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写婚前协议,这婚还能结吗?

现在越来越多的90后00后开始走向婚姻的殿堂,“婚前协议”这个词也成为了新时代年轻人结婚前的一大谈论热点,相比较以前的60、70、80后们,对签订“婚前协议”的了解知之甚微。

“婚前协议”的“大流行”之势到底是因为法律理念的普及越来越好,还是受到影视剧的影响,我们无从而知。只是签订“婚前协议”已经成为许多年轻人结婚前必不可少的流程。也有人感叹是不是“婚姻的目的变了”?签它,可能会面临质疑感情将会变质的危机;不签它,感情又好像没有了一层保障。。。。到底“婚前协议”是什么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方要求写婚前协议,这婚还能结吗?

婚前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婚前协议书是否有效,关键看你们的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即你们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

女方要求写婚前协议,这婚还能结吗?

简案

沈某与周某原系中学同学,后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8月27日双方订立结婚协议书,约定结婚后沈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屋和屋内所有东西为双方共有财产,货款余额由双方共同承担,并约定该协议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2008年9月10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择日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二人虽系同学,却性格 差异很大,婚后12天就闹矛盾并开始分居生活。为此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周某依据双方之间所签订的结婚协议书,要求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结论:

1. 本案中沈某与周某签订结婚协议时虽尚未结婚,但协议订立后双方之间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即具备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协议形式虽为结婚协议书,使人产生附条件结婚约定的认识,但其实质内容不存在周某为得到财产就与沈某结婚或骗婚的目的

2. 双方于婚前订立的协议当然产生约束力,即对婚前财产的一种约定,反之如果未结婚那双方之间也就无夫妻关系,更无谓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那二人之间的协议等之于一纸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其实,无论是结婚前签订的婚前协议,还是婚后签订的财产约定,都有很多雷区。以下这些是从100多个案件中总结出的签财产约定的雷区,千万注意!

1、协议规定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及以暴力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等:如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公开过错方的一切过错行为,包括与“暧昧方”的短信等;出轨方必须在家中反省,不得出门等。

2、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严重影响过错方的基本生活或超出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影响其履行赡养、抚养义务以及对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3、违背公序良俗或明显违背社会常理:如一方出轨,需在街心广场长跪三天,赔偿对方青春损失费等。

4、“胁迫”:如在“捉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字,承认出轨。

5、口头约定AA制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有效

离婚当事人经常被问的一个问题是“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些人可能会回答“我们没什么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各管各的。”再问有没有协议,一般都会回答没有。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有财产约定的情况。《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财产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将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财产约定只需书面签订即符合形式要求,并不要求经过公证处公证。当然,公证处会尽量排除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更难受到挑战。

女方要求写婚前协议,这婚还能结吗?

有人说“结婚不是互相凝视对方的眼睛,而是互相凝视对方共同的目标。”签一纸协议,卸下一身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反而是好事。但是,一定要避开上述的几个雷区,这样既能深情地凝视对方的双眼,又能安心地一起望向诗和远方。

在此,民安法务要提醒大家,婚前协议和结婚协议是不一样的。婚前协议只要在不违背上述我们所说的相关法律,就有效。而结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关注民安法务,下次,我们再为大家介绍结婚协议中的法律常识。

女方要求写婚前协议,这婚还能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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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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