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是否违反《劳动法》?

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这违反《劳动法》吗?


答案是毫无疑问的,该公司肯定是违法了。


现实中,很多保安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实行所谓的“上十二歇十二”工作制度,让保安们上12小时,休息12小时,然后每天都上班。这样的劳动时间制度,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一、为什么保安12小时工作制度,没有休息日,就是违反《劳动法》的?


《劳动法》对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有明确清晰的规定,具体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3.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4.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日不超过1小时,最长可以延长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通过以上的4条规定,我们能很清楚的判断出,企业违反规定了。


首先,每月做到每周让劳动者至少休息1天。


其次,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安排正常的休息。


还有,劳动时间明显超长,而且是特别的长。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就是84小时,每月超过规定加班时间40小时,特殊情况下也是超过了8小时。


因此,保安工作上班12小时,而且每周不安排休息,肯定是违法的了。



二、遇到企业违反规定安排劳动时间,员工该怎么办呢?


当下,为什么仍有企业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从用这样的劳动时间方式呢?

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而是他们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而且,他们用的大多数是一些退休后的老大爷们。他们找一份工作不容易,也就不会主动去追求这样的长时间劳动强度。只要能挣钱,他们也是豁出去了。



那么,对于员工,该怎样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是找企业协商。沟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员工可以和企业负责人沟通协商,争取将劳动时间降下来,按照规定时间来工作。


二是找工会帮忙。企业一般都有工会,就是员工的娘家人。员工可以找工会帮忙,让工会来找企业协商。工会代表了员工的合法合理诉求,会代表员工进行争取。


三是找外界组织帮忙。如果在企业内部协商解决不成,那么,可以找外界第三方的力量来帮忙,比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他们会帮助员工维权。


四是找政府机关。可以找人社局,他们对劳动关系有法定的监管权,负责监督管理企业用工情况,会强制要求企业依法按规用工。可以找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书具有法定的效益和强制执行权。可以找法院,法院判决书是必须要执行的,最能维护员工权益。


综上所述,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保安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规合理的劳动时间。




不是一般的违反劳动法,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这问题提的很幼稚,我是在深圳打工的,如果都按劳动法规定的一天8小时双休,每月2360元,这不违反劳动法吧!问题是有人干吗?要不你来干?现实是保安上12个小时休息4天,一个月工资4800元一5500元。加班时间的工资己超过双倍工资了。如果在深圳打工一个月只能按劳动法拿2360元是二法生存的,要生存下去只能打两份工,或者三份工。挣的还不一定有这12个小时的保安工资高,但一定比12个小时时间长和辛苦。我曾经就打过三份工,一天除了睡觉就是在工作或者在工作的路上。底层人民的辛苦和无奈在那里都一样,躺平不适合当下的中国,我们为了家人也没资格去躺平,现在疫情下,有份稳定的工作我们就谢天谢地了,别把企业都整死了,企业都活不了啦,我们去哪里找工作去哪里打工???




我们小区的保安和我说,他们原来8个人干的活,现在5个人干,分白和夜班,每个月休息4天。月工资1900元,没有五险,一天工作13、14个小时,每天都要熬到凌晨四五点才能眯一会儿。

他们想的是自己50多岁,重活干不了,且家就在附近,方便照顾家庭。他们已知道上班时间太久,肯定违反《劳动法》,可奈何工作难找,只能委屈干着。




大家好,我是#活出不凡的自己#,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保安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工作,学校、工厂、公司、居民小区等都会安排保安,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保安非常少,大部分都是实行两班倒,也就是12小时工作制,有的甚至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如果实行12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是否违反《劳动法》?

先说出我的观点,这种工作制度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

劳动法规定有三种工时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制度下,一天工作超过11个小时就是违法行为,综合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虽然可以一天工作12小时,但但按月、季、年平均下来应该与标准工时制度一致,从而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本案中保安一天工作12小时,没有休息小时,一周就要工作84小时,严重侵犯了保安的休息权,属于违法行为。

面对这种违法行为,为什么大部分保安都不寻求法律手段救济呢?

第一就是保安门槛比较低,不需要多高的学历就能胜任,可替代性非常强,当保安的那一天起就知道实行12小时工作制,自己不干有的是人干,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每个月能有一笔收入,只能选择接受这样的工作。

第二是不敢向人社局投诉,保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但一旦投诉被雇主查到,雇主就会想方设法排挤自己,最后很有可能工作丢了,为了工作,只能选择沉默。

第三是不懂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是比较专业的,而大部分保安学历不高,年龄也偏大,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就算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是违法的,但是保安和雇主达成某种默契,保安每天工作12小时,每个月可以多拿一些工资,雇主可以少招一些保安,节省人力成本,可以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这种工作制度会对保安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现在拿命挣钱,以后拿钱救命,是否值得选择权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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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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