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之半表半里部之小柴胡汤证之第99条
中部病辩证
一、少阳病
二、少阴病
三、部证
小柴胡汤证
99、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浅田宗伯《伤寒杂病辨证》云:身热者,大热也。太阳上篇曰,“身大热”,干姜附子汤曰,“身无大热”,可以征焉。其位属阳明,与微热相反。盖微热,潜在于里者也。身热,显发于表者也。大抵身字以表言也,身黄、身疼、身凉之类,可以见焉。注家或以为表热,或以为里热,纷纷费解,中西惟齐曰,“身热者,胸腹常热,而热在肌肤,使人身重、微烦”,此说得之。又云:小柴胡汤曰身热恶风,则是三阳合病,而治取少阳者也,非谓往来寒热之变态。
汤本氏云:此条暗示本方与葛根汤之鉴别法,不可不知。余之实验,柴胡证之颈项强,乃从肩胛关节部,沿锁骨上窝之上缘,向颞颛骨乳突部,此一带肌肉挛急之谓,以此与葛根汤之项背强区别,在临床上非常重要,不可忽略。
张氏《集注》引陆氏云:手足温者,手足热也,乃病人自觉其热,非按而得之也。不然,何以本论既云身热,而复云手足温?有谓身发热而手足温和者,非也。凡《灵》、《素》中言温者,皆谓热也,非谓不热也。
渊雷案:
以上三家之说,均以此条之伤寒四五日恶风是太阳证,身热及病人自觉手足温而渴是阳明证,颈项强,胸胁满,是少阳柴胡证。故知此条,是三阳合病,而治从少阳者也。
刘栋以上条为此条之注文,盖后人附注疑似证,以示临床鉴別。今案两条所同者,为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此条与上条异者,一则身热,二则身面不黄,三则饮水不呕,四则食谷不哕。此条主柴胡,上条则当于太阴寒湿中求之。
又案:以证候言,此条实是三阳合病,而经文不著合病之名。其明称合病者,又皆不具合病之证候。盖合病云者,古医家相传之术语,仲景沿而用之,其义今不可考。注家所释,皆望文生义耳。说详阳明篇中。
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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