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对财经政策的调整,以及后代帝王的沿用继承

汉武帝即位后的20余年中,对周边长期用兵,还多次救灾、移民、塞河、穿渠、筑城,耗费了大量资财。加以汉武帝穷奢极欲,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建造许多离宫别馆、亭台楼阁。如此浩繁的开支,把文景时期积累下来的府库财物消耗殆尽,西汉政府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

为此,武帝曾采取募民人奴婢、入羊、入钱、人粟以拜官或免刑赎罪的办法,又出卖武功爵位,力图筹措经费。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而家累巨资的工虞商贾、子钱家却不佐国家之急,反而敛财役贫,大放私债,使国家财政危机更加严重。

于是,武帝在元狩年间,正式打破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任用洛阳贾人之子桑弘羊主持财经统计。这些人建议并推行了许多重大的财政经济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汉初以来,货币质量低劣,币面文日半两(十二铢),而实重只有八铢、四铢,有的甚至更轻,薄如榆荚,被称为荚钱。对于私铸,政府时而允许,时而禁止。文帝企图整顿币制,更铸四铁钱,废除《盗铸钱令》,使民仿铸。结果私铸之风大盛,私铸者又不遵守法定质量要求,杂以铅铁,以此获罪者一县百数。此后铸币权时弛时收,“民多奸铸”的问题日益严重。

武帝为解决财政困难,首先围绕货币铸造权展开政策调整。他先是发行白金(银)三品、白鹿布币等面额巨大的虚币,国家由此获得了实惠,但却引起商贾豪民大量盗铸货币。为此,武帝恢复秦始皇时货币"重如其文"的制度,改铸三铁钱,使货币的实重与币面标文一致,同时禁止私铸,盗铸者罪至死。

元狩五年(前118),又以五铢钱代替三铢钱。可是盗铸之风仍然不减元狩四年,武帝下令取消郡国铸钱的权利,专令水衡都尉所属的钟官、辨铜技巧(一说为均输)三官统一铸造新的五铢钱,名曰三官钱。他还责成各郡国销毁以前所铸货币,所得铜料输给三官。五铢钱质量高,盗铸无利可图,使得币制得到较长时期的稳定。货币的统一,使国家的经济力量得到了加强。

汉初盐铁私营在促成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造就出千百计经营盐铁的豪民。武帝元狩四年(前119),盐铁商出身的孔仅和东郭咸阳建议实行盐铁专卖政策,武帝颁令推行。

根据这项政策,朝廷在产盐地区设立盐官,募人煮盐,产品由盐官收购贩卖,国家间接控制盐的生产。又在产铁地区设立铁官,管理和经营铁的采冶铸造和产品销售,国家直接控制铁的生产和流通。盐铁皆用政府征发徭役的农民和刑徒奴隶以及雇佣的工匠来从事直接生产。

盐铁官营之后,原来属大盐铁商所有的矿址、设备等由朝廷控制。有了这个基础官营盐铁事业很快收到实效,也取得很大发展。据《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全国设有铁官的地方遍及40郡国的49处;盐官遍及28郡国的35处。

元狩四年(前119),武帝下令实行"算缗"。按照这项政策,商人及高利贷者(无论有无市籍),都要向政府申报财产,每2000钱纳税一算(120钱);手工业者每4000钱纳税一算;官吏、三老和北边骑士外,有轺车(单马小车)一乘征一算,商人轺车一乘征二算;船五丈以上者征一算。如隐瞒不报或报而不实,罚戍边一岁并没收资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不许占有土地,违令者没收其土地和奴婢。

因商贾大多匿财不报,武帝又于元鼎三年(前114)下令“告缗”,规定把没收违令者资财的一半奖给告发人。“告缗”由杨可主持,杜周治狱,至元封元年(前110)“不复告缗”,历时长达4年之久。

一时告缗遍天下,政府没收的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没收的田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中等以上的商贾富室,大多因此破产。算缗告缗以后,上林苑财物贮积充溢,府库得到充实,商贾则受到一次沉重打击。

告缗以后,贩运商业受到致命打击,一时商贾减少,物价上涨。为此,武帝又实行“均输平准”政策。均输平准中的平准是对战国李悝“平衾法”的发挥,均输则是效法贩运商业的经验。

元鼎二年(前115),洛阳贾人之子桑弘羊首先试行均输法,元封元年(前110)正式在全国普遍推行。其具体办法是:由大农令在各郡国设置均输官,以地方上缴的赋税为底本,根据市场需求征购当地物产,然后转运外地出售,通过辗转交换,最后把京师所需物品运抵长安。

平准法是由大农令在长安设立平准官,接收均输货物,根据市场物价的涨落,贵则卖之,贱则买之,以此平抑商品价格。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武帝中期的财政状况明显好转,为武帝的内外事功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

罢轮台屯田诏与“昭宣中兴”

武帝外伐四夷,内兴功利,在完成了辉煌事业的同时,也加重了农民的困苦,加以官僚贵族、商贾豪强兼并无厌,致使农民纷纷破产流亡。贫困破产的农民,多沦为地主的佃客、佣工,受地主的残酷剥削压榨。农民卖妻鬻子,屡见不鲜。

针对这种情况,董仲舒曾建议“限民名田”,“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这些建议着眼于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但因不符合统治者的眼前利益,并没有引起当权者的足够重视。到武帝晚年,强盛的西汉王朝一度呈现动荡不安的势态。

武帝元封年间,关东流民达到200万口,无户籍的还有40万。流亡农民处境悲惨,因冻饿死于道路的不计其数,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现象。

穷极愁苦的农民为求生存,被迫铤而走险,不断举行武装暴动。武帝天汉二年(前99)以后,南阳、楚、齐、燕、赵之间,农民暴动不时发生,关中也有“暴徒”阻据险要之地。武帝最初派“直指绣衣使者”分区镇压,但是反叛者散而复聚。武帝又颁发《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如果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暴动,便处以死罪。官吏畏罪惧祸,多隐瞒不报,民间暴动愈演愈烈。

“袭亡秦之迹”的危险,使武帝认识到,要稳定统治,光靠镇压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还要在施政上有所改变,使农民得以喘息。征和四年(前89),武帝断然拒绝桑弘羊等人奏请遣田卒屯田轮台,以威西域的建议,颁布了著名的罢轮台(今新疆轮台东南)屯田的罪已诏书,公开承认过去兴师不当,表示以后要停止用兵,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随后,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意在"思富养民",任赵过为搜粟都尉,推行代田法,以示鼓励农业生产。

"轮台罪己诏"及其附带政策的出笼,使民间暴动的局势暂时得到缓解,一度动摇的西汉统治也重新稳定下来。

后元二年(前87),汉武帝病逝,子刘弗陵(8岁)即位,是为昭帝。武帝遗诏由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碑、左将军上官桀和御史大夫桑弘羊共同辅政,而霍光秉权。

霍光基本上遵循武帝罢轮台屯田诏书的精神主持国政,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昭帝多次下诏减免农民的田租、口赋和更赋,向农民赈贷种、食。短短几年内,流民稍还,田野益辟,政府颇有蓄积,社会相对安定。

但武帝时期许多政策施行日久,所行工商官营政策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如何在政策上加以调整,统治集团内部认识并不一致。昭帝始元六年(前81),霍光以昭帝的名义,命令丞相田千秋召集60多名贤良、文学,与桑弘羊围绕盐铁专卖等内外政策进行辩论。

贤良、文学力主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桑弘羊等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答,这就是有名的盐铁会议。会议记录由宣帝时庐江太守桓宽整理撰成《盐铁论》一书。会后,在霍光的主持下,罢除酒榷和关内铁官,其余盐铁等政策继续遵循武帝之旧。

元平元年(前74),昭帝死,霍光奏请皇太后,迎立戾太子(武帝子)之孙刘询为帝,是为宣帝。宣帝即位之初,霍光专权。地节二年(前68),宣帝亲政后,慎择刺史守相,注意平理刑狱,赏罚分明,并继承昭帝遗法,把都城和郡国的苑圃、公田借授给贫民耕种,减免田赋,降低盐价。这些措施使阶级矛盾得到缓和,农业经济开始再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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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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