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面对物业不作为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法院会支持业主吗?

坚决去除物业!业主没人叫物业进住小区也没签字!业主不认可你们!




感谢邀请。取消物业,民心所向!无本万利,坐地收钱的物业公司,在当下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焦点,成为众矢之的,他们与业主产生的种种冲突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国家该整顿了。本来业主是物业的衣食父母,可是位置却颠倒了,物业是老子,是管着你们业主的,你们不听我的,就得整你,不交“保护费”的,就到法院起诉你,个别的如果你和物业产生矛盾和提意见,人家晚上就划你的车,放你车子轮胎的气。你去查看监控,监控恰好坏了。如果你的电动车和单车在已经交了费的车子棚里丢了,你去反映,物业说不负责。

物业费是年年涨,特别是那些刚买新房,靠房贷买的,每个月不仅得还贷款,还得给物业交“管理费”,成为住不起一族了。但是不知道他们管什么了,你车子丢了,或者在交了车位费的停车位上被划被蹭了,这个时候物业就说他们管不了了。更为奇怪的是,地下车库还得交管理费,这个管理费数额可不低。交了那么高的物业费,电梯也得交钱。物业感觉就是来坐地收钱,就是无本万利,请几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当保安,几个五六十岁的大妈扫地,给他们发最低最低的工资,付出的小,却得到高额的暴利。因为他们收钱的花样很多的哦。物业对不交物业费的杀手锏就是把你起诉到法院。而处于弱势中的业主,因为不想多事,只得很不情愿地把钱拿了。而物业的不作为,我认为只要你掌握证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说出不愿意交物业费的原因,我想法院会支持的。




取缔物业,由社区管理是大势所趋,因为业主就是中国的公民,社区是管理者,为什么又强加一个物业?




我建议按物业服务合同,正常缴纳物业费,履行业主义务和职责,如果物业存在相关服务不完善、不达标、不作为等问题,可收集证据进行起诉和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就是收费的服务行业,服务不好拒绝交费是正常的,物业公司没有任何权力去制裁惩罚业主,物业公司就如保姆行业一样,做的好就留做不好就走,那有保姆做不好还要钱,不给钱就锁主家的门,停主家的水或电吗?自古以来有这种道理吗?大家说说法律应该支持谁




建议取消全国物业,物业是干嘛的?首先要弄清一个事情,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业主花钱雇来为自己服务的不是请来收钱的!现在物业成爷了,什么时候奴才开始欺负主人了




法院只会支持业主的合法维权行为,不支持业主的违法维权行为。

简单讲。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拒缴物业费是事实,法院自然会判决业主补缴物业费,承担违约金和诉讼费。拒不缴纳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司法拘留,甚至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不是依据你个人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物业合同》约定来判定。如果物业公司违法违规,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管理及服务,业主拿出确凿证据起诉物业公司不作为,法院会根据证据有效性来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法治社会千万别当法盲,也不要耍流氓,知法守法懂法才是唯一正确的。无论以什么理由或借口拒缴物业费,都会败诉。

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你,你也可以起诉物业公司,一码归一码,不要混为一谈。




物业不作为业主也得交物业费,霸王条款。取消物业业主自制




现在不用了,因为有《条例》了。物业不作为,还用诉讼吗,不作为就应该付出代价,不然不成了霸王条款了吗,物业收费有标准,达不到标准就应该核减物业收费,这是天经地义,不能让业主拿整容的钱只给理个发吧,付费和服务应是对等的。新《条例》不是明确物业收费市场化吗,不能只是物业一家算账吧,业主也是要算账的是吧。商业讲的是公平合理,货真价实,诚实守信,不然和欺行霸市的强盗有什么区别,那不成了强买强卖。这也是现在人们说物业涉黑,要取缔的重要原因。望政府部门要按照新《条例》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查处。建议国家政府对执行新《条例》不到位的实行倒查机制,即对问题物业公司所属管理部门进行追责,督促政府管理部门尽职尽责,使物业管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关注我,教你怎么对付物业。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不用缴纳物业费,就等着物业公司起诉。同时,咱们一起想办法对付物业。如何对付呢?

下面我简单说说我近年来和物业的斗争,总结的方法和经验。

一是打12345投诉。虽然这些投诉都转到了区县,区县转给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又转给了你们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穿一条裤子,向着物业说话不向着业主,对于解决问题没有多少帮助,但是你别忘了,有些地方的12345还要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满意度回访,我的回答是不满意。造成有一个月,我的小区所属的社区居委会主任打电话找我,说因为我不满意造成了他们居委会在全街道满意度排名倒数一点,街道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排名倒数第一。你看他们怕不怕。

二是人民网领导留言。你可以投诉消防,电梯管理,卫生保洁,收费过高,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具体怎么操作,看我前面发的内容,甚至你还可以投诉物业公司不开发票等问题。我前面发的内容连怎么写都有。

三是充分利用自媒体。在今日头条和抖音等自媒体揭露你们的物业种种丑陋嘴脸和面目。引发社会舆情。有些地方领导很喜欢看今日头条,尤其是喜欢看上热榜的信息。一旦一个事情引起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敏感度,就不是一件小事。

我对付物业还有很多方法手段。关注我,教你对付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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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不作为   业主   法院   物业   使用人   收钱   管理费   服务质量   业主委员会   证据   车子   条例   合同   小区   标准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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