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数量为813.1万对,依法进行离婚登记数量为373.3万对,离结率(离婚对数/结婚对数)为45.9%,相较于2019年上升了2.3%、相较于2018年上升了8.3%。数据显示,自2003年起,离结率已经连续增长18年。
为什么离婚率近些年一直在不断上升?究其原因,来源于方方面面。或许是因为现在年轻人思想越来越开放,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看得特别重了;或许是因为当下年轻人焦虑情绪比较严重,生活琐事不断;亦或是经济上的问题、孩子的问题……有机构对此进行了专门的统计,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对此给出了数据回答:其中“夫妻债务问题”占比52%,“子女抚养问题”占比70.5%,“房产分割问题”占比85.2%。
可见,对于当下夫妻来说,房产纠纷已经超过了子女抚养问题,成为了夫妻离婚主要的“导火线”。如今房价这么高,夫妻买一套房可能要掏空两个家庭的“6个钱包”,才能供养得起一套房子。根据央行发布的城镇居民家庭负债统计报告的数据来看,家庭实物资产占比达到了79.6%,而房产作为实物资产的主要构成,因此夫妻离婚后对于房子分割也会看得格外重视,以至于最后对簿公堂。
以往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都是按照《婚姻法》的规范来处理的。但随着离婚数量不断增多、复杂程度不断加剧,《婚姻法》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以至于近几年出现“离婚”、“闪婚”骗房,以往的解决方式有一个主要特点,那就是无论婚姻续存期间双方贡献多少,离婚后的资产都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因此,对于遭遇了“离婚骗房”的人来说,不仅心灵受到很大伤害,经济上也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避免再出现这种类似情况,同时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对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规范,同时确定了夫妻之间房产分割问题。笔者整理过后,将夫妻房产分为三大类:可以进行分割的财产(3种情况),不能分割的财产(4种情况),以及特殊情况获得的房产(3种情况)。
01可以进行分割的房产(个人所有)
上述三种类型的房产均属于可以分割的房产,并且就算离婚后也只归其中一方所有。主要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夫妻其中一方或一方家庭全款买房,另一方没有资金参与。其二是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了出资方的名字,并没有登记另一方的名字。
02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共同所有)
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该如何分割呢?如果双方都同意将房子保留下来,则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归属,且后续房贷部分共同分担。如果其中一方同意保留房子,则按照市场估价来进行评估,持房者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且后续房贷部分个人承担。如果双方都不同意保留房子,如果之前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割,如果有事先约定,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03特殊情况房产
此外,新规中对于夫妻财产保护也增设了一重保障,《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对于夫妻中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出轨、与他人非婚生子、赌博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
可见,今年出台的《民法典》不仅能更好解决夫妻之间财产分割问题,同时也更加人性化,既保证了公平公正,同时对于婚姻中受到伤害的一方提供了更好的保护。为了降低离婚率,新规中还特别增设了一条“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你认为新规能有效降低离婚率吗? 单选 0人 0% 能 0人 0% 不能
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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