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曾:忆我的博导王耕今先生(四)

忆我的博导王耕今先生


李庆曾

(续前)


1984年底我在研究生院的三年学习临近期满,面临着毕业的去向问题。


我是发展组的最早的成员之一,毕业后留在发展组顺理成章。但问题是我的一些观点与发展组的主流倾向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大包干兴起的初期,是否应当把全部土地分配给农户的问题上。


在包产到户兴起的初期,我是不同意把全部土地分配给农户的。我的主张是,将零散的土地分配给农户所有,作为口粮田,以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而那些集中连片的土地仍为集体所有,作为责任田,通过大地块招标的方式进行经营,成为国家商品粮的主要来源。也就是说,我主张对农村土地的所有制结构及经营方式进行改革(简称为土地改制)。


但是我的意见并未引起发展组领导人的重视,由于我的观点和发展组的主流意见相左,尽管也得到了我的同学冯存诚等人的支持,但始终是发展组中的少数派。


这样在我临近毕业时(1984年底)就面临着是否去发展组工作的选择。


当时发展组的组织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最初的没有任何组织根基,仅仅得到了一些国家部门领导人支持的、散兵游勇式的游击队,变成了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挂靠在社科院农经所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


其编制虽然是在农经所,但在工作上并不受农经所领导,而是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和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直接安排。无论一年一度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还是会议前后连续几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制定、甚至国家主要领导人所听取的有关经济方面的汇报,林林总总凡是中央高层的经济会议,都能看到发展组人员的身影。其名义上虽然仍旧叫做“组”,但不仅在当时的中国社科院,而且在当时所有的国家行政机构中,都显得特立独行、十分神秘。


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看到,在1980年代中期改革大潮中所建立起来的新的国家改革机构,包括:1985年建立的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1986年组建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1987年12月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都是由原发展组的人员参与筹备、策划、组织,都是由原发展组的人员充当灵魂人物或主要领导人。


要说这样的机构对我没有吸引力,那是瞎话,但去了在工作中如何与发展组的主流观点合拍则成了问题。面对着这些困惑我难以抉择,于是我来到耕今同志家,向他请教。


耕今同志听了我的叙述后,对于我的有关土地改制的观点未置可否,但对我的坚持己见的态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这是作为一个科研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他当时还给我讲述了在1980年代初期,在包产到户问题上中央层面的“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中的一段插曲。


他说,农业部的一位负责人是中央层面反对包产到户的代表人物之一。这位负责人始终认为包产到户削弱了集体经济,不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安徽搞起包产到户后,他专程跑到那里进行调查,并和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争得面红耳赤。耕今同志说:“直到现在他的观点也没有任何的改变。我尽管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我敬佩他的勇气与执着。”


至于我的工作去向,耕今同志说,发展组很快就要归口到国务院农研中心,这样其性质就从一个科研机构转变为行政机关。如果你认为你的观点和发展组的意见很难融合,那当然留在农经所工作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因为社科院的学术气氛当然要比国家行政机关宽松许多。


耕今同志还说,你提出的农村土地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构想确实有独到之处。而且据我所知,你是在文革后提出农村土地私有的第一人。你应该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调查,把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的实践相结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你提出的观点理论化、系统化。同时,还应当设计出可操作的方案,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他说,成文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拿出去发表,以引起这方面的讨论和有关方面的重视。


在工作的去向上,随后我又咨询了一下我的硕士生导师刘文璞。当时,他已经成为这个研究所的副所长。刘老师说,我们当然欢迎自己培养出来的学生毕业后留在本所工作。就这样,我在1985年初研究生毕业后,没有选择去发展组工作,而是留在了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这时耕今同志已退居二线。


刚到所里,我被分配在合作经济研究室,一年后正常转为助理研究员。在此期间,我按照耕今同志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改制的方案,并以“谈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结构改革”为题,将文章发表在了《农业经济问题》1986年第4期。(如下图)

李庆曾:忆我的博导王耕今先生(四)


此后,在我参与的由刘国光副院长主持的“社科院七五规划”研究项目中,以及我所参与的“农业部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经济增长课题组”的研究报告中,都体现了我的有关土地改制的观点和意见。后者发表在“农村金融研究”杂志1988年第6期。(如下图)

李庆曾:忆我的博导王耕今先生(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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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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