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268年的清朝被推翻时,那些大牢里的10万犯人怎么办了?

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我们都知道在清朝的统治下,关押了很多犯人,清朝灭亡之后,很多人都以为关在监狱里的罪犯都被释放了,因为清朝的统治清朝结束了,人家给他们发工资,自然不会有人干。其实不是这样的。清朝灭亡,民国之后,监狱自然就接手了。关在那里的囚犯怎么样了?

1912年2月12日,最后一位国王被迫退位。清朝结束了近300年的统治,取而代之的是国民政府。许多清朝的财产被没收,当然也包括监狱。应如何对待囚犯?

第一种是政治犯,清朝时期被称为“反清分子”,他们中的大多数是革命者,身份确定后就被释放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汪精卫。他年幼,曾因杀害溥仪父亲被捕入狱,但最终没有被杀,清朝灭亡后获释。

然后是罪犯,这些罪犯一般都是以杀人、放火、强奸、盗窃等罪名被起诉,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人,按照很多规定,他们必须继续服刑。

最后一类是冤假错案。清朝末年,官场反腐。许多官员拿钱犯法。这很容易解决。“满清十大酷刑”可不是闹着玩的。有那么多苦难。此类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释放、交换或取保候审。

对于驱逐这些囚犯的结果,很多人都把这归咎于袁世凯,其实在历史上,只要皇帝登基或者发生什么大事,天下就会被赦免,很多囚犯的刑期都会被赦免。减少。当然,那些罪犯也不能幸免。所以,袁世凯的态度和历代皇帝基本没什么区别,也是一种拉拢人心的方式。

综上所述,清末以后,监狱还是被一些人接管的,除了那些不放的恶犯,冤假错案的或者政治犯基本上都放了。

清朝有自己的法律,叫《大清法》,所以监狱里的人很多,但除了极少数非常可怕的罪行外,大多数罪行都是轻微的。也就是说,罪有应得,罪大恶极的,属于第一类;那些犯了轻微或无辜罪行的人属于另一个群体;最后一类是晚清号召革命的政治犯。像汪精卫,就是因为杀害载沣的代表而被捕的。下面我分门别类地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类:

第一种:轻罪无罪或轻刑,或冤假错案重刑,即北洋政府以来实行的保释制度。

清朝的法律和刑罚都相当严苛,所以清朝牢房里的很多人没有犯罪,也没有犯小罪,就被关进了监狱。因此,并非所有犯下最严重罪行的罪犯都有机会开始新生活。所以,袁世凯的特赦让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受益,也正因如此,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诞生了保释制度。

正是为了让这些犯了小罪的人,通过特赦的机会,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担保人会写保证书,做得好的可以提前放行。所以,袁世凯对这件事的人道处理还是不错的,比起封建社会的那种严刑峻法,还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类,清朝政治犯,包括发展派和革命党派的学生

1911年革命开始前,革命的状态还没有立即显现,但其迹象已在全国各地出现。对于这些年轻人的活动,清政府采取了严厉的打压手段。许多进步学生和革命者被清政府关押,其中包括因杀害

载沣亲王被捕的汪精卫。此时的汪精卫已不是未来的汉奸,而是一个能慷慨谱写《燕城歌》,悄悄沦为楚国俘虏的热血上进青年,凭着宝剑,快活如少年。”

进入民国政府后,自然就给了革命的方向。但是袁世凯在他们中间选择了,也被选中了,很多人都被他收为己用。有的直接编入自己的北洋系统,有的则隐藏在同盟会内部。后来臭名昭著的汉奸汪精卫就是袁世凯的贿赂之一。

第三种是有真正的罪犯,民国政府也认为这样的人应该认错,在法律面前伸张正义。

民国更替清朝只是政权更替,但历代历代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认同某些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所以,真正犯下重罪的罪犯,在民国时期是不可能拿到钱的。

那些恶劣的罪犯,将按照中华民国修改后的法律重新审判,所谓特赦,绝不会包括这些人。北洋政府也必须赢得老百姓的称赞,必须严惩这些罪犯,才能继续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清朝退出历史舞台后,民国继任政府并没有对狱中囚犯视而不见。而是分门别类地进行相关处理,当然,犯了小错的就保释了,成为受益最多的群体。




1912年清朝灭亡的时候,除了皇帝下台了,其实其他机构的领导,依旧原地待命,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末清初多尔衮入关的时候,对明朝大臣们采取了一个政策,那就是照单全收,让他们该做什么官依旧做什么官,因此迅速稳定了民心。相反李自成就对这帮人痛下杀手,所以他失败了。

因此在清朝末年,北洋政府的这帮人,也必须要考虑稳定的问题,所以大清朝的所有官员,除了对革命穷凶恶极之人外,其他的都依旧在北洋政府做官。那么问题来了,关押在牢房里的那些犯人,又该怎么处理呢?


1、政治犯人,基本全部释放。

清朝的政治犯,那就是民国的大功臣。我们去看《清史稿》比较早的版本,就会发现,原来很多名人,在清朝都被扣上了政治犯的帽子。

比如说著名的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著名的鉴湖女侠秋瑾先生,屡败屡战的大将军黄兴先生,包括后来所谓曲线救国的汪兆铭,全部都是清朝有案可查的政治犯。

当然了,这些人不是所有人都被关押了起来。这些是比较有名气的,还有很多为了革命事业默默奋斗的人,他们被关押以后,在民国初年自然是要放出来的。

为什么?因为他们在清朝是政治犯,可到了民国以后,人家就是英雄了。不光要放出来,还要成为重要的政府官员。成王败寇就是这么个道理。


2、不可饶恕的犯人。

不管是清朝还是民国,还是任何一个时期,总归会有一些为非作歹的坏人,其中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者也不乏其人。

因此不管在任何时期,这帮人都是要受到惩处的。所以当清朝过渡到民国以后,其实这帮人只是换了个称呼,该坐牢还是要坐牢,该杀头依旧要杀头。

任何一个时代的法律,都不会允许这帮人还在世上猖獗,所以说北洋政府,也不会对这帮人心慈手软。

其实北洋政府的官员,很大一部分都是完全继承了清朝的官员,这帮人过去怎么处置这帮人,现在不出意外依旧还会怎么处置。


3、小偷小摸的犯人。

既然有十恶不赦的犯人,那么当然也会有小偷小摸的犯人。这帮人没有犯多大的罪,并没有严重伤害他人。

但是在清朝的刑法里面,他们被判了重罪,比如说关押个十来年。那么这些人北洋政府又该怎么处置呢?

其实到了新时代,他们处理这帮人的办法也开明多了。大部分罪责不大的人,都被释放了,一来可以减轻新牢房的负担,二是他们出去了也不会为非作歹太严重。

况且自古朝廷有什么喜事了,都讲究一个大赦天下。民国既然取代了清朝,也算是喜事一桩,他们对这些没什么太大罪过的犯人,自然也会手下留情了。


4、冤假错案,发回重审。

清朝属于封建时代,他们审理案子的依据,基本上就是大清律。但是后期官吏不作为的情况居多,人治取代了法治,出现一系列冤假错案,也就很正常了。

也就是说,清朝官员仅凭个人喜好来断定某个人有没有犯罪,这就给很多人带来了不白之冤。任何时代都不敢说没有这种情况,何况是落后的清朝呢?

因此北洋政府对于一直在伸冤的案子,会拿出来重新审理,根据证据和证人,作出新的判断,继而给这帮人一个清白。

重审过关的犯人,自然就不需要再坐牢了,而重新审理后,依旧判定有罪的,那么恭喜你,你将成为民国第一批被法律制裁的人。


5、《监狱准则》出台,假释制度得以颁布。

1913年,北洋政府正式颁布了《监狱准则》。过去清朝那一套管理监狱的制度得以废除,而新的制度是参考西方管理牢狱的方法作出的改进。

这里面就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制度,那就是假释制度。所谓假释制度,也就是说你本来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但是因为你在牢中的表现良好,所以就被提前释放了。

当然了,假释制度都有一定的假释期,在假释期内你必须要遵守法律,否则还是会想办法把你弄进来。

这一制度,可谓是牢里那帮苦大仇深的犯人们的福音。这帮人从无恶不作,立刻变成了表现良好的乖宝宝,你上哪儿说理去。


6、也有人不愿意出来。

关进大牢自然不是什么好事,就算是这样,居然还有人愿意继续呆在里面不肯出来的。比如说戊戌六君子中的徐致靖。

这位老兄过去跟着康有为、谭嗣同各种折腾,最后戊戌变法失败,康有为跑路了,而谭嗣同等人被杀了。徐致靖居然幸运地活了下来,为什么?上头有人呗!

原来徐致靖他爹跟李鸿章那是老铁,所以在李鸿章的帮助下,徐致靖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么一来,如果清朝不灭亡,这位老兄可就再也出不来了。

等到了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把他放了出来。可是这哥们还在怀念清朝,他表示,是清朝给他判了无期徒刑,所以他必须要得到了清朝的赦令,才能走出牢房。

牢头很不高兴地送了他一脚,把他给踹了出去,得了便宜还卖乖,这种人可真的可恶。其实徐致靖不是想继续坐牢,而是想要恢复大清王朝罢了。清朝的遗老遗少其实都有这样的想法。

总结:不管什么时代,犯了罪,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那就应该遵纪守法。因为只有大家守法,这个社会才会安宁。别指望着天下大赦,你就能安然无恙地出来。

任何时代发生任何变化,你做出了十恶不赦的事情,都是要受到严惩的。清朝虽然没了,但是民国也会接着处置你,毕竟任何时代不会白白让恶魔逍遥法外。




腐败的大清王朝,终于灭亡了!改朝换代后,原来监狱里约10万的清朝犯人,是否大赦天下了?

我是三少,为你答疑解惑。

历代改朝换代后,都有大赫天下

自古以来,皇帝登基,一般都要大赦天下。主要是王朝更替时所带来的战争,让老百姓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国家需要休养生息,更需要笼络人心!

在汉朝,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从汉武帝登基开始,逐步实行大赦天下。到了唐宋,大赦天下被皇帝们用到了极致。在宋朝的时候,大赦天下几乎已经成了一种重要的政治手段!

宋太祖登基时,利用大赦天下,向百姓展示了自己的皇权,神圣不可侵犯。后来的几个皇帝,个个效仿!大赦天下的频率之高,居封建王朝的首位。

《水浒传》里有记载:

宋江杀了阎婆惜,将要被刺配江州。宋江的父亲说:你现在到江洲去,不要去做强盗,一年半载后,等到皇恩大赦下来,你就可以回来了。这里面说的就是,要宋江等待皇上的大赫天下。

但是,大赫天下的犯人,一般不包括谋反叛逆罪和贪污受贿。“十恶不赦”的本义,大约就是这个意思。

唐玄宗以后、唐肃宗、唐文宗、唐宣宗、唐懿宗乃至唐僖宗等6位皇帝都有大赦!但是在赦令中,一律都重点强调:“官吏犯赃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

无论是大赦天下,还是特赦,本质上都是封建统治者加强统治的一种工具。

清朝灭亡后,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陷于崩溃的绝境。时事造就英雄,失势三年的袁世凯成了“末世英雄”,他迅速地集结北洋军阀的力量,并以和平的手段逼迫清朝皇室。

最后,隆裕太后接受优待条件,末代皇帝溥仪退位,清朝正式结束。中国终于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历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3月10日下午3时,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与会者百余人,英国公使朱尔典也亲临观礼。

就职当天,袁世凯以“本大总统”名义颁布了“大赦令”:

宣布凡民国元年3月10日以前“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一切罪犯“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皆除免之”。并强调“所有从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

当满清的政府过渡为中华民国的政府后,袁世凯的队伍大都是清朝的旧部,民国的一切体制,仍然沿用清朝曾经的方式。

实际上,各地的政权几乎是换汤不换药。而那些清朝的犯人,很容易就过渡成为了民国的犯人。

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利,也为了保护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在南京建都并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还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

这充分说明,满清灭亡后,社会还非常的不稳定,革命的烽火随时都可以熊熊燃烧!

清朝的10万牢犯,如何处置的呢?

尽管袁世凯在就任之初,为了体显新政府的“民主”而颁布了”大赫令”,实际上这是非常不现实的!

换汤不换药的民国初期,各地清朝中下层官吏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和头衔罢了!

囚犯还是原来的囚犯,狱卒还是原来的狱卒,干的也还干着原来的工作。特别是北洋军阀掌控的地区,这些满清的旧部,对统治的一套了更是了如指掌。

当然,为了体现新社会的民主,也为了落实袁世凯的就职大赫令,针对不同的犯人有不同的措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要想被全体释放,那是不可能的!

第一:改造部分监狱的生活环境

腐败无能的清朝,自己都无暇顾及,囚犯的待遇那时没得说。

新的民国政权改善了牢房的通风条件和住居卫生,有的牢房还准备了床铺和草席。

关押人数,也从20人变成了8人(小间)。

第二:废除传统的刑罚

根据《大总统令内务、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规定:大牢里减少酷刑的使用,不用戴枷锁,手铐等。

不过呢,打骂却是存在的!想要不挨打,那就交罚款,否则,就要延长坐牢时间。

同时,还要求犯人从事劳动,比如磨面,编织,木工等等工作。

第三 :释放政治犯

在满清的的大牢里,有很小一部分的革命人士,他们因积极参与革命而被判处极刑。如今革命胜利了,他们理所当然要被释放,出了牢囚,他们就是功臣!

比如汪精卫,1910年3月谋杀清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被判处终身监禁。他被大赫出狱后,当时受到了群众热列的欢迎。

第四:重新审理一些案件,释放一些小罪的人

有的人犯一些小偷小摸的小罪,或则只是被冤枉的良民。民国政府重新审理后会立即释放,甚至会获得一点补偿。

真正有罪的人,在民国一样有罪,就此放出去肯定是不行的,那就继续坐牢吧。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可以提前释放。

民国政府这种方法解决前朝的犯人,不但稳定了社会,也让老百姓认识了新政权的好处,让百姓觉得新政府是个法治的社会。

第五: 允许办理假释出狱

为了换取民心,又保障社会的安全。1913年,民国政府推出《监狱规则》。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办理假释出狱,第一位被保释出狱的人叫贾万和。

1902年,贾万和因犯强盗罪被判"斩监候"。监狱鉴于其表现良好,有悔改实据,根据相关规定,司法部于1913年3月,以253号令核准其出狱。

贾万和成为北京乃至中国服刑犯人中,第一位假释出狱者。政府后来派人到贾万和居住地实地调查,发现此人信用良好,至此再无违法行为 。

第六: 大部分的人还在坐牢

一些曾经的死刑犯,肯定是罪大恶极的,他们自然还得把牢底坐穿。只不过在新的政权下,可能会被改判无期。

而那些抢劫、戒娼、杀害宗族等等类似穷凶极恶的犯人,在中华民国期间,则继续被监禁并成为囚犯。

结束语:

清朝刚刚灭亡了,民国初期,一切都还是动荡不安,社会需要稳定!

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贸然释放,恐怕引起的社会骚乱,初掌政权的民国只怕会一个头两个大。




清朝灭亡之后,大牢里的10万犯人他们有了不同的待遇,有一部分人他们能够争取到保释的机会,而有一部分人都直接出狱了。

清朝灭亡之后的变化

有人曾经问过,清朝灭亡之后,那些监狱是不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针对于此,我们只能说有变化也没有变化。因为历朝历代封建帝国的更替,其实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无非就是外面换上一身衣服呢,除此之外,连牢狱的地方都没有变。

所以在清帝国灭亡之后,袁世凯登基这一阶段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监狱还是那个监狱,犯人还是那个犯人。监管犯人的审判官还是那个审判官,一切都和之前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再也不用称呼皇帝了,他们的衣服发生了变化,他们所领的银子也发生了变化。

但是有一点我需要注意,其实在清朝末期的时候,监狱里面的犯人虽然多,但是他们的犯罪罪名都是五花八门的。

大家也都知道,在清朝末期的时候,各个地方都开始叛乱,这个时候满清根本没有时间去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我们会采取一刀切的制度。

比如某些人他们是仅仅是在街上说了几句坏话,可能就直接被砍头了。

毕竟在乱世当中,根本不太可能给你分析或者给你审判的机会。

所以监狱里面的绝大多数人,他们可能在监狱里面呆的时间足够的长。最起码是在清朝末期动乱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进监狱了,如果说动乱开始进监狱的话,八成都给剁了。

袁世凯的小心思

历朝历代一旦有新皇帝登基的话,往往会大赦天下。

而袁世凯因为窃取了对应的果实,所以说他心里面多少有点心虚,也只能采取当时天下的办法。

所以袁世凯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于某些犯人他们的表现比较优秀,或者说他们的错误可有可无的状态之下,就直接把他们给放出来了。

只不过有一些犯人他们犯的错误,尽管非常的多,后期因为监狱有功也给放出来了,这其中最为有名气的就是贾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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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慈禧去世之后,以苟延残喘的方式延续了三年。随着后来革命党在南方地区的革命不断的胜利,对满清的统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当时已经被满清政府排挤在外的袁世凯趁机接近革命党笼络各地军阀。通过软磨硬泡诱惑隆裕太后带着溥仪退位。由于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有功,所以孙中山就将大总统之位让给了袁世凯。

清朝的灭亡则代表着民国的正式成立,那么在民国成立之后之前满清政府所扣押的10万犯人都是怎么处置的呢?

按照中国历史的习惯,每当更换朝代的时候,一般都会大赦天下,通过此方式来笼络民心。袁世凯在当上大总统之后为了显示自己的威名,自然也会效仿前人大赦天下。

所以在袁世凯就职大总统的之后也就发布了一个命令,只要不是犯了滔天大罪都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免处罚。

对于可能审错或者冤审的案子会重新审判。尤其是当初被清政府所抓起来的那些革命党,更是被无罪释放出来,因为毕竟现在革命胜利了,这些革命党自然会成为新国家的功臣,他们不但被放出来,甚至还会得到一部分的补助。

那么对于一般的罪犯民国政府是怎么处置的呢?

袁世凯的民国政府替代清政府的时候,相当于直接接管了清政府的国家结构,包括司法监狱部门。

虽然改朝换代了,但是原有的管理班子并没有改变,无非就是剪掉了原来的辫子,换了一套新式的衣裳有了一个新的职务名字。

由于民国比较注重民权,犯人的生存环境以及关押方式也有所改变。比如在曾经关押犯人的房间里,一个房间可能会住到20多个人,但是经过调整之后一个房间最多不超过8个人。

同样犯人的待遇水平也提高了很多,比如在清朝在关押犯人的时候,可能会使用枷锁铁链来束缚犯人的自由。等到民国时候如果不是罪大恶极的重犯,都不会使用这些东西。

之前的这些罪犯每天能吃上一顿饭已经是不错的了,等到民国时期,先不管是吃什么最起码会按一日三餐提供,可能饭菜质量依然很差劲,但是已经改善了很多。

这些罪犯不用再带上铁链和枷锁,本身的自由度也增加了很多。为了不使这些劳动力白白浪费,监狱也会让犯人们做一些工作,类似于现在的劳改行为。

比如让他们进行一些编织、推磨或者直接去一些工厂做一些苦力,有一些身材比较壮实的,会直接去送到矿场工作。

定罪量刑又是有何改变呢?

对于之前一些犯罪事实不明显或者罪行较轻的犯人只要是愿意缴纳一定的罚款,都可以释放出去。

之前的那些冤假错案一般都可以得到重审,若是重审无罪的话还可以得到一定的政府补助。不过很多补助都是形式上的,具体能够发到犯人手中的少之又少。

对于之前的那些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或者说被判诛灭九族的命犯并没有减轻处罚。但是取消了之前清朝时期的凌迟等各种酷刑,统一采用枪决,死刑的方式显得更为人性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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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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