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孩子父亲?

谁才是孩子父亲?

一女子来医院给已经2周岁的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众人诧异,出生证明不应该在孩子出生时就办好的吗,孩子都几岁了才想起来办理?原来女子未婚生子,孩子的父亲死活不相认,所以出生证明一直未办理。都说血浓于水,自己的亲生骨肉不愿意相认,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女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刘某,刘某常年在国外工作,每年休假1个月左右回国。风趣幽默、富有才华、帅气而又多金的刘某很快俘获了女子的芳心,女子与刘某坠入了爱河。很快到了刘某出国的时间,女子满怀爱意,依依不舍的送别了刘某并答应刘某在国内好好等他。当女子还沉浸在恋爱中的幸福时,她突然发现怀孕了。她兴高采烈得将这个消息告诉刘某,刘某却一反常态,质疑孩子不是他的。女子一直想联系刘某,商量怎么处理他们之间的事情,但是刘某却玩起了失踪。女子感觉被欺骗,多次辗转朋友找到在刘某的父母讨要说法,但刘某父母表示管不了年轻人的事情。一晃几个月过去,腹中的胎儿越来越大已经不适合做引产,她选择自己把孩子生下来。女子要求医院将孩子父亲登记为刘某,但是刘某未到场也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医院无法登记孩子父亲的信息。女子不甘心被欺骗,她要为孩子和自己讨一个公道。

女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和给付扶养费。而刘某长年在国外,无法做亲子鉴定,整个案件持续了近2年,最终亲子鉴定报告确认刘某确实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刘某为什么在女子怀孕后翻脸不认人,原来刘某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思想较为开放,女子只是他众多女友之一,他并不愿意被婚姻束缚。

关于亲子关系的认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七十三条也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孩子父母如果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者否认之诉,孩子的亲生父母是逃脱不了扶养义务的。

我不知道女子把孩子生下来到底是对还是错,到底是出于对孩子的爱还是为了报复刘某。不管怎么样,孩子的到来必将给她的人生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终这张孩子的出生证明只登记了孩子的母亲信息,今后她就是一位单亲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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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标签:父亲   孩子   民法典   翻脸不认人   血浓于水   婚姻法   异议   人民法院   证据   事情   父母   女子   医院   体育   工作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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