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替老农签补偿协议,补偿内容一概不知,怎么办?

我的九分地因高速公路扩建,被征地,安徽省合肥市XX县XX镇,XX社居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人代签了我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具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我毫不知情,打电话去社居委要说法,根本不予理睬。

通常农村征地,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村委会替老农签补偿协议,补偿内容一概不知,怎么办?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村委会就是不公示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办?

如果村委会不依法公开与征收相关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的需要,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获得补偿安置安置协议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维权。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对行政协议效力的审查,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关于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规定为基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在依法行政原则与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之间进行利益衡量。

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是无效或可以被撤销。第一,主体是否以政府名义进行拆迁、签订合同,如果不是,属于无效合同;第二,只有法定代理人认可才会是有效的合同,如果不认可,则无效;第三,评估严重违法,第四损害真正权利人的利益,比如,将别人房子的协议签了自己的名字。第五,补偿协议有证据证明遭受欺诈胁迫,达到了法律对于欺诈胁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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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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