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昨晚读《唐宋词鉴赏辞典》,读完陆游的十几首选作之后,赫然读到了一首署名为“传陆游妾”的词作《生查子》:
只知眉上愁,
不识愁来路。
窗外有芭蕉,
阵阵黄昏雨。
晓起理残妆,
整顿教愁去。
不合画春山,
依旧留愁住。
词作下方附有一小段文字,交代了两人的情事始末。据宋末陈世崇《随隐漫录》卷五记载:
“陆放翁之蜀,宿一驿中,见题壁云‘玉阶蟋蟀闹清夜,金井梧桐辞故枝。一枕凄凉眠不得,挑灯起作感秋诗。’放翁询之,则驿卒女也,遂纳为妾。方半载余,夫人逐之,妾赋《卜算子》云【只知眉上愁】……”
这一记载是否可信,已不得而知。但所谓“‘玉阶蟋蟀闹清夜”之诗,实乃陆游入蜀时所作《感秋》一时的后半首。而此词的词牌也不是《卜算子》,应是《生查子》。
虽然明知其中有后人附会名人风流韵事的可能性,但仍然为词作者的悲惨遭遇而唏嘘不已。
一代才女,因才华得以结识风流才子;但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珍惜与呵护,最终被主母遣归,落得一个“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的可悲下场。
02.
其实,在封建社会,与词作者命运相同、甚至更为悲惨的女性何止千万!
身为姬妾,她们没有人权,贱同物件,可以自由买卖,随意送人:
《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
君不闻风流任达的苏学士贬官之时,将身边的姬妾一律送人。这其中据说有两妾已经身怀有孕,但也未因此得到苏学士额外的眷顾。
她们甚至没有生存权。要纳要放,要打要杀,全凭主子一时喜怒。
南宋名将杨政,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小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从头到脚,钉于墙上,等到风干变硬后,再取下来扔到水里。吓得一众幕僚们说不出话。
历史上这样杀妾的血腥惨案绝非个例。
她们没有晋升嫡妻的可能。《谷梁传》:“毋以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假如嫡妻死了,须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大宅门》中,白景琦不是不爱杨九红,但在其嫡妻黄春死后,他并没有将杨九红扶正,而是另聘娶香秀为妻。
如果哪个男子,宠妾灭妻,或者妻死娶妾,不仅为宗法社会所不容,也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
《唐律疏议》就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瞧瞧,男子如果胆敢以妾为妻,等着他和妾的,将是一年半的劳役。劳役结束,妾还是做回妾。
她们没有为人母的权利 。姬妾地位卑贱,生下的儿女也只能算是半个主子,没有与嫡子女平等的地位和继承权,只能尊正妻为嫡母,以“姨娘”称呼自己的娘亲。电视剧《知否》中,盛明兰就只能称呼自己的娘亲为“小娘”。
03.
结语:
总之,古代姬妾的真实命运,大多是凄惨悲苦的。电视剧中的宠妾灭妻、西风压倒东风的剧情,都是编剧对历史的意淫而已。
这些姬妾多数出身贫寒,难以自保,甚至无以为生,只能为奴为婢,仰人鼻息。
如果当真可以选择,我想她们多数人“宁为饼师妻”,也“不为宁王妾(唐朝宁王李宪强纳饼师妻为妾)”。
当然,反过来说,为人妻的女人,也都不愿意丈夫纳妾。可惜,在男尊女卑的宗法制度下,她们都无从选择,身不由己。
古代的女子,无论是妻,还是妾,她们中的多数人无法拥有一份完整的爱情和家庭。
而欣逢盛世的当代女性,倘若还愿意以姬妾自居,与别人共侍一夫,那真是文明的倒退,是人格的堕落和人性的扭曲。
而那些幻想着享受齐人之福的男人们,更是病得不轻。怕只会招来鸡飞蛋打,人财两空的祸殃;甚至落得锒铛入狱、众叛亲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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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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