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懵懂的青春

初一那年,我开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更在学校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还害得一个女生,因此被迫辍学,成为一生的遗憾,并为此深感内疚。

在我小姑的村庄里,有一个女生名崔光敏,她家与我小姑家不远,有时间经常会跑去玩。

我们在小学五年级时就成了同班同学,说真的,那个时候,我对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可见她有多么平庸。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初一,我和她忽然产生了好感,并且开始了一段早恋时光。

不错,就是早恋。

其实,我一直觉得,崔光美并不是我的初恋。如果说把写情书,也算做恋爱的话,我真正的初恋,应该是四年级那个给我打扫污物的女孩子。

她辍学之后,我曾给她写过很多的信,其中里面就写有“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之类的话。

如果把“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这类的话,算是表白的情话,那个时候,我写给她的信,恐怕就能算是人生最早的情书了,我偷拿家里的钱,给她买的小人书,故事会,恐怕也能算得上是定情信物了。

然而,我们却又不算是真正的恋爱,因为我们自始至终都没牵过手,有的只是我对她曾经深深的思念。

充其量,算是情窦初开吧,而且还开的有点早。

然而,初一时的那段爱情,却与这段爱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这段爱情,一直断断续续持续到大学二年级,才算正式宣告结束。

并且,我们已然有了婚约,只是最终没能在一起罢了,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有缘无份吧。

更何况,崔光敏也是第一个让我从真正意义上认识并了解女性身体结构最早的恋人之一,可以说是我的性启蒙者。

事实上,崔光敏长的并不好看,至少不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

个子矮矮的,而且又胖,走起路来慢条斯理,性格非常扭捏,做起事来扭扭捏捏,说起话来嗲声嗲气,让人听着浑身起鸡皮疙瘩,她就是这么一个人。

直到现在,我还是想不明白,当初是看中了她身上那一点,会和她谈起了恋爱。

这些年我偶尔会想起那段不算太短的恋爱历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我之所以喜欢她,只是因为她对我好,无条件的对我好,而且她亦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女人。

除此之外,并无其它,仅此而已。

喜欢她,只是喜欢享受她对我的好;喜欢她,只是享受、贪恋她的身体罢了;喜欢她,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罢了。

我感觉,这样评论自己初恋,似乎连畜生都不如,毕竟我们之间曾经付出过真情,毕竟是人生最为美好的时光。

倘若这些话让她看到,不知道她会伤心成什么样的。

男人,有的时候,真的连畜生都不如,说到底只是一个喜欢用半生思考的动物罢了,有的只是欲望和兽性。

不过,我必须承认的是,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确实想过要和她结婚生子,想要照顾她一辈子,想要和她组成一个家庭,只是后来被搞砸了而已。

记得起初我们只是同学关系,她坐在我前面,我坐在她后面,一切都是那样平常。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然后就彻底改变了这种关系。

有一次下课,我趴在桌子上,实在百般无聊,于是拿着火机在手里玩。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火机。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变质,就像一个好面包,放的时间久了,先开始从外面腐烂,发霉,只是心还是好的而已。

那个时候,因为宿舍床位紧张,我仍然和几个男同学,每天晚上睡在教室。

平时我们就把被褥放在教室后面一张桌子上,到了晚上,下了晚自习后,我们把桌子移动一下,然后把被子铺在地上睡觉。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那个时候,我家穷的连处席子都没有,每次睡觉,都是直接把被子铺地上的,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太糟糕了。

学校宿舍是有老师查夜的,到了一定时间,就不能再说话了;可睡在教室全靠的自觉,根本没人管,所以我们总是玩到很晚才睡,打扑克、聊天,讲话,什么都可以,甚至最后竟发展到抽烟。

一起睡觉的同学里有一个叫余荣海的男生,我至今记得,他长的非常英俊,模样也秀气,就是不喜欢说话,总给人一幅很听话的样子。

可又有谁知道,就是这样一个男生,竟然喜欢抽烟,骨子里也带着叛逆。

第一次看到他在教室抽烟,我身为班长,还教训了他一顿,后来却又觉得他好拽,也很羡慕,他会给我们发烟,我们不敢抽,也不敢接,他就一个人抽。

那个时候的我们,早已进入了叛逆期,什么事都想要试一试,时间久了,看他一个人抽的带劲,我便也大着胆子学他抽起来,虽然很呛,可感觉很好玩,渐渐的也就学会吸了。

但是总抽人家了,也不是很好,于是我偶尔也会买一些,尚上往来,给他抽。

渐渐的,睡在教室里的几个男生,基本上全部学会了抽烟。

我记得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带过滤嘴的,只有红宝花、大熊猫之类的,现在已经没有这种烟了。

学会了抽烟,自然而然也就随身有了打火机。

那天,我百般无聊的拿着手机,玩着火,以此度过漫长的课间时间。

结果,悲剧发生了,当时崔光敏扎着一对马尾辫,头发很长,忽然甩到了我的桌子上,与打着的火机接触,顿时着了火。

一股刺鼻的焦糊味瞬间传遍了整个教室,引得全班同学都把目光注意过来。

我当时吓死了,眼见她一头秀发在烧,又不好意思去扑灭,急的团团转。

好在崔光敏人虽胖,可反应却不慢,眼见头发着了火,以最快的速度用手把它扑灭。

即便如此,她仍然吓的不行,眼见自己满头秀发被烧焦了一大片,不由伤心的哭了。

我当时知道自己闯祸了,生怕老师知道会批评我,进而查出我抽烟的事,于是央求她不要哭,也不要告诉老师,总之哄了好久,才算是把她稳住,她也答应我不告诉老师了。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的关系一下子就亲近了很多。

她知道我不喜欢学英语,总是偷偷帮我把所有英语作业都抢着做了,然后交上去。

我开始的时候,还不太习惯,后来也乐得不做作业,就由着她了。

整个学期,英语罗老师,除了考试,其它时间,几乎没有看到真正属于我独立完成作业的机会,全部都是她帮我做的,以至于我的英语,在原本打基础的时候,根本没打下任何基础,成绩一落千丈。

那个时候,已经到了秋天,我觉得天有些泠了,便不高兴打饭,于是委派了体育委员代我打饭,而我有时想吃食堂就吃,不想吃就不去,反正我有足够的零钱买东西吃。

不知从何时起,崔光敏开始关心起我来了,每次看我不吃饭,就会主动排队帮我把饭打好,然后再端到教室,陪着我一起吃,吃完后,还会帮我把碗也一起洗了。

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我渐渐开始享受崔光敏对我的好了,慢慢的同学关系也演变成了恋爱关系。

只是那个时候,学校里管的严,根本不允许早恋,所以我们平时也装着很普通的样子。

慢慢的,班上又有一个女孩子何玲加入了我们的队伍,她和崔光敏是好朋友,每天她们总会陪我一起在教室吃饭,帮我洗碗。

何玲长高高瘦瘦,皮肤黑且粗糙,和崔光敏的细皮嫩肉截然相反。

她有一个标志性的龅牙,笑起来的时候,就会暴露出来,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两人不仅相貌上截然不同,而且性格上也有很大差别。

何玲性格开朗,总喜欢笑,也喜欢开玩笑,和谁都玩得来。

崔光敏个性扭捏,一开玩笑,一张圆脸准是胀得通红,有时急了,眼泪就会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我经常没事干就把她逗哭,然后再想办法把她哄好,并以此为乐趣,玩的不亦乐乎,而她明知我是在逗她,可却总是屡屡上当。

记得我给崔光敏写的第一封情书是这样的:“小敏,我喜欢你白里透红的皮肤,就像红红的苹果一样,那样招人喜爱;也喜欢你生气时的样子,红红的脸蛋,是那般诱人,哭泣抽搐的身体简直让我着迷;我更喜欢你哭泣时的表情,既让人喜欢又让人爱怜,那个时候,你是全班,不,简直是全世界最美的女孩子……”

我很清楚,写给她的情书确实就是这样,以至于我们在一起时,她总是笑我说:“哪有像在这么怪的人,写情书直接说喜欢人家姑娘哭的,还说哭的时候最好看,丑死了好不好?”

我一直不明白,崔光敏和何玲,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孩子,怎么能玩得到一起,而且关系还非常好。

很多时候,我们三个人总会相约出去散步聊天,玩的很开心,同学们暗中都说我恋爱了,并且同时有了两个女朋友,男生对我很是羡慕。

我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并以此为荣,非常享受这种奇妙的感觉。

事实上,我也不知道,那样的关系,算不算是恋爱,可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第二十三章,懵懂的青春

颇有点三毛气质的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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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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