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玩飞鱼坠海身亡,是存在安全隐患?还是蓄谋已久?

在8月20日,一名95女孩肖某在尾海域体验娱乐飞鱼项目,竟然坠海失踪身亡,引发社会多方关注。

晚上10点,大海中一片漆黑,两名娱乐项目的经营者还是在喝完酒之后,开着摩托艇,身后拉着像风筝一样的飞鱼带着肖某游玩,上岸后,才发现肖某早已落入大海,当警方搜救上来,早已是冷冰冰的尸体,明明知道天黑后,存在坠海难搜的风险,仍然继续经营项目,导致肖某坠海失踪死亡,三名经营者这是在知法犯法还是在故意草菅人命?

女子玩飞鱼坠海身亡,是存在安全隐患?还是蓄谋已久?

一口酒悔终生,也许是喝酒兴奋,致使速度过快,肖某不幸落入水中,而当天晚上,他们曾经多次邀请肖某体验飞鱼项目,邀请途中,还告诉游客晚上玩飞鱼的人挺多的,给肖某一种大众心理,以为晚上玩飞鱼安全无忧,盛情难却之下,肖某做出了人生中最后一个抉择。然而玩飞鱼的人并不在少数,单单肖某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殒命?还是蓄谋已久的阴谋?还是经营者的酒后驾驶问题?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水上交通是违法的,但是水上摩托艇并不属于水上交通工具,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水上摩托艇是违法的,经营者就可以不顾及游客的安全去酒后驾驶吗?

据同行的女孩说,当天她与肖某曾在易某的带领下,落过水,当时因为身穿救生衣,才能够成功的上浮,最后被易某救起。然而在警方多方搜救肖某的时候,救生衣漂浮在海面上,救生衣不应该在身上好好的穿着吗?为什么会无故脱落?为什么死者肖某在被发现时只剩内衣。死者肖某坠海竟是意外还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女子玩飞鱼坠海身亡,是存在安全隐患?还是蓄谋已久?

因工作人员喝了酒,酒后人的欲望都会无限的扩大,加上他们和女孩肖某玩一整天了,彼此熟络,他们在晚上邀请女孩肖某出海游玩,独处的环境中,酒精的作用下,他们对女孩肖某产生了欲望,从而实施犯罪。

女子玩飞鱼坠海身亡,是存在安全隐患?还是蓄谋已久?

如果想让肖某的死大白于天下,警方的尸检很重要,可是肖某的尸体经过长时间浸泡,很难从死者肖某身上找到有力的证据。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其他三人的供词就成了唯一的突破口,海上封闭的环境,三人同行,安全回来。

如果达成了某种协议,最后法律只能认定三个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职责,涉嫌过失杀人。仔细想想这是多么天衣无缝的猥琐犯罪行为,假如他们这种犯罪行为没有让大众了解,未来会有多少花季少女去那里游玩,去体验速度刺激的飞鱼项目,最后被无辜葬海!这简直就是以游玩为名的杀人案!

游客在体验速度如此之快的飞鱼项目时,难道就没有安全陪同吗?据说,海里有一种鱼,像鸟一样有着长翅膀,能跃出水面十几米,飞行速度极快。

这种飞鱼因“能飞”而得名。人们为了让游客体验这种惊险刺激的项目,就策划了飞鱼娱乐项目,项目中的飞鱼艇在行驶时,速度极快。但是飞鱼艇身上并没有安全装置,在游玩的时候,只能依靠游客拉紧扶手,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安全措施。

经营者就没有考虑到这个项目的安全性吗?“飞鱼”项目至少需要一名摩托艇驾驶员,作为安全陪同,让他来维护游客的安全。这个危险的项目就没有取缔吗?

深圳政府7月曾发布《大鹏新区安委办组织开展清理“飞鱼”海上活动联合行动》,但据死者家属说,死者在出事的时候,该项目经营者依然在凌晨接客。

那么,这种危险的项目明明已经取缔?为什么又恢复经营?又是谁批准的经营?这是有关部门的惩罚力度不大导致经营者依旧非法经营?还是“吃人项目”背后的保护伞太大?这背后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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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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