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犯罪子女政审的提议你是支持还是反对?

犯罪子女政审是指公职人员的子女在担任某些职位时需要进行安全审查。这些审查包括对子女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调查。这个政策目的是为了防止涉及机密信息或敏感职位的公职人员的家庭成员利用其地位进行违法犯罪或泄露机密。


取消犯罪子女政审的提议,一方面是出于保护犯罪子女权利和避免不必要的流程。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会放松对公职人员的审查,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政策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利弊和安全与自由的平衡。




打油诗人曰:

这个提案挺荒唐,掰扯法理装贤良。

表面上看求公平,其实私下祸心藏。

无罪不罚似有理,一人做事一人当。

犯罪分子少顾忌,不知哪个会遭殃。

回头再来谈就业,世间三百六十行。

体制内外虽有别,都为衣食去奔忙。

绝大多数无政审,关键岗位才设防。

公权使用须谨慎,莫教羊群混了狼。

[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碰拳]

——如果说清白家庭的孩子都进入体制内,不清白家庭的孩子不准进,确实是有失公平。但是,清白家庭的孩子绝大多数不在体制内,从事三百六十行,为社会繁荣祖国昌盛努力工作,也为自己的家庭取得劳动报酬,怎么到了犯罪分子家庭就不能从事其他三百五十多行?难道说这些家庭的孩子反而高人一等?

——凡是政审的,一定是掌握一定公权力或机密的部门,招收的人少之又少,报名的人却不一定少,总是要挑选最合适的人来做事,不可能一张考卷定终生,让一些智商高品德差的人混入干部队伍。同时,因为名额有限,落选的人中不乏清白家庭的孩子,他们也没有觉得不公平,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嘛,不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吧?犯罪分子家庭的反而觉得委屈,这是不掌握权力不死心的节奏啊!这种人,正是党和国家需要严加防范的,因为堡垒容易从内部攻破。





当然是支持了,因为父母的罪过,不能让子女来承担,父母在有某些事上做错了,为什么要让子女来承担?谁的错误就要让谁来负责?不应该因为父母的责任而牵连到子女的上学,就业,参军等等,因为子女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所以也不需要承担父母的做错事的责任,这是非常对的,所以坚决支持




我坚决反对,不能取消。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的提案引起了全网热议。我觉得他完全曲解了法制精神,走到了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反面。

限制罪犯子女考公只是政府机关在招聘人员时提出的一个限制性条件,并不是司法机构对罪犯亲属的连带处罚,与一人犯罪一人当的法律原则无瓜葛。

“无罪不罚”的法律原则与限制罪犯子女考公无关。政府机构对招聘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审查限制是国际惯例。

实际上,限制罪犯子女考公并不是歧视行为,这是招聘单位从岗位需求出发而可以自由设定的权力。正如许多国企和私企都明确规定不招聘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员一样,你能说这是歧视吗?在国外也是一样,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政府机构之所以明确不招罪犯子女,不是因为认为他们有犯罪嫌疑,而是认为让这些人担任公职,会对政府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产生不利影响。

至于把限制罪犯子女考公提高到保护人权的高度,完全是对人权的曲解。如果政府出台法规剥夺罪犯子女的就业权,那叫侵犯人权,而限制他们考公,那是政府应该有的用人自主权。

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政府部门不让40岁以上的人考公,不让低于大学文化水平的人考公一样,就指责政府侵犯了大学文化水平以下,40岁以上的人的人权一样。

可见,周委员这个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提议虽然很大胆,但确实站不住脚。大家怎么看?




不支持也不反对,凡事都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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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公权力   公权   子女   犯罪分子   利弊   罪犯   清白   人权   机密   体制   公职人员   父母   人员   孩子   家庭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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