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养狗在各业主之间引发过不少争议
什么狗咬人啊,乱上厕所啊等等
但是,有因为养宠物吵架的
有因为养宠物起争执打架的
竟然还有放火烧了一栋楼的?
上海62岁的刘某在带宠物狗下楼散步时,发现宠物狗又在楼道的公共区域上了厕所。
因为宠物狗经常在楼道里上厕所,刘某和邻居已经发生过多次争执。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矛盾,刘某“灵机一动”,拿过与她经常发生争执的邻居的自行车车套,开始擦地上的尿。
擦完后把车套挂回了自行车上,就走了。
两个多小时后,刘某再次下楼,却发现自行车车套上面的尿迹并没有干。
心虚的她担心事情败露,怕两人再起争执,于是就想把擦狗尿的自行车车套烧掉。
她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车套引燃。
刘某因为随意放火,导致部分停放在楼道里的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部分公共区域和房屋也被烟熏黑,经估价,造成了约3.9万元的经济损失。
此外,一名居民在逃生过程中,被燃烧产生的烟雾灼伤。
颈部、面部、体表等也有多处烧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一查又发现,原来刘某在2003年,还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刘某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公共财物重大损失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
但也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刘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相关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自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要施行。
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携带自家狗子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所以,5月1日,不文明养犬,将从违规变成违法。
文明养狗,不仅是方便自己,也是方便他人!
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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