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与平常所说的公安有什么区别?

2018年以前,森林公安属于五大行业公安之一,接受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的双重管理。如今,行业公安的管理体制已经进行了调整,森林公安已经划转公安部统一领导,由地方公安机关直接管理。

首先,介绍一下森林公安的历史和职能。

1948年,我国开始在东北林区建立林业公安机构,1984年,正式组建林业部公安局,森林公安正式进入大众视线。

森林公安主要负责办理盗砍盗伐、猎捕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打击野外非法用火等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等等。

然后,介绍一下近几年森林公安的改革历程。

2018年以前,我国有五大行业公安,是指公安部设在交通运输部的交通公安、设在铁路总公司的铁路公安、设在民航局的民航公安、设在林业局的森林公安、设在海关的缉私公安,接受公安部和所属单位的双重领导。

但是,铁路总公司是央企,民航有民航企业,林业也有森工企业,交通运输部的航道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这就导致行业公安的管理体制比较混乱,行政、事业、企业缠在一起,身份非常复杂。

因此,从2018年开始,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行业公安的管理体制逐渐进行了调整。

其中,涉及到森林公安的主要如下:

1、2018年9月,由于国家林业局重组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先的“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改成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同时列入公安部序列,为公安部十六局。

2、2018年12月,根据《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将森林公安由公安、林草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国家林草局不再参与领导。

3、2019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公安部十六局)撤销,组建了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公安部七局),承担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等侦查职能。

4、2019年9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各级森林公安队伍陆续划转地方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

最后,介绍一下森林公安的现状。

目前,森林公安由公安部统一领导管理,地方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

1、省公安厅下设森林公安局,同时加挂“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的牌子,由省厅直接领导管理。

2、市公安局下设森林警察支队,由市局直接领导管理。

3、县公安局下设森林警察大队,由县局直接领导管理。

同时,森林公安会在业务上接受林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继续承担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等职责。

也就是说,现在的森林公安只是地方各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与交警、刑警、网警等一样都是一个警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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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战友曾经转业到县森林公安局任局长,但同时他也兼任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那时候,县森林公安局还属于双重管理,即森林公安既受林业部门管理,也受公安部门管理。其中,党政工作以县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管理为主。县森林公安局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执法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盗伐、滥伐等各类毁坏林木、破坏林地、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三)查处越权发放、买卖、伪造林业证件案件;(四)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以及林区涉林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案件;(五)查处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六)维护辖区内的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县公安局的职责则要宽泛许多,包括:(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但在2018年后,国家进行了机构调整,各级森林公安队伍也陆续划转地方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县森林公安局现在为县公安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为副科级,对外称森林警察大队(加挂“县森林公安局”牌子)。我所在的市在去年也进行了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挂牌成立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平稳过渡、衔接有序。

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职能部门,调整后,市公安局 下设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警令部、法制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禁毒支队、特警(防暴)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网络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旅游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强制隔离戒毒所、森林公安分局、机场分局、各区分局等。




森林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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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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