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人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表示,“拖欠工资不发,不缴纳社保”等事情。据梳理发现,若是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的,这是一件性质非常恶劣的事情,对于劳动者来说损失重大,因此恶意拖欠工资也是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严厉管控,那么在武汉如果有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呢。
其实,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提到,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由此来说,依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事实上,工作中总有意外,加班在所难免。虽说《劳动法》确定了8小时工作制,但用人单位也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加班,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若有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并给予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倍的工资报酬。若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倍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则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倍的工资报酬。
而值得注意的是,对加班费,即使签订了协议,同意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也不能被法律认可。单位只要违反了法定工作时间标准、超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倘如是因此,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会将此类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面对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上述当事人的单位存有拖欠工资的情形,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再者就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来追讨工资,及时向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所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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