天灾,若为人祸,那么此次火灾仅为一次人为事故,但若是天灾的话,则在儒家“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观念,那么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就成为了临朝称制的刘太后。

其次,群臣也堵死了章献太后借此事继续发挥下去的可能,即不赞同章献太后重修玉清昭应宫的建议。玉清昭应宫是宋真宗为迎合天书封禅而修建的,为了修建此宫,花费了国家巨额的财政开支,群臣本就不同意修建此宫,只是摄于真宗与丁谓等人的权势才勉为答应。此次玉清昭应宫遇灾被毁,虽然非常遗憾,但是如果重新修建的话,这无疑会给国家的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

面对这种情况,章献刘太后也只能与之妥协,一方面打消了借重建玉清昭应宫来试探群臣的念头,另一方面也被迫对此次火灾的犯事人员从轻处理。但章献刘太后也不是毫无应对措施,她也借此罢免了素与己作对的宰相王曾。

此后不久,可能是为了安抚朝中诸位大臣,章献刘太后给他们加官进爵:“(八月)辛卯,枢密使张旻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参知政事夏竦加刑部侍郎,复为枢密副使,枢密副使范雍、姜遵、陈尧佐并加给事中,尧佐改参知政事……御史中丞王曙为工部侍郎、参知政事。”经此事后,刘太后与宰辅大臣之间的趋于平衡,政局也呈现一种相互制衡的局面。

纵观范雍一生,出生于官僚家庭,以进士入仕,任职地方和中央,是北宋中期士大夫官僚的典型代表。

总的来说,范雍还是是一个比较有能力的人,但是他的办事能力主要局限于行政和经济领域,而且其能力也不是极为突出,所以在其任职初期,由于他主要担任的是地方长官或是一路转运使、安抚使等官职,所处理的政事相对“简单”。

但当其进入中央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时,此时的政事难度和格局较之以前不可同日而语,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范雍表现得泯然于众人,相信其能力不足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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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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