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四种情形可纳入

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的公告,以进一步优化程序、完善规则,提升药品目录调整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这标志着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四种情形可纳入

《工作方案》指出经过三轮调整,433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特别是一批新药通过谈判降价进入目录,大幅减轻了患者负担,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是实施申报制的第二年,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对目录调整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努力提升药品目录调整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水平。

符合且具备以下四种情形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纳入 2021年药品目录评审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含,下同)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8年版)》的药品。

符合上述条件的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一律由企业按程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评审范围。独家药品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调出目录的药品范围:

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重点考虑2016年1月1日前进入目录,且于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销量较小的药品。

调整支付标准药品的范围:

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企业主动申报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其他:

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四种情形可纳入

与前几轮目录调整相比,本次调整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评审范围更加科学精准。明确了目录外药品的4个申报条件,进一步突出了重点;明确了目录内和目录外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申报条件,完善了规则;明确了拟调出目录药品的重点范围。

二是评审指标更加完善,评审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建立完善药品评审指标体系,着力引导药品评审“从主观到客观”,用数据说话,努力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同时,结合评审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了评审程序。

三是明确了申报药品的范围。秉承“评什么,报什么”原则,以评审需求为导向确定申报内容和范围,强化评审的循证依据。同时,依据《工作方案》,按照“谁申报,谁负责”原则,夯实责任,提高数据质量。申报结束后,拟将可公开的申报资料纳入公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进一步提高各方参与度。在方案制定阶段,通过企业接待日、集中座谈等方式,主动听取相关企业、学协会对目录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评审阶段,拟进一步增加与相关企业沟通交流的环节,更加充分地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解疑答惑,提高透明度。

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四种情形可纳入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阶段(2021年 6-7月)、申报阶段(2021年 7-8月)、专家评审阶段(2021年 8-9月)、谈判阶段(2021年 9-10月)、公布结果阶段(2021年 10-11月) 5 个阶段。按照目前的时间安排,如进展顺利,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将于今年底前完成,力争明年1月开始落地执行,让广大参保患者早日获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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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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