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强行超车致妻子死亡,司机悔得直跺脚却被讽:死神挥错了镰刀

近日,假期出行繁忙之际,一则“高速强行超车致妻子死亡,司机悔得直跺脚”的新闻引起全网关注。事发地点位于沪昆高速江西横峰段,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李某驾驶白色小车以110km/h的速度在慢车道行驶,在距前方一辆大货车不足20米时,该司机选择了超车,结果在向左穿插变道时与左侧车道上一辆黑车发生刮碰。事故造成两车翻车,李某的妻子因为猛烈的撞击在事故中死亡。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李某一边痛哭,一边悔恨得跺脚。

在这起事故的责任归属清晰明确这一事实背景下,男子错误驾驶导致妻子身亡以及多车受损的悲惨命运也并未博得围观群众共情,对于群众情感角度而言,发妻身亡和其他司机有不同程度受伤的情景相比,这场灾难的主导者毫发无损显然给人带来“不可原谅”的问责。而当新闻的传阅标题为“司机悔得直跺脚”时,也很大程度上触发了网友的嘲讽和质疑。

高速强行超车致妻子死亡,司机悔得直跺脚却被讽:死神挥错了镰刀

在多数网友看来,肇事司机在事故现场一边痛哭,一边跺脚最终导出“他悔得直跺脚”应该是舆论层面的推理。之所以这样讲倒不是认为肇事司机没有“悔”的意思,而是在电光火石之间的事故现场,很难有人能在短时间内冷静下来清晰还原事故经过,而作为司机的本能反应往往是“你怎么开的车?”因此,面对从天而降的灾难,他的痛哭和跺脚可能更多的是源于情绪的崩溃和无措。

而当事故起因和判责被广大网友饶有兴致地探讨后,跺脚司机强行变道致人伤亡的结论开始在网上舆论传播、一时间,对于涉事车主新手、“路霸”的揣测和舆论标签接踵而来。作为事故的主导者和最大受害者,车主的舆论风向也开始遭遇被“社死”的转变,甚至对于他是丧偶之痛也被嘲讽“死神挥错了镰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不得不说,舆论的属性向来是感性直接的,非此即彼的,甚至对于正义和规范的期许也过度严苛,这归根结底体现的还是社会规则对于个人约束力的迫切适用。当涉事车主在行驶环境不佳时选择变道而导致惨剧发生后,我们很难认定司机的强行变道是一种主观故意,无论这种视野遮蔽源于技术欠缺还是精神疲劳,与黑车相撞侧翻的事实应该源于司机对超车时机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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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具体的责任问责上来说,涉事司机即便遭遇家破人亡的不幸,但对于其他受害车辆和人员的赔偿以及自身肇事责任的制裁上并无争议空间。但从道德审视层面来说,涉事司机并未对责任归属表现出抗拒和推诿,而外界对于他的“行为过错”也只能停留在驾驶能力和驾驶习惯范围内进行谴责。

此外,当这起普遍案例成为触发舆论的典型时,全网司机也在借机关联身边现象,予以吐槽、泄愤,但对于安全驾驶的反思可能很少会进行自我检验。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普遍提高,私家车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刚需,但在车流中却也存在着严重的“座驾鄙视链”、“技术鄙视链”等生态现象,但凡遇见某车高调走位,便瞬间激发“教你做人”的作战斗志,飙车、斗狠、相互别车屡见不鲜,而当这些畸形心理被车毁人亡报复时,却从来没有让评头论足者引以为戒。

其实,在每一个驾驶室里,都坐着一个倔强的司机,只是有些人的修养、责任感和法律约束力让他们不得不谦逊礼让而已。反观那些骂骂咧咧夺路而去的司机,却自以为自己的技术和优越感让他获得了优先通行权,却不知这种嚣张跋扈是在透支自己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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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长一智是人良性成长的本能,但当目睹了别人的悲剧时,却很难映射到自身的审视和慎重。当目睹别人跺脚捶胸懊恼时,大多数人都在积极扮演看客、批评者、灾难解析者甚至情绪发泄者,却很少有人愿意身临别人不幸,真正做一个“吃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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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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