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发汗,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这一条主要是讲治疗先后顺序的。
我们先看第一句话“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病家有需要发汗治疗的病证,也有需要泻下治疗的病证,这种情况下先泻下治疗了,就是逆治,也就是错误的治疗了,只有先发汗治疗才是正确的。
举个例子:病家有身疼痛、发热、怕冷、头痛等表现,脉象不是虚弱无力的,这是属于太阳病,应该发汗治疗;同时还有腹胀、腹痛、腹部硬、大便四天没解,以往大便都是三四天一次,很粗、很硬,排便很困难,这是阳明病了,应该泻下治疗。两种情况都存在的话,这需要先发汗治疗太阳病,然后再泻下治疗阳明病,如果先泻下了,体表的太阳病就会随之入里,导致疾病缠绵难愈,先发汗再泻下,这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下不厌迟”。
第二句话我理解起来不是完全确定。我们可以把发汗当成治疗表证的手段,那么也就是说病家是少阴、阳明同时生病的话,这需要先攻下,也就是320条、321条、322条所说的少阴三急下证,先攻下体内燥矢,再温阳解表。但是,可否把发汗跟治疗表证相对等,我不敢肯定,这一句大家就先存疑吧。胡老认为第二句话在理论上讲得通,但实际临床上是没有的,我更偏向于是可以存在的,是少阴、阳明的同时生病。
页面更新: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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