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装剧里,杀了人经常一了百了,古代真的可以随便杀人,没人管吗?

举个最著名的案例,晋代恒温为报父仇,光天化日之下连杀三人。这件事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桓温的父亲被仇家陷害致死,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仇家三个人都给杀了,官府却没有追究他的责任,放他走了。

  可能很多人会因为这件事认为古代杀人很随便,官府不会管。但是要知道,当时那个时代儒家之风盛行,所以说很多人认为他杀人是为父报仇,是符合儒家道义的,不应该被判处刑罚。

  这就导致一些人,认为只要有理,平民也可以杀人。

  那您可就错了,首先桓温为亲人报仇,官府可不是不管,只是因为他杀的乃是该杀之人,其仇人本就是国家罪犯,而且桓温他们家乃是江左望族,有权有势,所以没人找他麻烦。要是一般平民随意杀人的话官府肯定会管的。

  大家都看过《红楼梦》吧。里面四大家族的薛家大公子薛蟠,指使家仆和冯渊斗殴,结果把冯错手打死了。即便四大家族是当时最有权势的大贵族集团,这件人命案也是花费了很大精力才遮掩过去。

  如果不是主审官员是四大家族提拔上来的贾雨村,这事绝对没这么容易解决。如果冯家不是没有直系亲属,只是帮亲想捞些好处,这事也难以解决。更关键的是,如果没有四大家族上下打点,这事一样会闹大。大家看看,四大家族如此的势力,搞出人命仍然这么麻烦,普通老百姓可想而知。

  接下来我们来看官员,可能很多人认为,平民不能随便杀人,是因为他们只是平民,没有权,而官员掌握有生杀大权,就能随便处死人。可能很多人就会说,如果是罪犯的话,官员应该能够把他们随便给杀了吧,但哪有想的那么简单,其实是在古代,法律也是非常严苛的需要一层层执行下去,经过各部门的批准才能够杀人。

  所以说即使是官员有权力,也不能随便杀人。你看看水浒传里,杨志身为提辖,好歹是个官儿,他杀了混混儿牛二,还不是照样被判刑。其实不仅仅是杨志,水浒传里许多人都是因为背了杀人官司才当的土匪,你像宋江,不就是因为杀了媳妇儿嘛。

  其实历朝历代,统治阶层,特别是皇帝们,对于法制建设和整顿吏治都是非常重视的,所以即便是身居高位的高官们,平日里行事也是十分谨慎的,就怕一言一行触犯法律,沦为他人手中的把柄,特别是杀人这种重罪,脑袋没问题的官员,权贵,都不会去拿自己的乌纱帽以身试法。

  至于江湖侠客们,那更是不可以随便杀人了。可能很多人受电视剧和武侠小说影响,看到那些侠客,随便杀人没人管。其实看似没人管,实则是因为古代追凶技术过于低劣,破案率太低,导致很多罪犯逍遥法外,给我们一种古代侠客可以随便杀人的感觉。但是通过事实来看,江湖侠客随便杀人,不受到刑罚是不可能的。即使你是天下第一大侠,也不可能随便杀人,杀人也要受到刑罚。

  事实上,在古代那些侠客们别说杀人了,就是随便拿着刀剑到处走动,那都是犯法的,被官府捉到可是要进大牢的。

  皇帝,那就更好说了。谚语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直接点明了,即使是皇帝犯了罪的话,他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要受到处罚的。即使是皇帝真想要杀一个人,皇帝也肯定是要找一些理由,也不能随便杀人。

  如果真的有人随便杀人的话,那么他一定会被判处刑罚,即使是皇帝和官员也不行。无论任何时代,稳定的社会秩序都需要法律来维持。

  当然,至于定罪方面,需要视情况而定,古代杀人罪分七种,即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以唐朝律法为例,谋杀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时,罪犯会被判刑三年,并处罚金,造成人员死亡时,杀人犯也会被判处死刑。

  谋议者徒3年,已杀伤者绞,已杀死者斩——《唐律疏议·贼盗》

  劫杀、故杀、斗杀三种罪行都会被判处死刑。其中劫杀是最狠的,不分首犯从犯,只要参与,一律处斩。

  不分首从,一律处斩;故意杀人者斩;故杀未死者,依故意伤人论罪;斗殴杀人者绞,虽因斗而用凶器杀人者,与故杀同;——《唐律疏议·斗讼》

  误杀除了赔偿受害人家属外 ,还会被判流刑三千里,戏杀不能得到受害者家属宽恕的,和误杀一样处刑,能得到宽恕的,赔偿经济损失外,会被监禁三年,过失杀人则需要赔偿一定的损失。

  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致死者减一等,流三千里;戏杀人者,减斗杀人二等,即徒三年。因斗殴、僵仆而致旁人于死者,以戏杀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以致他人于死者,各依其状,以赎论。——《唐律疏议·斗讼》

  这七杀的罪行,一直被之后各朝沿用,大多数的罪犯都会得到应有的处罚。

  所以即便在古代也是绝不可能随意杀人的,不只是普通百姓,即便是位高权重的官员,只要杀人被揭发,也一样要面临着法律的严惩,即便逃跑了,也不会像电视剧中过得那样舒坦,只能在荒郊野外落草为寇,或是上演荒野求生了,还得时刻躲避官府的抓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答:比起古装剧特别是武侠片里,那些经常“杀人做个了断”的剧情。真实的古代历史上,杀人真能这么“容易”?这事儿,一辈子杀人不眨眼的永乐皇帝朱棣,就能来个“现身说法”。

从“靖难之役”的尸山血海里抢来皇位的朱棣,“杀人”自然也不含糊。登基伊始的“瓜蔓抄”“诛十族”暴行,叫后世多少读史者读到打哆嗦。可等着坐稳皇位后,曾经“杀人很随便”的朱棣却发现,这事儿不能“随便”了——朱棣晚年时,有个官员触怒了朱棣,被朱棣当场判了死罪,眼看就要没命,谁知刑科给事中却硬生生抗命说,这官员没犯死罪,不能杀。被怼了一下的朱棣呢?反而老老实实认错:“此朕一时之怒,过矣,其如律。”

曾经“想杀就杀”的朱棣,为什么这会“老实”了。因为在经过了登基早期的“大杀”后,朱棣随后就改革明朝法律,确立了死刑“宁缓勿急”的原则。任何一桩死刑案件都要“五复奏”,即前后五次反复核查,确保不出冤案。仅仅是永乐六年的一桩死刑案,就经过明王朝几次复审,挽救了其中二十多名无辜者。如此原则下,就算生猛如朱棣本人,也不能再“随便杀人”——抢天下时可以杀,想要治好天下,“人命关天”才是硬道理。

其实何止是朱棣,从汉朝至清代的漫长历史上,中国历代王朝对于“命案”的审核,都是一朝比一朝严格。唐宋年间时,死刑复核制度就已成熟。明朝厉行“五复奏”后,又定下了“朝审”制度,即每年秋天统一复查案卷,清代又演变成了“朝审”和“秋审”,不放过任何案件里的丝毫疑点。

至于“判错案”“杀错人”?对于古代官员来说,那更常是绝不能碰的“高压线”。唐宋年间时,任何一件命案,经办案子的大小官员都要签字。哪怕是旁责,也是严惩没商量。到了明清年间更惨,比如“不再随便杀人”的朱棣,对“判错案”“杀错人”的官员,下手依然凶狠:永乐二十一年三月,御史王愈判错命案,导致“误杀无罪四人”。朱棣果断启动追责,依法将王愈等主审官员处死——古代合理合法杀人,“杀错”代价都如此大。

同样以“人命关天”原则,中国历代王朝的法律,对于“杀人案”都是零容忍的严惩态度。《唐律》里就形成了“七杀”,即七种杀人定罪: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这其中,“劫杀”定罪最重,只要是抢劫杀人,无论主犯从犯,一律死刑。只要有“谋杀”动机,就要流放三年,“谋杀”致人死亡,更要被判斩刑——只要酿成人命,犯案者就要付出最惨重代价。

那么,在古代有没有杀人后“合理合法”免死的情况?当然也有。首先一条常见的,就是“替亲人复仇杀人”。

特别是在宋代法律里,为“父母复仇”属于“情重法轻”“理有可悯”的范畴,办案官员可以将案件上报大理寺,运气好就能从轻。比如宋神宗年间的“王赟案”:青州百姓王赟为父报仇,杀死仇人祭祀父亲后,就主动向官府自首。宋神宗亲自复审后,认为“其情可悯”,就从轻发落,将王赟“刺配邻州”。类似案子,通常都要由皇帝拍板,才有“逃生”奇迹。

而另一种情况下,古代“杀人”也可以免责——正当防卫。历代王朝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也是十分严格。最常见的一种“正当防卫”情况,就是“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即倘若有人在深夜里擅自闯入民宅行凶,民宅主人可以奋起反抗,哪怕将“闯入者”杀死,也是“勿论”,即“免责”。明清年间规定得更细化,明朝规定“主人登时杀死者无罪”。清朝又有补充条款,假如“闯入者”被房主抓住后又被房主打死,房主则要“杖一百”。

总的来说,在古代杀死“无故入人家”的行凶者,就是“正当防卫”的基本范例,亦是中国古代法律里,“人命关天”原则的生动缩影。

不过即使有了如此完备的法律,但在古代不同的时期,执行力度也是不同。特别是王朝衰落的时代,往往就是草菅人命的年月。鸦片战争前夜的清朝道光年间,就是生动例证:虽然有着最完备的古代法律,但道光年间的清王朝,“视人命如草芥”的事情却频发,比如在广东番禺的监狱里,被折磨致死的犯人,往往就会被扔到“知遇亭”等死,当地官员也都视而不见。

这还只是牢里的犯人,还有许多县官,一旦遇到大案,从没想着遵循蛛丝马迹,而是随便在外面抓几个无辜者,拉进衙门严刑拷打,打得快断气了,被抓者都不知为什么。赶上“抓盗匪”的时候,还有些无辜路人,被莫名其妙抓进监狱里“吊拷刑讯”。所谓“草菅人命,州县习以为常,上司各官不以为怪”,竟成了常态。

冤假错案更是频发,比制造冤假错案更可恶的,竟是清朝各级官员的“磨洋工”。道光年间有些命案,竟有的拖了三十多年,都没个结果。冤案也是频发:仅道光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就查出了三十五起“错结之案”,大多数都是命案。“人命关天”在那个时候,都已成立虚文。触目惊心的景象,叫道光皇帝也发出哀叹:“是多设一官,百姓即多受一官之累”。

看过这样的景象,也就不难理解,不久后鸦片战争里,清王朝惨败的一幕——不尊重生命,不懂“人命关天”的晚清王朝,也就不出意外,陷入落后挨打的历史泥淖!

参考资料:吴钩《生活在宋朝》、刘晓林《唐律 七杀 研究》、李晓乐《浅谈 中国古代的正当防卫》、商传《走进晚明》、孙文范《道光帝》、冯尔康《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作者:我方团队张嵚




当然没这么好的事,自古以来"杀人犯"都是非常严重的罪伐,比如唐代法律就规定,"诸谋杀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也就是说在唐朝别说"杀人偿命",你脑子里有杀人念头(故意杀人未遂)都要被判刑三年。不过在古代杀人怎么判这事,也会依据各种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是一门比较深的学问。这里简单回复一下。

在秦汉时期,虽然我国的律法还非常不健全,但是"杀人者死"是最通行的标准。当然了,这是普通人对普通人,贵族杀普通人的话,比如打死个婢女什么的,基本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到了隋唐之后,贵族制度瓦解,而且法律逐渐健全,所以既使是杀奴婢也是要受死刑的。比较著名的案例就是著名女诗人鱼玄机就是因为杀死婢女绿翘最后受了死刑。

当然啦,杀不同的人受到的刑法也不相同。比如你杀的是官,那就是流放二千里了(流放比斩刑更重)。总之,在古代"杀人者偿命"是最基本的道理,电视剧终究只是电视剧,什么帮派斗殴,大侠行侠仗义一类的,别管你是干啥的,杀人就会受到刑罚,哪怕就是罪大恶极被判了死刑的人,在古代都要上报刑部,受皇帝审批过才可以问斩。如果官员私自问斩,那就是欺君之罪。

之所以会这样子,是因为古人觉得命受于天,而且由于农耕社会,人口是一个国家强盛与否最重要的指标,这就导致了每一个人对国家来说都非常重要。连被判个死刑都如此慎重,那就更别说随意杀人啦。

补充:看到留言很多人说乱世可以杀人,荒郊野外杀人没关系,还是水浒里都背着人命官司,加上古代极低的破案率,杀人没啥事等,再回答一下。你们,想的实在太天真了。

古代破案率固然比现在低很多,但是在古代除非是"衣冠南渡"的这种整个族群大迁徙时期,不然人口流动率是非常低的。等到户籍制度在中国古代发展起来后,农民和土地捆绑,明朝更规定你离开村子多少远就必须向地保登记。

也就是说,除非你是整天吃了没事做的"流寇",遭通缉的那种,否则你杀了任何身边的人,都会被立马查到,完全逃不走。

这里最显然的例子还是水浒,不管是宋江还是武松,他们杀人都会遭到朝廷通缉,而且你也根本掩藏不了。当然你跑山上与世隔绝就另外说。

这点实际上还不如现在侦探剧里面那些各种手法高超的高智商杀人犯了。你放心,古人没这么聪明的,《少年包青天》里那种杀了人还找不出凶手的人,都是抄袭《金田一少年记事薄》。




从浙江桐乡普安桥遗址等地发掘的“前319年夏历三月乙卯之日,中国最早的杀人案审案实录。”【刘信芳,湖北人,1951年生,硕士,教授,安徽大学历史文献学博士生导师】来看,杀人偿命古来有之。

生在夏商犯罪,更是让犯罪分子痛不欲生:他们的常用刑罚主要有墨、劓、刖、宫、大辟等。死刑早已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杀人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到了西周,有了人性化的转变,增加了“赦”法

①死刑、肉刑,

②赎刑;

③圜土之制:

④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

①三赦之法:

《周礼.秋官.司刺》: “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

这样的律法制度,古代又怎么可能杀了人,而一了百了呢?

而秦法以后,就越来越完善。但男子身高不满六尺五寸,女子身高不满六尺二寸者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

《礼记》里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是说“大夫”就不必处罚,而是可以选择更体面的死法而而已。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也是韩非依法治国,强调使用“严刑”、“重罚”的稚型主张,从而能使臣子臣服君主为目的。

杀人自古以来就是重罪。杀了人没人管,只是影视作品现实虚拟化的表现形式。即使皇帝,虽然操控生杀大权,理论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也必须有法可依,不然还是有很多不怕死的谏官、御史台、议政大臣不让皇帝任性的。

就算是在乱世,一些掌权者,为了获取“民心”,也会制订相应适时的律令。比如《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割发代首”故事,士兵弄坏庄稼,依军法就得处死,更何况随意杀人。

生命是地球上最宝贵的,因为每个生命只有一次。珍爱生命,远离杀戮……

参考文献:

《周礼》

《礼记》

刘信芳:包山楚简记录

陈寿《三国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代杀人是重罪。

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杀人一般都要处死。

中国古代杀人认为:谋杀、故杀、劫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7种,合称七杀。

前四种基本都是死刑,误杀虽然免死也要流放三千里,生不如死。

戏杀就是大家一起游乐导致误杀,比如大家赌博互相各打几拳,结果其中一人死了。这种因死者也有责任,轻判为坐牢3年。

过失杀则最轻,一般是赔钱。这种根本没有杀人的故意。比如仆人将主人孩子放在门口乘凉,结果不慎被路过的野狗咬死了。这种仆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也不能预见会有野狗咬人,罪行最轻。

但一般有故意性的杀人,都是很严重的罪行。

大家都看过《红楼梦》吧。里面四大家族的薛家大公子薛蟠,指使家仆和冯渊斗殴,结果把冯错手打死了。

即便四大家族是当时满清最有权势的大贵族集团,这件人命案也是花费了很大精力才遮掩过去。

如果不是主审官员是四大家族提拔上来的贾雨村,这事绝对没这么容易解决。

如果冯家不是没有直系亲属,只是帮亲想捞些好处,这事也难以解决。

更关键的是,如果没有四大家族上下打点,这事一样会闹大。

大家看看,四大家族如此的势力,搞出人命仍然这么麻烦,普通老百姓可想而知。

即便如此,这事就成为贾雨村抓住四大家族的一个重大把柄。

一旦贾雨村倒霉,四大家族置之不理,他一定会揭发闹翻。

后来薛蟠又搞出事来,打死了一个酒保,最终也是闹得天翻地覆。

古代,只有两个杀人没什么事。

一是在深山老林杀人,比如菜园子张青把光明寺僧侣都杀了。因没人愿意过问,这事就不了了之。

二是流窜杀人,杀了就跑,在古代也难以抓住。比如武松杀了飞天蜈蚣师徒,当年谁知道武松是什么人,没地方抓他,也就不了了之。

其余的杀人,基本都跑不掉,肯定是死刑。

就比如《水浒》里面的杨志,被牛二殴打抢劫宝刀,这才一时兴起杀人。

在我们看来,这最多是自卫过当,杨志也只是免于一死,一样要发配坐牢。

其实,古人杀人很难脱罪。

主要当年人口流动少,尤其农村几乎人员不流动。一旦发生命案,比较容易破案。

况且古代多是连坐制度,周围邻居也只能去检举。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4

标签:唐律   随便   古代   王朝   人命关天   杀人者   正当防卫   官府   命案   死刑   年间   官员   皇帝   家族   古装剧   法律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