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奋斗半生的退休老同志们
基本养老金,涨啦!!!
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6月19日陆续发放到位
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2021年继续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年山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2.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场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工龄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1.1元/年),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3.倾斜调整
一是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37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38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9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二是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此次调整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并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在7月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内容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太原市万柏林区社会保险中心微信
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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