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国军营长与警察分局局长两边发生冲突,谁能打赢?

在民国时期,国军营长与警察分局局长两边发生冲突,谁能打赢?


民国时期的营长处于不利的地位,他们刚开始只负责维持秩序,而警察分局局长则拥有更大的权力。当军队抗敌力量弱化,正义力量无法有效应对社会暴力时,警察部门就体现出了它们的重要性,取得了胜利。

警察分局局长可以依法层级行使权力,确保社会治安,同时具备果断和决策能力,他们经常会协调政府部门努力使正义见光,同时又不会把军队拖下水,所以他们比国军营长更具优势。

而营长则表现出了他们的脆弱和无能,他们受到社会暴力和犯罪的威胁,并没有办法有效地阻止犯罪行为,即使是有计划地战斗,也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一般来说,营长只能依靠社会间的纽带和合作来尽力保护民众,但这种手段远远比不上警察分局的直接行动。

在民国时期,警察分局局长有着更为主动的立足点和反应能力,他们可以派出保安人员及时处理一些犯罪行为,而营长却没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和制衡措施,以至于无法抗衡警察分局局长的优势。因此,在民国时期,当营长与警察分局局长发生冲突时,最终往往是警察分局局长取得胜利,而国军营长则要服从警察分局局长的指挥,以维持社会治安。




抗战胜利以后,隶属于南京宪兵总司令部的宪兵第23团1000余人进驻上海,理论上说,宪兵的职责是纠察不守军纪的现役军人,但是由于南京政府乱糟糟的军警宪特系统。互相权限界定模糊不清,所以宪兵街面上什么事都插一杠子,遂与警察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日本投降不到一年的1946年8月7日,宪兵23团的一个排长腾久烈带着手下,就因为抓“黄牛党”跟警察发生冲突,当场围殴重伤两名警察胡山昆和马茂良。




这就是上海海防路527号芷江大戏院的军警火拼流血事件,网络上流传宪兵直接开枪打死警察的说法是不真实的,真要是两人丧命,那这事就不可收拾了。事后腾久烈遭禁闭,而宪兵司令部也立即将两名受伤警察送医,总算事情没有闹大,但是这次事件的后遗症在于,宪兵们感觉打赢了,从此更加不把警察放在眼里,而警察们则憋着一口气,也总想逮个机会把面儿找回来。


机会终于来了,1947年7月27日晚,在福煦路和同孚路交界处金都大戏院的门口,三个很牛叉的观众(政府官员)拿着两张票要进去看电影,查票的不让,引发口角造成戏院大门拥堵,后面的观众一时也无法入场。附近值勤的新成分局一个新警员叫卢运亨的,闻讯过来维持秩序,小卢同学的意思,是让那三位先进去然后补票,免得后面观众都堆在那,查票的那哥们还挺拗,说啥也不同意,争吵声越来越大,引来了巡街的三名宪兵。




领头的是宪兵23团三营八连的中尉排长李豫泰,他跟查票的很熟悉,平常没少收人家烟啊火的,所以上来就偏向查票员张镛根,警察小卢初生牛犊不怕虎,斥责宪兵越权干涉民事纠纷,结果被李豫泰等三人一顿胖揍,还给关进了戏院楼上的一个小黑屋。这下更乱套了,事情从小闹大,看热闹的越来越多,直接造成街面上交通堵塞,新成分局值勤警长郑宽接警到场,眼见卢运亨被宪兵揍完拖上了楼,当时楞是没敢上前。


怎么办?搬救兵呗,于是郑宽撒丫子跑回新成分局求援,偏巧值班的还有几个是卢运亨在警察训练所的同学,于是呼朋唤友,20多个年轻警察赶到现场,不仅救出了遍体遴伤的同事小卢,还把肇事的三个宪兵堵在了楼上。李豫泰并没有敢第一时间开火,带着俩宪兵躲进了戏院会计室,关紧铁门死活不肯出来,而警察们一时也无法破门而入,因为会计室那是放钱的地方,铁门甚是结实。




更重要的是会计室里面有电话!于是李中尉立马打电话给宪兵团部,声称警察干涉公务并且殴打宪兵,要求派兵增援。于是宪兵23团三营派出两个上尉连长,率两卡车武装宪兵(这得有两个排的兵力了)从康定路团部紧急出动,迅速赶到现场。这毕竟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到达后即封锁四面路口,同时抢占有利地形,甚至在制高点上架起了轻机枪,对正在包围金都大戏院的警察实施了“反包围”。


警察们开始没有怂,冲着宪兵增援部队齐声怒吼:“宪兵打人,交出凶手”!一般情况下,尽管是军警对峙,哪一方也不敢随便开枪的,都知道后果严重。不料在此紧张时刻出现了一点点意外,被堵在会计室里的李豫泰眼见警察就要破门,又闻听援兵已经到达,为震慑对方从而不吃眼前亏,突然鸣枪示警。这一枪是朝着窗外的天上开的,在夜空中非常刺耳,一下子让双方紧绷的神经崩溃了。




宪兵23团第八连连长王廷鋆上尉是浙江奉化人,虽然只有31岁,但是依仗是老蒋的老乡,脾气却火爆的很,眼见警察们群情激愤不依不饶,又错把李豫泰的枪声当作警察先射击的信号,当场下令所部宪兵开火。于是在机枪和冲锋枪的扫射下,警察立马倒下一片,而被堵在楼上的李豫泰听闻援兵到达,也冲出来“里应外合”,警察们没想到宪兵真敢开枪,也没有几个带武器的,登时作鸟兽散。


在警察逃跑冲过封锁线的时间段,宪兵再次开枪拦截,也就是前后两轮射击,最终战果如下:李光正、张功、周金琦、翟少武、杨祖大、徐凤魁和史文标等七名警察被当场射杀,另有五名警察和七名无辜路人受伤,而宪兵仅一人因跌倒而轻伤,这就是轰动民国的上海滩“金都血案”。本次军警火拼中,上海警察局新成分局完败,毕竟对手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这还只是装备轻武器的宪兵呢,如果是有重武器的野战部队,那警察非得被“全歼”不可。




“金都血案”消息一经传出,舆论哗然,在我地下党“警委”的组织下,上海20000多名警察举行“罢岗”运动,自7月28日上午10时起,上海市警察局的黄浦、老闸、新成、嵩山、卢湾等分局,所有交警与巡警全部罢岗,上海市区立刻陷于瘫痪,交通阻塞,车祸频频。南京闻报,急派国防部、内政部警察总署、宪兵司令部的要员来沪调查,不久还将宪兵23团全部调离上海,另派宪兵独立第三营进驻。


最终事件的处理结果是:新成、黄浦、老闸三个警察分局局长革职“待究”,宪兵23团的团长和主要涉事的三营营长被撤职降级,宪兵23团三营八连上等兵罗国新判处死刑押赴南京执行枪决,另外四名宪兵士官和士兵被判共同杀人,分处15年或8年有期徒刑。引发血案的宪兵中尉排长李豫泰、八连上等兵吴伯良,判共同伤害人身体,各处有期徒刑2年,其他宪兵官兵则无罪开释。




宪兵总司令张镇和警察总署长唐纵都被老蒋叫去臭骂了一顿,而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兼上海市警察局局长宣铁吾、代局长俞叔平亦被记过处分,其实在民国乱世,无论是军警宪特哪一方互相打起来,后台硬不硬才是最硬的道理。金都血案发生时,正是CC系的“司法专家”俞叔平从上海警察局副局长晋升代理局长期间,其地位和势力远不如黄埔一期的宣铁吾,所以警察们的后台不硬,而早在宣铁吾刚回上海时,警察那是敢跟军统特务拔枪对峙的。


所以讨论警察分局和正规军一个营哪边武力更强的问题,其实是挺复杂的,武器优良的几百名正规军(宪兵营约400来人),也是不是什么时候都敢冲几百个警察开火的,必须得知道事情闹大了的后果,也得明白自己的后台是谁,否则就得吃不了兜着走。金都血案全部审结已经是1947年12月底,考虑到上海军警剑拔弩张的矛盾,以及在解放前夕准备疯狂进行镇压的的险恶用心,1948年初军统大特务毛森走马上任,就职上海警察局长。


毛森心很手辣人称“毛骨森森”,还有陆军中将的现役身份,调任警察局长时还带来大批武装特务,甚至问汤恩伯要了一个装甲营改编成为警察局机动大队,这个时候,军方肯定是不敢跟警察搞事情了,因为对方后台换人了。





这个问题看似毫无疑问,军人和地方警察冲突,很多人会认为军人胜算更大,但笔者给出的答案是,警察局局长必胜。原因且听笔者跟您娓娓道来。

首先从手下兵力和战斗力来看,一个营的部队少说也要三百多人,装备好一些的部队还配有机枪排、迫击炮排,这些东西可是警察们没有的。再看警察分局这边,正常的警察局也有几百号人,能拉出来打仗的就没有这么多了,由于需要视情况而定,我们取一个最大值也不过三百人吧,想省会首都这些大警察局显然不能算在内,题目选的双方应该也是要兵力相差不多的。


下面看战斗力,单从武器装备上警察就要落后一大截,人手一把枪都不一定能满足,更别说轻重火力了。人员素质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军队每天操练,随时准备打仗;警察每天就是抓抓蟊贼,维护一下治安,练枪的机会都不多。

从上面这两条看这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啊,可是问题为什么要这样问呢?笔者怎么还说警察局长必胜呢?我们仔细看,题目中并没有说让警察和军队打上一仗看看谁输谁赢,而是重点在双方长官的较量中。

我们严谨一些从头分析,这种冲突发生的背景笔者分为两种,太平盛世和乱世,太平盛世中营长和警察局长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不大,就算有冲突也是谁有理谁赢。题目中的民国显然处在乱世之中,而且不会是在重庆、南京这些地方,这样一来就是综合实力的较量了。

民国时,在军阀的统治下各地都非常重视军备,每一个城市周围的驻军通常以团、旅为单位,最小的指挥部也会设在团一级。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从地位上来讲营长和警察局长身份并不对等。而且就算民国的体制再脆弱,营长把部队拉出来攻打警察局的事情一般也不会发生,这样一来之前的力量对比就显得没有意义了


在现实中营长的行为要受到上级的制约,而警察局长只要搞定了营长的上级就没有问题了,之前讲过,与警察局长身份对等的一定是当地驻军的最高指挥官,通常为团长一级。这两人一个是当地军营的统领,一个是地方最有实力的代表,关系乃至于利益纠葛一定不少。站在团长的角度,对方与部下发生冲突,通常会偏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在明面上还会让自己部下吃一点小亏。(部队的营长受欺负不在讨论范围内,题中只是冲突,可以理解为大家都不占理的利益冲突。要真是营长被警察局长欺负,那就成了团长和警察局长谁会打赢!)

其次,警察局长通常比营长有钱啊,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有钱可是一项可以通天的技能,能制约营长的大人物太多了,毕竟营长的影响力实在有限。只要搞定一个大人物,营长也就只能认输了。

综上所述,警察局长在冲突中胜利并不意外,这种情况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过,做一推演仅供娱乐。




枪杆子里出政权,这个别说谁能打赢,根本没意义,警察不会跟部队碰的,除非是局长,警督之类的欺负欺负大头兵,轻易不会招惹部队的人。

自古以来,部队都是一个护短的地方,你警察局长,你带着警员只是巡街,办案,手下人来去自由,你如果是军官,手下人都是跟你刀山火海的,生死一瞬间,再说,部队也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军官对士兵掌控力可是很大的,让手下士兵对你服服帖帖,可不是嘴上要求就行了。

国军营长打了警察局长,没有什么意外,事后也不过是国军团长带着营长道个歉,可能当面打两下算了。但你警察局长打了国军营长,你完了,民国这个大背景下,你警察局很有可能被围了。放心,可能性很大。

在那个年代打仗都是常态化,当兵的啥都不怕,只怕部队的,外面人都不算啥。

就算是现在和平年代,警察也不会和部队硬刚的,不管输赢,你政治前途就没了,部队出的是命,拿的是工资,警察出的是力,拿的工资。




国军营长和警察分局局长两边发生冲突谁能贏,这问题我想很好回答,一个整邊营的战斗力是很利害的,他们不打仗时,天天练打仗,一单打起仗来他们都没了人性,那里致命就往那里打,那时国军一个营的武器装备是很先进的,不是只有步枪冲锋枪,还配備了机枪排高炮排能做到远程炮轰,冲锋的时候机枪排和冲锋枪排在前步枪大队在后紧跟,用排山倒海,下山猛虎来形容一点都不过,打日本鬼孑的吋候国军有的部队就打出了軍威,为什么和毛主席领导的部队一战就败,因为国军打的不是正义战。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如果说国军的一个营和警察局分局打起来,警察那可倒了大霉了,国民党时期警察以懶散无組織无紀律著稱,欺負劳白性还行真要打仗不光说他们的武器不行,他们战斗素质也差太大了,一单打起仗来警察尿褲子的多,逃跑的多,裝死的多,投降的多,真能打仗的很少,如果部队一个营和警察局分局打起来那真叫狼入羊群,别看他们的官职差不多真要打起仗来懸殊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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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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