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遇到石头挡路,司机搬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向工地索赔30万

某日上午,高某在工地拉货时发现道路上有一块石头挡路,下车搬石头时将右脚大拇指砸伤,赶紧被工地负责人薛某送往西安市某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足部开放性损伤伴骨折。住院期间,该工地支付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29710元。治疗结束后高某要求工地赔偿300000元,薛某不肯,双方一起来到西安市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开车遇到石头挡路,司机搬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向工地索赔30万

经了解,薛某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也愿意赔偿,但认为高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过大,只接受80000元的赔偿。高某则认为,自己家庭压力很大,这次受伤导致不能继续工作,全家老小等等着用钱,提出300000元的赔偿要求并不过分。

开车遇到石头挡路,司机搬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向工地索赔30万

调解员首先与薛某进行了沟通。希望薛某考虑到高某各种生活压力,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建议该工地一次性赔偿高某人民币90000元。其中,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9710元及高某因受伤向该工地借款20000元不再扣除。薛某考虑后表示同意。随后调解员又与高某进行了沟通。调解员表示对工伤赔偿的金额要依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计算,而不是无依据盲目要价赔偿。

开车遇到石头挡路,司机搬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向工地索赔30万


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和说服,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如下协议书:某工地赔偿高某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90000元,并于当日一次性付清。协议签订后,赔偿款交付王某,即为该工地应当给王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全部赔偿到位,纠纷一次性解决,王某不得再就此事向该工地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爱读书的肥猫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力求做到一碗水端平, 而不是偏袒哪一方, 真正成为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工伤纠纷情况各异,一定要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实际出发,并在第一时间明确双方矛盾焦点,以此为突破口,调解中晓之以理法,动之以真情,努力缩小双方差距,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工地   西安市   误工费   石头   晓之以理   补助费   老小   交通费   赔偿金   医疗费   工伤   纠纷   金额   司机   费用   压力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