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租房的”需注意,租房迎来新标准,今年起5类房源不得出租

对于当前绝大多数的年轻人而言,买房可以说是难如登天。就以笔者所在的城市来说,房子均价为1.5万元/㎡,人均薪酬为5000元,一个月除开各种开支的话,能节省2000元。如果想买一套60平米的房子,按照30%的首付来计算的话,首付需要27万元,至少需要10年省吃俭用才能存够首付,并且还需要缴纳30年3700元的月供。

因此,面对高昂的房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只能选择租房,但如今租房的“坑”也越来越多。笔者有个朋友,去年12月租了一个小单间,结果还没住满一周就被告知房里的水管爆了,水流到电梯间导致两个电梯坏掉了,因此需要回家提供钥匙开门检查,最后的结果是水管和洗衣机没有连接紧松开了,洗衣机也没使用过,属于中介的检查不当过失,但被物业要求赔偿电梯维修费用6千元,并被威胁断水断电,多次找中介协商均被踢足球,最终只能自掏腰包。

而对于很多租客来说,还会遇到各种各样其他的问题。据《2020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显示,超过60%的租客已经租房3年以上,超过20%的租客表示愿意一直租房。不得不说租房正逐渐成为年轻人第一选择,租房甚至长期租房也成为了当代年轻人主要生活方式之一。随着住房市场的不断扩大,各种问题自然也会不断出现。

“还在租房的”需注意,租房迎来新标准,今年起5类房源不得出租


我们并不能说所有租客遇到的问题都是房东或者中介导致的,但大多数情况下,租客遇到问题都来源于这两个方面。此外,现在租房群体的年轻化也导致了很多租客并没有相关法律意识保障自己的权益,通常选择忍气吞声或者消财免灾。而对于一些房东来说,也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一直认为只要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想怎么租就怎么租,想怎么提升租金就怎么提升租金,但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比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就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更为重要的是,2020年9月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个部门联合公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里面明确规定了未来有4类房屋不能出租。按照以往的经验,一般意见征求到落地需要经历3个月到6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不久后,该项条例也会落地,对此房东和租客都需注意。

“还在租房的”需注意,租房迎来新标准,今年起5类房源不得出租


一、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意在针对“群租房”

提到群租房,不仅是租客的心病,也是邻里左右的心病。对于群租房租客来说,一群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人均使用空间只有几平米,并且洗漱如厕还需要排队,回家晚了可能洗漱的水都没有了。对于隔壁左右邻居来说,由于群租房租客上下班时间不一样,而很多人住在一起避免不了产生大量的声音,因此生活居住都受到一定的影响。

而这种居住形式,也就是大家所谓“群租房”,房东为了多赚取一些利益,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单独隔离出来出租。但这样造成的后果,除了上述说的问题外,更大的是用电、火灾等安全隐患,由于背负的电器过多,电线负担过大,很容易引发短路造成火灾。试想一下,如果是居住在地下储藏室的人遇到火灾,逃生空间小很多。

因此,早在2013年7月,北京市就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房主违规出租可罚3万。而这次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更是明确规定了:

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在租房的”需注意,租房迎来新标准,今年起5类房源不得出租

二、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

房子是人们每天都离不开的居住场所,而有问题的房子不仅住着不舒服,更会造成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因此,对于房屋也有相应的标准,也就是所谓“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设备、设计、抗震等10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如果不达标就表示是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房屋。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发商新建的房源一般都会经受严格的检查,因此不会违规。而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人们住户自己建造的违建房,缺少相应的监管以及验收环节。第二类是房龄过大的老旧住宅。一般来说,虽然产权证是70年,但是房子超过45年就已经比较老了,面临拆迁的问题,因此这类老旧住房也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以前的相应的检测标准也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对于房东来说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是严禁出租的,租客也不可贪便宜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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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按规定出租的房子

按照规定,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明住房权利归属的材料。这点是为了保障租客的权益,一些房子可能处于“异常”状态,比如正在抵押或者被查收,或者正处于拍卖状态。此外,在未经过原房东的允许下,“二房东”的房子是严禁出租的,“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

四、不符合室内装修有关国家标准的住房

在房价大涨的时代,一些炒房客或者囤房族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会选择将房子租出去来“以租养贷”。并且很多炒房客在购买的房子的时候都会选择毛坯房,再进行简单的装修以及家具配置就用于出租。我们知道,房子经历过装修后,特别是新房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静置期”才能入住,这个时间一般为半年或者更久,但很多房子并没有达到这个时间就用于出租。

而装修中很多成分达到一定浓度后都会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比如最为常见的“甲醛”,与呼吸道疾病、癌症、白血病、儿童发育畸形、不孕不育等很多疾病挂钩。对于租客来说,不能仅仅靠“闻刺激性气味”来判断是否入住,有条件的话可以带上简易的检测设备,这样自己以后入住也会安心一些,而对于房东而言,也应该增加相关的检测措施。

“还在租房的”需注意,租房迎来新标准,今年起5类房源不得出租


五、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用于出租

除了上述说的四类房屋以外,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还额外增设了一种不能用于出租的房屋。那就是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用于出租,所谓的居住权,说得通俗一些就是获得居住权的人可以享受入住的权利,但不能对于房子进行出售或者出租。因此,无论是享有居住权的住户(事先约定过的除外),还是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都是不能够用于出租,这点房东和租客都需留意。

买房还是租房,这是困扰当代年轻人的问题。但由于房价过高,很多年轻人只能选择租房,而对于很多刚毕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遇到租房问题不仅会造成资金损失,更会造成心灵上的伤害,随着租赁市场的不断扩大,对于租客的保护也显得很有必要。对于租客来说,要学习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房东来说,也需要对新规进行了解,避免由于错误决定面临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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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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