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才是被宗室子弟吃垮的王朝,明朝蒙了不白之冤!

本文后段介绍了明朝百姓的富足和明藩王宗室消费国家资源的穷酸占比,开篇与结尾分别用白银和实物把明清藩王宗室消耗国家资源作了比较

根据黄宇嘉《明代“宗禄问题”之研究》明朝宗室开支最高为156万两,(朝延拨的钱)

明代嘉靖初年的实支宗禄银约为 616,911 余两,

明代万历初年的实支实禄银约为 1,256,276 余两,

明代天启“永为定额”后的实支禄银约为 1,567,524 余两

明朝王庄收入(私收),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论证任何时候都不会超过10万两

那么清朝宗室开支是多少呢?(朝廷拨的钱)

据《校邠庐抗议》记载:“国家经费有常,惟宗禄无定额,会典诸书奉恩将军以上俸数皆不录闻,近来岁支三百余万……

魏源《圣武记》记载:“顺治初,宗室从龙入关二千余,近日近三万余,岁禄数百万。”

奉恩将军以上有爵位的开支三百多万两,加上一百五十多万石粮(2两/石),约六百万两白银

闲散宗室至少有28000人,所耗白银也有三百多万两,加上粮食一百六十多万石(2两/石),有六百多万两白银

国家对宗室的开支,清朝是明朝的八倍

下面明清宗室俸禄列表

满清开国铁帽子王俸禄 俸银/两 20000 俸米/石 10000

监甲银/两 7200 蓝甲米/石 1600

亲王 俸银/两 10000 俸米/石 5000

蓝甲银/两 2160 蓝甲米/石 480

……

……

闲散幸室 俸银/两 36 俸米/石 23

蓝甲银/两 72 蓝甲米/石 36



清朝闲散宗室的俸禄也是明朝郡王的1.67倍

下面王公庄园的私收入, 清朝宗室对民脂民膏的盘剥更是明朝宗室遥不可及的

清代宗室私占国家土地有多少(即清代的王公庄园究竟有多少)?

按清《会典》、《通考》、《八旗通志》等官书载称,八旗王公宗室庄园占地一百三十三万三千六百亩。其实这只是王公庄地的一部分(即清初分封的免赋地,而不是王公庄地的总数),各王公贵族占有的土地比这个数字要大得多。

王公庄地占地遍及数省,仅辽宁一省就有王公庄地数百万亩(《清代的王公庄园》),府邸众多,仅庄王一府就占有庄地五十五万余亩(尚未算广阔马场等地)。

英亲王阿济格仅逼民投充一项就攫取民田80多万亩,多尔衮则是200多万亩……

康熙一次性给果郡王马场熟地24万亩……

……

清代宗室占地综合估计在800万亩以上,

乾隆中期以前王公庄园是包衣(奴隶)制,包衣的个人及财产均属清宗室私有财产,就以较高的标准按一丁分三十亩圈地计算就需丁27万人,


按明代万历年间的《工部厂库须知》中记载,当时在宗人府从事“裱褙玉牒”的工匠,每月工食银为1.5两,全年收入在18两左右,那么清朝宗室压榨民脂民膏每年为486(27*18)万两,即使减半也是200多万两,是明朝宗室庄田收入的20多倍,这还没算粮食收入

下面谈谈清朝王公庄园的粮食收入

明朝的宗室庄田前期还可以收佃租,成化时期都是官征官解归公了,土地所有权是佃农的,佃租是官府纳收然后再发给宗室(上地亩0.03两,中地亩0.02两,下地0.01两,明末一亩地收成平均1两以上,所以每亩地地租才1%),即便是这才1%的佃租官府也常常拖欠,明宗室实拿不到,这个后文会讲到……

清朝王公庄园收入乾隆中期以前归宗室私有,乾隆中期以后清宗室收租是该亩地收成的50%以上,有的达到80%

清代亩产前期367斤后期260斤(《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取平均值是313.5斤,那么清朝王公庄园私吞国粮就是250800(800*313.5)万斤(=2508万石)粮食,按米价1两算(顺治至乾一隆年间的米价为每石9钱至1两一钱左右,同治年间时涨价近一倍),清朝宗室每年私吞国家财产2508万两白银。即便取其一半,清朝宗室一年私吞国家财产也是1254万两白银(尚以一年一季粮食算,实际北方土地至少一年两季收成(小麦和水稻))

综上所述,即便明面上的国家对宗室的开支清朝宗室也是明朝的8倍,而私下对民脂民膏的侵占和压榨清朝宗室更是明朝宗室所遥不可及的……

略举清朝庄王府一例

根据明清档案部藏的《宗人府堂稿》,从土地占有角度来分析庄王庄园的几个特点:

第一,庄园星罗棋布,遍及三省。

清朝灭亡后的第三年(一九一三年),庄王府长史桂斌给宗人府的呈文开列了庄园所在州县的地名,计有河北省的延庆、宝坻、武清、永清、固安、良乡、房山、通县、大兴、宛平、迁安、肃宁、安肃、雄县、河间、新城、昌平、霸州、涿县、滦州、安州、沧州、承德、独石口等州县及张家口。

在辽宁省的有盖平、法库、新民、锦西、海城、辽阳、沈阳、铁岭、兴京九县。

在山西丰镇厅等地有大量开垦的马场地。地跨三省,分处四十余州县,村屯一百三十余处。

第二,突破旗界限制,四面八方扩展。清初各旗皆有界址,不能越旗显种,也不许越旗买卖土地。封给王公庄园,赐给官员、兵丁旗地,皆按旗拨给指定州县圈占的土地,不准擅自更换。《康熙大清会典》卷二十一根据康熙二十二年八旗司册的开报,记载了八旗王公官员兵丁旗地数目及分布州县情况。镶红旗宗室王公有庄园四百三十九所,占地二千六百三十顷,分布在大兴、宛平、永清、香河、通州、宝坻、昌平、涿州、房山、霸州、滦州、新城、河间、肃宁、沧州、延庆及张家口等处。庄亲王属镶红旗。拿上述庄王府长史桂斌的呈文开列庄园所在的州县加以对照,便可发现庄王府的庄园早已远远超出了赐给本旗王公庄园的州县范围。

如河北省武清、固安、良乡、迁安、安州、安肃、雄县的庄地和独石口、承德新垦的土地,都不在清初授给镶红旗王公庄园的州县范围内。

超出范围的州县中,很多是他旗王公庄园的坐落地方,如良乡、迁安、固安、武清是清初赐给镶白旗王公庄园的州县,固安、安州是镶蓝旗王公庄园所在地,正蓝旗王公也领了良乡、武清的庄田。而清初赐给镶红旗官员兵丁旗地坐

落的州县,却包括有良乡、固安、武清、安肃、雄县、迁安六县。这就清楚地表明,各旗定界是早已突破了。

第三,庄园辽阔,占地数千顷。按照庄王府开列的土地数目,在河北、延庆、宝坻、昌平、武清、永清、固安、霸州、涿州、良乡、房山、通县、大兴、宛平、迁安、滦州、安州、沧州、肃宁、安肃、雄县、河间、新城等二十二个州县中,庄王府有地七万八千余亩,在张家口、承德有四千余亩,在独石口有地七万一千余亩,在山西有马场地三十二万四千余亩,在辽宁的沈阳等九个县有地七万余亩,总共有地五十五万余亩。但这还不是全部数字,在山西就有广阔的马场地未统计在内。不过这五十五万亩已经是个惊人的数字了。光绪十三年(一八八七年),全国民赋田是九百一十一万九千余顷,即是说象庄亲王这样的大庄园主,只要一千七百个,就可把全国的田地霸占完;光绪元年,全国有人口三亿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余,按十三年全国田地数字,平均每人只有地二亩九分,而庄亲王一府就占有五十五万余亩,真是天渊之别。

第四,人丁上万,劳力众多。庄亲王府占地五十五万亩,需要大量劳动力耕耘种植,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条件下,一个壮劳力能耕种的土地不及十亩,并且还需要家里人帮种。就以较高的标准按一丁分三十亩圈地计算,则五十五万亩地需壮劳力一万八千三百多丁,连带家口当为四、五万人。

第五,庄王府租银万两,米谷满仓。

为叙述方便,姑且按清中叶以后王庄土地普遍征租情况来分析。庄王府在辽宁铁岭、法库两县中的一处庄地有三百三十一日,每年收租银二百两,按一日六亩地计算,三百三十日,折一千九百八十六亩,平均每亩租银一钱。庄王府在河北宝坻县有地五千一百三十亩,同县有和亲王府庄地三千余亩,每年收租银三百三十六两,平均每亩租银一钱。宗室薄昕原系庄王后裔,其祖于乾隆年间从庄王府分得热河苇子峪地一千二百四十亩,每年收租银一百二十两,平均每亩一钱。大体上畿辅地租较东北为高,若每亩租银都按一钱计(不包括猪鸭等额外苛索),庄王府五十五万亩地可收租银五万五千两,折合粮谷十万石。

第六,开牧场,垦“闲地”,收投充,极力扩大庄园面积。庄王府扩大庄园面积的重要方式是役使劳动人民将牧马场垦成熟地。王府在山西占有广阔的牧场,从清中叶以来便陆续开垦,到清朝灭亡时,已开垦三处,得熟地三十二万四千二百多亩。

庄王在辽宁法库、新民二县,也有一处大的牧场,其中仅租给佃农郭景和等人的地,每年收租银就达二百一十四两,按每亩一钱计,当有地二千多亩。另有农王殿忠等,也租牧场地一千二百多亩。

清代王公贵族还役壮丁、佃户开垦荒闲土地,名日“滋生地”、“余租地”,这种地往往接近正额田数。例如,庄王府在新民县的一处庄地,系郭景荣承领招佃耕种,原有地七十九石,按六亩一石计,有地四百七十四亩,而佃户新垦出的“滋生地”却有五十五石,合地三百三十亩,比原额增加了百分之七十。

另外,庄王府还凭借权势,霸占民田,甚至吞并亲属的土地。庄王本系承泽亲王硕塞长房子孙,硕塞次子封惠郡王,惠郡王后裔宗人府理事官宗室定寿等人,其先祖万祥在铁岭、法库二县有祖遗地三百三十一石,就被庄王府强行兼并。

以上所述庄王府在土地占有方面的六个特征,基本上也体现于其他王公庄园上。

当然,各个王府的情况不尽一样,有的在这些方面突出,有的在那些方面上比较明显,有的还具有其他特点,还需要具体叙述。

从庄王府庄园的扩展和规模,已经确知仅庄王一府,就占有庄地五十五万余亩。

辽宁一省,就有王公庄地数百万亩。可以想见,清代整个王公贵族集团庄园的数目,是远远超过《大清会典》所载一百三十多万亩免赋的老圈地的。

明朝宗室窘境

嘉靖五年(1526 年),巡按陕西监察御史萧廪称陕西一省“宗仪积欠者几十余万”。

嘉靖六年(1527 年),“河南一省诸王缺禄八十余万”。

嘉靖七年(1528 年),山西巡抚佥都御史王德明奏称山西积欠禄粮“一百四十七万八千八百五十二石”。

嘉靖九年(1530 年),林希元在《王政附言疏》中指出:“各府郡王将军都尉而下禄米有频年不得关支,有穷乏不能自存,狼狈至甚者,往往至京奏扰,有愿入高墙求饱者,其急迫可见矣……湖广王府有以禄米揭借至嘉靖二十三年,不知此后又何如也。”

嘉靖十六年(1537 年),因河南宗禄“亏至二百四十余万”,贫苦无聊的宗室们“屡索而哗”。

嘉靖十七年(1538 年),皇帝颁布诏旨:“天下各王府禄粮多有积年拖欠,诏书到日,所司务要留意查处补给。”

嘉靖二十年(1541 年)山西抚按官上奏说太原等府积欠禄粮“共一百二十一万余两”,请求“开中淮浙银百万余两以扺其数”,然而户部官员却以“淮浙盐引系助边正额,原无余剩”为由驳回其请。

嘉靖二十一年(1542 年),河南巡抚魏有本上奏说:“河南诸宗人缺禄米三百万石。”

嘉靖二十五年(1546 年),给事中秦鳌上言:“盖弥来宗室之困极矣,郡王禄米有经年不得关支者,将军禄米有三年不得关支者。”巡抚大同都御史詹荣上奏称:“本处(代府)积欠王府禄粮银几三十万”,然而每岁供给禄粮的赋税正额却“不足银四万三千一百余两”。因此,他请求明廷“拨河东运司引盐补给,或改派腹里无王府州县办纳。”然而户部官员却表示他们对积欠的三十万两束手无策:“积欠粮禄卒难议补”,只能“先发存积盐银五万两”补给“正额不足之数”。

嘉靖三十九年(1560 年),张永明在《乞处补禄粮疏》中称:“以目下言之,三十八年分并三十九年春季计五季该放本色禄粮银三十八万九千八百六十余两,又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计三年该放折色钞银五万六千八百余两二项,共该银四十四万六千六百六十余两,库内应支正项禄粮银止有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三两有零,尚欠银四十二万四千二百余两无从凑处。”也就是说,仅仅从三十八年(1559 年)到三十九年(1560 年),河南周府就欠禄 424,200 两之多,拖欠率高达 94.97%。

嘉靖四十一年(1562 年),章潢在《图书编》中提到:“河南周府一年禄粮止足四分之一。”

嘉靖四十四年(1565 年),张翰疏陈韩府宗禄银拖欠情形:“查得韩府宗仪每岁该支禄粮价银一十二万九千两,每岁额派夏秋粮共征价银六万二千五百余两,尚欠银六万六千三百余两未奉新例之前积欠自嘉靖三十九年至四十三年共该银五十七万九千七百余两,例后四十四年四季共该银八万三千二百两,通共该银六十六万二千九百余两无从处补。”也就是说,从嘉靖三十九年(1560 年)到四十三年(1564 年),韩府总共欠银 579,700 余两,以每岁该支宗禄银 129,000 两算,则韩府这四年的拖欠率达到了 89.87%。

史料所含数据,触目惊心。正如刘宗周所追述的,当时“亲王以下有给禄仅半者,有给十之二三者,有经年不得关领者,有三年五年不得关领者,而诸宗乃大困。”然而对此情形“有司莫以上闻,朝廷知而不问”,即使宗室也“习以为固然,而无可奈何”。

“河南湖广之宗室有女四十不得适人者矣,有夫妇共蓬室以居者矣,有不幸没无棺者矣,有晨昏进膳惟一饼充饥者矣,盖至是极矣。”

“代府奉国将军聪浸等言宗禄积逋,臣数日一食,艰难万状。有年踰三十不婚,暴露十年不葬,或行乞市井,或佣作民间,或流移他乡,或饥死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请有司催补逋禄,使父母妻子得沾一饱,冒罪亦所甘心。”

隆庆以后,“宗禄拖欠”的严重程度依旧有增无减。

万历三年(1575 年),大同抚按郑雒等疏言:“本镇王府禄粮岁派山西大同并河东运司共一十八万六百余两,自隆庆三年至万历三年止拖欠应交禄粮二十季该银八十余万两。”从隆庆三年到万历三年,代府禄粮银拖欠率至少为 88.59%。

万历七年(1579 年),王世懋在《江西乡试策》中提到江西宗禄“岁逋而月挂”,对此有司“相视而莫之措”。

万历十年(1582 年),怀仁王府奉国将军聪涽、俊棜等六人诣阙申诉,由于自己的禄米长达二十一年分毫未发,因而“饥寒迫身,救死无策”。这些人更是指出,自己无法领到禄米的原因是有司“不加轸恤,视宗室为得已之人,宗禄为不急之务。”

万历十八年(1590 年),巡抚河南都御史禇鈇、礼科都给事中万象春奏称宗禄拖欠之情形“向在留存款下,有司漫不经心,以致逋负日多”,建议应“立为王粮名色,另计完欠”,而且应确立征收考核标准:“该道官并有司定例查参,如王粮未完及分数者,官吏不许考满,仍于年终开送户礼二部,以便稽查。”同一年,万历帝下旨申斥:“宗禄边粮节年拖欠数多,抚按官参罚辄从灾疲轻例,以致有司规避怠玩,不行征催完解。”

万历三十年(1602 年),河南巡抚赵世卿提到当时河南布政司对于“宗禄不给,众口纷纭”的措施仅仅只是“委曲调停,仅给一二季”而已 。

宗禄拖欠是经常性的。如张瀚《松窗梦语》记载陕西宗禄的发放情形:“如陕西一省,建有秦、韩、肃、庆四府,禄粮均有抱欠,肃最少,庆次之,秦差多,韩为最,以宗支莫众于韩,故积欠独多。今平凉府一十州县,额征边储禄粮共计一十二万七千九百八十余石,历年所完,有五七万者,有三四万者,甚有一二万者,以致迫于穷乏,不顾礼义,凌侮有司,肆无忌惮。”

《万历潞安府志》作者也感叹,如今宗禄必须“挨支十余年始得。”

至崇祯年间,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彭孙贻《茗斋集》也记载崇祯年间南昌府“藩禄数万不入考成,格有司不以时给,贫宗毕岁绝粮。”

崇祯七年(1634 年),庆王上疏抱怨“宗禄虚设”,提到庆城王府“于崇祯六年方给万历二十六年之禄”,以至于崇祯皇帝发出了“有司何在”的感叹。同年,代府镇国中尉上疏称“宗禄八年未给”。……

……

明朝后期时民间的繁荣

贫者亦捶牛击鲜,合飨群,与富者斗豪华

一些农村地区已经是“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

嘉靖时期明代边远的甘州城内楼房都有二三层:"……楼房有二三层。房顶天花板涂漆,彩色互异,极其华丽……"

明代的中国,煤已经被开采出来,并广泛运往全国各地,“即使最穷的人也可能用它来做饭和烧洗澡水”。

明朝时民营铁产量最低推算为16万吨(实际铁产量至少在20万吨以上),而英国直到1788年铁产量也不过7.6万吨

明代山西的潞安府就有绸机13000余张,而清朝城市发展最高峰的道光时期的苏州绸机才12000部。所以利玛窦说明朝人到处穿丝绸并非谣言

"冬季里吃嫩黄瓜,别有一番风味,这些黄瓜,就是菜农从暖洞子里培植出来的。"王世懋《学部余蔬》中也有记载“王瓜,出燕京者最佳,种之火室中,逼生花叶,二月初即结小实。”反季节蔬菜都吃上了,所以明朝人喝牛奶被利玛窦看见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欧阳直《蜀警录》中记载崇祯时期省会成都以及四川东部的奢侈风气: 即如一服饰也,厌薄缟素,竞侈罗绮,僭制造奇,月异岁变。 一宴集也,淡泊是鄙,丰厚相尚,邱糟林肉,海错山珍; 一居处也,华堂绣户,卷雨飞云,园榭必花木盛植,池亭必鱼鸟备观; 一烹宰也,只顾适口,不惜物命,……

……

明朝后期社会经济大略

明朝的城市化达到了36%以上(李晓鹏博士认为达到了50%),1800年的英国城市化也才达到36%,后续王朝清朝城市化才达到7%——8%,

如果不是社会发展到今日,你怎么能够读懂明朝…

明朝后期白银的流入

按照万明等学者《明代海外贸易数量研究》对明代晚期70来年,海外白银贸易净流入总量的估计在5亿两以上,平均每年700万两白银流入


李隆生在《清代的国际贸易》满清1645~1911年,海外贸易流入中国的海外白银约在5亿两,也就是267年每年平均流入187万两白银


明朝后期的粮食生产

按《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明前期每亩粮食产量343斤,中后期为每亩426斤,按明朝4亿人口计算人均原粮960斤(民国黄金十年中最好的年份人均原粮才672斤)

根据《粮食生产增长潜力分析及激励措施研究》一文:“我国人均粮食(原粮)占有量由1998年的412千克降到2003年的333千克,为1982年以来的最低点。” 另外发表于2004年的《中国粮食安全预测及对策》一文中说:“2015年我国人均直接消费原粮为156公斤,占粮食总需求量的39%,加上饲料用粮、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及损耗,人均粮食总需求量为402公斤;2030年我国人均直接消费原粮为130公斤(往后将大致保持在此水平),占粮食总需求量的32%,加上饲料用粮、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及损耗,人均粮食总需求量为412公斤。” 也就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均原粮的需求量(占有量)应该保持在400公斤,也即800斤左右的水平。

清朝前期粮食亩产为367斤,中后期为260斤,中后期人均原粮为446斤

……

以民为本的明朝税收

明朝是民为本,农业赋税也就是所有摊派加上去之后,并且考虑到粮价波动的因素,也只是在4%到6%之间波动

晚明时期,国家方面实际征收到的农业赋税所有摊派全部加起来,总和也低于4%

但即便是这样低的税收,晚明时期也很少能够足额征收到

商业税国家规定是三十税一,但实际操作起来更是名存实亡……

当时人对明代税收的总结:"民以逋欠为常,官以姑息为德。"

超低的农商业税收以后会详说……

《万历会计录》的陷阱

必须注意的是,《万历会计录》所计的只是“本、折禄米”总数,并没有对上文提及的“折色禄米”加以说明。“折色禄米”均为“折钞”,在郡王以下宗禄中所占比重极大,嘉靖以后,这些“折钞禄米”按照“每石 0.02 两”的极低比率进行支放,产生的财政负担可忽略不计。因此,如果按照《万历会计录》的数额估计万历初年宗禄对国家财政产生的负担,那么这种负担势必会被夸大。

明代一些朝臣在奏疏当中所提到的所谓“禄粮总额”,实际上也是指“本、折禄米总额”。如沈懋孝在《长水先生文钞》中说:“宗藩岁禄可九百万,尽天下不足以供,况日益乎?供边岁可三百五十余万,即岁入少什之四,况又日重乎?”,这里的九百万是指本、折禄米总数。对于准确估计宗禄对明代财政产生的负担而言,这样的数据同《万历会计录》一样并无实际意义。

一些地方志中所记载的万历年间各处禄粮的“石数”与《万历会计录》中的数字就有巨大的差距。

如虞怀忠《万历四川总志》记载田赋中包括“王府禄米豆二万六千三百四十石”,仅为《万历会计录》所载蜀府本、折禄米总数 88,712 石的 29.7%

章潢《图书编》记载万历间陕西诸府“每年夏秋禄米共一十七万五千九百四石六斗”,仅为《万历会计录》所载陕西诸府本、折禄米总数 950,845.1946石的 18.18%。

幸运的是,关于各省、各府禄米银总额亦在史料中出现,故万历年间的宗禄总额(以白银计)得到了较为准确的估算(如文初)

对明朝宗室的抹黑


明朝宗室宗禄开支占比明朝经济

取明末宗禄最高额156万两,按明朝年财政收入1800万两,明宗禄是明代岁入总额约8.66%

根据天启年间官员董应举和茅元仪对全国的调研,明朝年财政收入的合理税收从低算应在2.5亿两白银以上(参考文献<明末税收潜力每年2.5亿两白银以上(灭后金,赈灾绰绰有余)>),实际上的宗禄占比就是0.006%

所以对于明朝是宗室吃垮的谣言,在这里便不攻自破,明朝宗室的花费占明朝经济的比例非常低,清朝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都没有被自己的宗室花费(数倍于明朝)拖垮,何况明朝这样强盛的朝代!

为了满足人们对清朝白银贬值的说法,下面我把明清宗室花费全部用实物换算对比

粮价乾隆时期1.5两/石,道光时期2两/石,光绪时期也不过2.65两一石

清朝后期1840年前后满清奉恩将军以上宗室花费,白银300万两,还有至少150万石粮食,全部换算成粮食约有300万石粮食

闲散宗室至少有28000人,所耗白银有三百多万两,粮食一百六十多万石,全部换算成粮食有300多万石

满清宗室消耗国库资源,总计用粮食换算则有600多万石

前面说了乾隆46年以前满清宗室私占国家资源一年是486万两白银(换算成粮食约为243万石)和2508万石粮食,全都用粮食表示则为2751万石

乾隆46年后农奴变成佃户(田产权还是王公的这与明朝不同,明王庄种地的是纳税人,是田主)佃租有50%到80%不等(明嘉靖后最高田租3%),此时满清宗室一年私占国家资源用粮食表示应在1400万石以上

所以清朝后期满清宗室一年消耗民脂民膏(国支+私占)用粮食表示则有二千多万石

而明朝万历时期宗室最高花费白银125万两,粮食每石0.8两,换算成粮食约100万石粮,万历刚继位宗禄按80万两,粮价0.8两/石,都才64万石粮

天启时期宗禄永为定额为156万两,按每石1两,也不过156万石粮

明朝王庄收入(私收),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论证,任何时候都不会超过10万两,即10万石粮

明朝宗室占有资源用粮食表示,每年最高也不过166万石(天启以前均远低此数值)

用实物换算满清宗室占有国家资源是明宗室的12倍,到底是谁吃垮了王朝则一目了然!

后记:问问那些用白银贬值来为满清宗室洗脱的人们,1816世界贸易逐渐确立金本位,都抛售白银了,世界白银贬值20来倍,满清老百姓手里怎么没有多出20倍白银?怎么比明朝更穷了?晚明只用70年流入中国的海外白银量,怎么大清用267年才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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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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