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征收,5类补偿一项都不能少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农民作为土地的使用权人,当土地面临征收时,就需要对农民进行补偿,农民的补偿包含5项内容:


2020年土地征收,5类补偿一项都不能少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一种补偿。目前,对土地补偿费实行征地区片价进行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各地征地区片价不同,但是要注意区域间的平衡。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人口的认定关键是否具有安置农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个的参考因素有户口是否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否依据农村土地来维持基本的生活。比如说,1.如果是农村户口,一般可以认定为安置的农业人口。例外情况,是农村户口,在城市稳定的工作维持生计,不属于。2.有的户口迁出,如在校上学的学生,处于监禁状态的被监禁人,还是要看农村土地为生,还是算入内。有的地区对于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算在一起按照统一的征地区片价标准进行补偿。

3.地上附着物、青苗费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农村房屋拆迁,并不是只补偿房屋的重置价,还要对房屋所占的宅基地进行补偿。新的土地管理法也提出:“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4.失地农民保险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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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9

标签:附着物   土地   补助费   构筑物   补偿费   宅基地   集体经济   养老保险   村民   失地农民   地上   人口   农民   农村   房屋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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