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祖辈参与教养现象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岳坤

针对祖辈参与教养现象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否要请祖辈带孩子?

从研究结论来看,对于多数城市家庭中的儿童父母和祖辈而言,祖辈参与儿童教养既是客观现实的需求也是双方的主观意愿。从教养效果来看,在保证父母在教养中起主导作用的情况下,祖辈的适度参与无论在儿童的心理健康还是问题行为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祖辈参与不仅不会影响儿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还会提升儿童与祖辈的祖孙关系。

当然,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包括不同的家庭经济和就业状况、婚姻状况、儿童数量、住房条件、祖辈和父辈是否生活在同一城市、祖辈年龄和健康状况、祖辈参与教养的意愿、祖辈和父辈的关系以及两代人教育理念和方式的特点等,究竟是选择“父辈为主祖辈为辅的联合教养”还是“单一父辈教养,祖辈基本不参与教养”需要每个家庭在做出选择前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于因为特殊情况导致祖辈需要承担起对儿童的主要甚至全部教养责任的家庭,如果祖辈掌握了或是愿意去学习和实践科学的教养理念和方法,在给予儿童关怀照料之外,可以在行为规范上给予儿童更多的指导,也会为教养效果带来更多的正面影响。

针对祖辈参与教养现象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二:有祖辈参与带孩子的家庭,儿童父母应该做什么?

第一,儿童父母应意识到自己才是儿童教养的第一责任人,努力在教养中发挥主要作用,既不能将祖辈在儿童教养上提供的帮助视为理所当然,更不能因为有祖辈照料儿童就做甩手掌柜,这样不仅会大大增加儿童祖辈的负担,对祖辈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也会给儿童的成长带来负面的影响,并造成亲子关系的疏远。

调查发现,对于“对孩子成长来说,任何人和机构都无法完全替代父母”的说法,超过九成父母表示“完全同意”和“基本同意”;而对于“父母自己带孩子天经地义”的说法,也有接近九成父母表示“完全同意”和“基本同意”。可见,大多数城市家庭父母对于养育子女的义务有明确的认知,对父母参与养育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也有清醒的认识,但这个数据同样暴露出,仍有10%左右的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义务认知不明,这一现状亟须扭转。

第二,儿童父母不应回避与儿童祖辈在教养过程中出现的教养分歧,应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家庭的分歧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利于家庭中父母与祖辈关系的和谐,也有利于在教养过程中形成合力,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第三,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儿童父母在努力提升自己教养理念、方法和能力的同时,也要为儿童祖辈在这些方面的学习创造条件,但在过程中要尊重祖辈的意愿并注意时机和方法。

调查表明,祖辈获取教养知识的渠道相对封闭,以家庭内部的经验积累和传递为主,获取新知的主动性也相对较弱。因为这些原因,祖辈的育儿经验在许多儿童父母眼中变得不再适用。但对于如何帮助祖辈更好地获取育儿新知方面,儿童父母向祖辈的知识反哺过程如果时机不对或是方式不当,比如在外人面前试图“矫正”祖辈的一些言行,又如较多地使用批评指责的方式,那么可能不仅起不到正面的效果,还容易损害祖辈的自尊心和参与教养的积极性,甚至引发代际的冲突。

第四,儿童父母应该注意儿童祖辈在参与教养过程中的身心状态,了解并帮助祖辈满足除教养儿童以外的社交需求、娱乐需求和自我成就需求等。

祖辈参与教养过程中面临着心理状况的变化,特别是前面介绍过的“老漂”祖辈,不同于祖辈中的“原住民”,“老漂”祖辈在照料孙辈的过程中面临的不仅仅是生活规律的改变和身心的操劳,脱离了熟悉的生活环境和社交圈,他们还需要重新学习适应和融入新的环境。而在“老漂”祖辈中,如果夫妻双方仅一方流动,另一方“留守”原居住地,必然导致祖辈夫妻两地分居的现象,这还可能对祖辈夫妻关系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老漂”祖辈,儿童的父母不仅要尊重祖辈夫妻团聚的权利,并在家庭内部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还应该主动寻找社区等外部资源帮助老人适应新的环境,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参与适合的社交娱乐和兴趣活动。

针对祖辈参与教养现象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三:祖辈参与教养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注意避免“重养轻教”的现象,重视蕴含在生活照料中的“言传身教”。调查中我们注意到,绝大多数参与教养的祖辈会参与到对儿童的生活照料当中,但对儿童行为习惯培养、心灵关怀等的参与则有限。访谈中我们发现,确实有少部分祖辈存在这样的观念,即认为自己就是负责让孩子吃饱穿暖不生病,管教之类那都是儿童父母的事情。实际上,生活照料也蕴含着教育的内容,特别是在儿童年幼的时候,教养人的一言一行就是对儿童的言传身教,祖辈不能低估自己对儿童的影响。

第二,活到老学到老。祖辈应该用更开放的心态面对与自己过去经验不一样的新的育儿观念和知识,在教养过程中遇到困难要尝试主动寻求来自家庭内部和外部的支持。

第三,调查发现,祖辈在给予儿童情感温暖方面与父辈没有差别,但更少对儿童进行行为指导。祖辈应该明白,全心全意地爱护和照料儿童是爱,对儿童进行行为习惯的培养同样是爱,只有心灵的呵护和行为的规范并重,儿童才能健康地成长,成为具有社会适应能力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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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针对祖辈参与家庭教养的现状,社会层面应该做什么?

在舆论引导方面,对于父母是儿童教养第一责任人的概念,仍需反复强调,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让更多父母认清自己教养儿童的义务以及父母参与教养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

在学术研究方面,应当在祖辈教养方式、儿童祖辈教养与儿童父辈教养的边界、参与教养时祖辈的心理健康、祖辈参与教养的社会支持等方面开展深入的专项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尽快地推广运用于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当中。2018年9月15—16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和台湾嘉义大学主办的第十九届海峡两岸家庭教育学术研讨会在山东青岛举行,会议主题为“家庭教育中的祖辈参与”。此会的召开为祖辈教养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专业指导方面,应在以下两个方面有针对性地下功夫:首先,对于参与教养的祖辈要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帮助祖辈更新教养观念和方法,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2018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到要“依托开放大学及各区分校、各街镇社区学校,建立隔代养育指导专兼职师资队伍,开设各类科学育儿课程。挖掘社会现有资源,通过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返聘托幼园所、儿保等领域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等办法,建立开放、多元的隔代养育指导队伍”。上海市的这一举措,充分意识到了当前祖辈在家庭教养中的重要性和提升祖辈教养能力的必要性。其次,对于有祖辈参与教养的家庭,还要有针对性地为儿童父母提供与祖辈代际沟通、协作共育的方法技巧培训,增进联合共育效果,促进家庭和谐。

在社区服务方面,针对参与教养的祖辈,除了组织针对性的与育儿交流指导相关的活动,还要关注这些祖辈在教养孙辈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压力和健康问题,特别是对于其中的“老漂”祖辈,社区需要与家庭配合,为这些老年人融入新环境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文摘自《家校合作共育·中国家庭教育的新趋势》(点击“阅读原文”进入购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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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共育:中国家庭教育的新趋势

孙云晓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针对祖辈参与教养现象的问题及建议

内容简介

提升一个民族的家庭教育水平,不仅需要把握全国家庭教育的现状和特点,以判断其未来发展趋势、更好地做好规划和引领,还需要大力推进家庭、学校、社会的合作育人,引导父母与孩子一起成长。为此,本书调研了当前中国家庭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总结了近些年中国家庭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启示,分十二章分别介绍了中国家庭教育的现状、父母教育理念的更新、家庭教育的立法进程、二孩时代隔代教养的诸多现象、家风家训与中国传统优秀家教文化的弘扬等内容,对于理解和推动当前家庭教育的发展可提供一些帮助。

针对祖辈参与教养现象的问题及建议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研究员

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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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の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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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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