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和文绣离婚后,只给了5万元分手费,文绣后来生活怎么样?

1931年10月22日,在林棨、林廷琛的天冿律师事务所里,溥仪与文绣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后溥仪给文绣5.5万银元生活费。她回到北平母亲早已离世,大姐远嫁,老房子被一个本家人擅自出卖了。她只好与已经离婚的妹妹文珊租房子住了。溥仪给的生活费付出了一大笔律师费,又付出一笔打官司的费用,玉芬又骗去一些钱,所剩无几。1932年秋,文绣恢复傅玉芳的名字在北平府佑街私立四存中小学任教授国文和图画的教师。她粉笔字写的好,嗓音清亮,国文课讲的透彻明白,学生都喜欢她。但是好景不长,有人查出她是溥仪的皇妃,一经宣扬顿时成为学校里和北平市的一大新闻轶事,各类报社记者纷纷前来采访,既影响了他的教学工作又影响了她的身心健康。她因不堪忍受的骚扰于1933年底只好辞去了自己心爱的教师工作过隐居生活。她拜画家傅儒为师专心致志地学习国画技艺。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军攻陷北平,她果断的拒绝日伪的威逼利诱。倚仗日本人势力的警察、保长等经常向文绣敲诈勒索。她找个偏辟的地方在家糊纸盒卖纸盒,有时还到瓦工队里当力工,因身体不行又去卖香烟。1945年抗战胜利,她到华北日报社当上了报纸校对员。因工作认真才学出众,深得社长张明炜的器重。1947年夏,张社长让她与国民党少校军官刘振东结婚。结婚后二人感情融洽。一年后因时局动荡,刘振东退役,靠租平板车生活。解放后,文绣劝刘振东接受改造。刘振东因有立功表现被解除管制,成为一名环卫工人。1953年9月17日,文绣因突发心肌梗塞逝世,终年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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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标签:北平   校对员   保长   华北   瓦工   和文   国文   纸盒   社长   生活费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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