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主动毁约?人民日报“重磅发声”,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属于谁?

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者提供医疗保障。医保账户基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单位和个人缴费等。根据规定,医保账户基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参保者的医疗费用。然而,最近发生了医保主动毁约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一背景下,人民日报发表了重磅文章,探讨老百姓账户里的医保钱属于谁的问题。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到底属于谁? 医保账户基金的性质和用途是由国家及相关部门明确的,而在医保主动毁约事件中,部分医疗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将医保账户基金用于其他用途,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这无疑加剧了老百姓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担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医保制度的基础。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到底属于谁?

医保账户基金的性质和用途已经在医保制度中明确规定。医保账户基金属于社会保障计划资产,用于支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医保等医疗费用。虽然医保账户基金的缴费者是个人和单位,但基金本质上属于社会公共财富,属于所有参保人员的共同财产。因此,谁有权利支配医保账户基金这一问题应当回答为:医保账户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医保制度规定,由政府、医保机构以及参保人员共同参与监督和决策,保障老百姓权益和维护医保可持续发展。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保主动毁约事件的发生,暴露了医保账户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A. 加强监管和审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医保账户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大审计力度,确保医保账户基金的使用安全合法。

B.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医保账户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权责制度,切实保障老百姓的权益。

C. 增加医保账户基金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加强对医保账户基金的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对医保账户基金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对医保账户基金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医保账户基金的安全和合法性,才能够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更好地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榕树的结论和建议

A.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保障老百姓权益

B. 加强管理和监管,确保医保账户基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C. 打造开放透明的医保制度

老百姓账户里的钱是用来保障其健康权益和福利的,因此加强监管和审计是必要的。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增加医保账户基金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也是确保账户资金安全合法的重要步骤。除此之外,还应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保障老百姓的权益,让医保直接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最为重要的是打造开放透明的医保制度,搭建完善的信息公示和反馈机制,让老百姓都能够直接参与到医保的管理和监督中来。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真正保障老百姓账户里的钱是安全有保障的。




对于医保主动毁约的问题确实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同时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归属问题也需要得到明确的解决。在我的观点看来,保障老百姓的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而医保则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应该被保护和加强。

医保主动毁约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严重影响到广大民众的健康和利益。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和制止,并加强相关监管和调查,确保医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至于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归属问题,我认为应该由政府和相关机构共同来维护。老百姓的社保账户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在保障老百姓权益的同时,也需要通过科学管理和规范操作来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的健康和福祉。




感谢人民日报为老百姓发声。老百姓账户中的钱,三岁小孩都知道,是属个自己的,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无权动。毫无疑问医保账中的钱,两方面来源,一是个人缴费,二是企业缴费,两者都属于个人私有,不能拿来共济,把这样的钱拿出去所谓共济,其实是执法者违法。假若是财政投入部分拿来共济,老百姓不会吐槽,相反会支持。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医保主动毁约”是不应该的行为,因为这会给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医保是一个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基金,老百姓的医保账户里的钱属于个人所有,但是政府也有责任保障这个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如果医保机构主动毁约,那么他们应该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并及时赔偿老百姓的损失。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朋友,你认同我的观点吗?欢迎留言,谢谢。如果喜欢我的文字,敬请关注@行走天涯解读人生




医疗改革彻底沦陷,刚改革不到3个多月,为什么要毁约,这就说明医疗改革不得民心,群众反应很强烈,建议恢复原来政策,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失败在所难免。

虽然人民日报站出来发声,医保账户里的钱到底属于谁,我敢肯定的说,归自己所有这件事毋庸置疑,这都是群众的血汗钱。

所谓医保就是本来花一千元的病要你花一万,然后报销八千,感觉是占便宜了。你还不敢不参加,价格拉高后,不参加万一得病是得花一万又没得报销。

一、医保作为保障制度本来就应该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出资。

二、原来公务员医疗实行国家承担,国家不想承担后推给了社会医保,才导致医保池亏空,现在要普通老百姓补亏空。

三、对于国家确实有利,但是从个人角度看不一定有利。

既然对个人没有损失,那为什么给划走?为什么个人的资金没有通过个人的同意就给划走了,难道这不违法吗?没有损失还是划给个人账户不行吗?这是单位划给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什么权利给划走了?因为个人的劳动成果才给划入的!

医疗, 教育 ,住房都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 ,医保是生存权的重中之重 ,老百姓为了救命家破人亡 ,人财两空 屡见不鲜 ,所以必须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不能有套路, 门槛 ,这是命题 ,是不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

自从政府推出医保改革后,我们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就不再保了。我们以前和机关干部一样,都是单位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现在必须我们自己省出少得可怜的退休金,去买药看病了。能说这是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关照吗 ?

毁约:只要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反悔,都算是违反合同规定,即毁约。如果对方已未履行合同,毁约方应该就毁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应该专门建设一个国企医院,聘用医生,以月薪制,国家提供医疗器械及药物,用以对老百姓感冒,咳嗽,外伤等除大病以外的医疗,先进行全民医疗免费试点,这样可以大大的减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况!

医保社保年年涨,成了老百姓一大负担,很多老百姓反应不满,请问这是为老百姓减轻负担吗?

个人账户的钱,都是当初依法依规交纳的,就是个人财产,预先存储在个人医保账户上。因此,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挪用。请问,到底是谁违法了?

每人每年固定的医保缴钱,如果生病医保承担八成患者承担二成,并且控制医疗总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自留。医生凭技术治疗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不是多检查多开药来为医院创收。同时还允许象个体医生参与治疗,但最终考核的是公立医院,如果公立医院把患者健康搞好啦,当然不愿意去私立医院了。

所以说,医保局未经交费人同意,私自划扣交费人帐户里的钱,属于非法侵占私有财产;不能按比例报销,属于单方面违约,全体交费人可以追诉医保局。


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转发分享点赞评论支持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人民日报   医保   账户   老百姓   主动   重磅   权益   发生   事件   制度   医疗   基金   医院   政府   国家   财经   健康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