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个关于游泳的两会提案登上了热搜榜,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人大代表杨德芹,建议将游泳纳入义教必修课。
具体内容为建议要把游泳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的创新教育来抓,将游泳技能纳入全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必修课。
游泳走进校园,并不是要培养大批的运动员,姚明在之前也讲过:没有体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体育除了锻炼身体,还可以培养意志品质、沟通能力、社交能力等。
“限制游泳不是预防溺水事故的有效措施,学会游泳才是预防学生溺水的有效手段”。
的确,每年随着炎热夏季的到来,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溺水事件的报道,全国每年因为溺水导致儿童身亡的事件频发。
游泳进校园的建议也多次被提起、被讨论,想法是好的,应该被支持,但是实现起来困难重重。
作为游泳行业从业者,对于此次提案,想跟大家分享一些外行可能并不清楚的行业现状以及游泳进校园实施过程中会出现的种种问题。
如涉及某些利益相关人士,请勿对号入座,手下留情。
游泳不同于其他运动项目,有特定的场地要求限制,简单来说,就是首先学校要有游泳池。
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全国的中小学校只有大约十分之一配备了校内游泳场馆,并且多数集中在南方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
想要游泳走进校园成为必修课,学习场所在哪里?
提案中讲到: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中小学游泳教育经费的投入预算,新建的中小学要把建设标准游泳池纳入到学校建设规划。对于不能在学校内建设游泳池的学校,可利用校外社会资源进行游泳技能培训,同时鼓励社会资金自建游泳池服务中小学生游泳教育。
总结一下就是希望未来新建的学校都配备游泳场馆,老学校可以去校外进行学习,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自建泳池服务推进学生游泳教育。
这里面就存在很多问题。
①依靠新建的学校配备游泳池来推进游泳教育,要全面普及要等多少年?每个城市每年才新建几所学校?即使获得财政支持,进度也会非常缓慢。
②没有建设泳池条件的学校利用校外社会资源进行游泳培训?学校到场馆之间出了问题谁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要不要签署免责声明?带队老师与任课教练职责如何划分?谁来负责整班学生的安全?出了学校是校方负责还是泳池方负责?
这都需要斟酌。
③鼓励民间资本为之服务?社会责任还是盈利趋势?鼓励机制是什么?有何扶持政策?
商人大多无利不起早。
在硬件设施方面,就已经困难重重了,想要实现游泳进校园,短时间内真的难以快速推进,太多问题需要完善解决方案。
接下来要聊一聊与之相关的行业内幕了,同行手下留情。
游泳进校园,除了要有游泳池还要有教游泳的老师或教练。
开篇就提到了儿童溺水事件,这也是游泳走进校园最重要的必要性。
学会游泳才可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注意,我说的是学会,而不是半会不会。
如果你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自然对水有所忌惮,不会轻易跑到水里去尝试游泳。
只有那些以为自己会游泳,但实际上游得又不太好的人,胆子最大,也是最容易出事的,所谓淹死会水的,都是以为自己会水的。
游泳成为义务教育必修课,就一定要让学生真真正正的学会游泳,而不是只能在水里刨几下。
那么师资就很重要了,合格的老师和教练从何而来呢?
提案中讲到:可以从教师中培训一批兼职的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在校外开展游泳教学和训练。
以上两点,我直接用亲历案例来说明当中存在的问题。
术业有专攻,业余兼职不可取
我自己在某“连锁性质”的国际学校兼职,旗下每一所学校都配备的校内泳池,从幼儿园大班到高中部,每周都有两次的游泳课,授课人员是校内体育老师,同时学校也组建了游泳队,而我任职游泳队的训练指导。
训练指导是做什么的呢?
因为校内的体育老师并不是游泳专业的教练,所以学校的游泳课基本也只是在安全的基础上玩玩水。
但是组建的游泳队是需要每周3次训练的,体育老师在学校的要求下勉强考取了教练证(社会指导员证书),很多游泳爱好者都清楚,教练证并不难考。
所以拿着教练证的体育老师并不懂怎样安排游泳训练,而我,就是那个请来做训练计划的人。
我的任务是安排好一个月的训练计划,由体育老师去执行、监督、带训,每个月我会去游泳队一到两次,看看具体的训练情况,听听反馈,然后调整和安排下一个月的训练计划。
这也就是所谓的从教师中培养一批兼职的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的执行版。
但事实上我与体育老师都是“工具人”,训练计划不是按部就班执行就可以有训练效果的,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去拿到奥运冠军的训练计划,岂不是可以复制出一批的奥运冠军?
体育老师不懂游泳、不懂训练,训练计划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我懂游泳、懂训练,但是我不带队,具体情况不能及时了解,无用功。
最后就导致学校的游泳队就一直在“凑合”着训练,出去参加比赛被业余体校的学生秒杀的水花都看不见。
所以在校内教师中培养兼职教练?游泳教练是专业人才,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培养出来的,术业有专攻!
勉强上岗的“教练们”没有足够的实力让全校学生真正掌握熟练的游泳技能,那游泳进校园的意义何在?泡澡吗?
蛋糕如何分,才能让学生吃最大的一块
校内师资不行,那就和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吧,学校出钱,你们来教。
这两年南方某省提早一步就开始了游泳进校园的计划,政府也大力支持,财政拨款,希望普及提高中小学生游泳技能,毕竟沿海省份,溺水事件频发。
在校中小学生,政府拨款300~400元/每人,作为游泳培训费用补贴。
政府出钱学游泳,学校当然支持贯彻了,大批的教练们也闻讯奔赴到某省,生源不愁了,打算赚个盘满钵满,我认识的很多教练都辞职跑了过去。
某省的每一所公办中小学都开设了游泳课程,师资基本都是与校内培训机构合作,有泳池的校内上课,没泳池的校外上课。
看上去这就是提前实现了全省游泳进校园啊,可事实真的这么美好吗?
学生真的可以学好游泳?教练真的可以赚到钱?
每一所学校都要寻找校外培训机构合作,选哪家机构呢?这就衍生出了中间链条的介绍人。
学校出钱买教学,机构赚钱卖授课,自古买方和卖方之间总会出现中介,而中介都不会白干活。
每个学生300~400元的政府补贴,学校是不会再贴钱进去的,家长当然也不会,也就是说,每一个学生学游泳的费用就是这300~400元,远远低于市场培训价格。
钱虽不多,量多啊!一个学校一两千人,总的培训费用也是让培训机构垂涎的。
但是有了学校与机构之间的中介,自然就多了一个人要分一杯羹,那培训机构赚到手的钱就又少了一部分。
这个中介靠着一些关系,可以说是空手套白狼,利润相当可观,有利润的地方就有人,慢慢就会有产业链。
后来政府可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要求学校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合作的培训机构。
招标?以何为标?价格?教学水平?机构规模?不好说也说不准。
我们再来讲讲奔赴某省的教练们,300~400元一个学生的培训费,教练可以赚多少呢?
60~80元一个人,对!你没看错,就是这么多,并且这是教会一个学生的全部费用,而不是每节课的费用。
假设政府补贴某学校300元/人作为游泳培训学费,那么这300块要被几个环节来分。
有中介的,中介拿走一部分,学校没有游泳场馆的,校外场馆方要拿走入场费,剩下的部分为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与教练分成,一般的分成比例为6:4,甚至会是7:3,机构拿大头。
所以大家算一算,真正一线授课的教练每个学生拿到手的学费是多少?
按照一个学生赚80元学费算(一共80,不是每节课80哟),每个月教100个学生也才赚8000块,关键是怎么可能一个月教会100个学生游泳啊?
课多、活累、钱少,奔赴某省的教练们苦不堪言,很多过年回家后都决定不再回去了。
我认识的几个教练都曾跟我吐苦,觉得自己是“被骗”过去的。
最后我们来说说本该享受福利的学生们。
一个班40人左右同时上课,拿着几十块工资的教练们面对这么多人,每天这么多课,教学质量可想而知。
最后有多少学生真的可以学会游泳呢?没人知道。
所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在校外开展游泳教学和训练,就可以实现游泳进校园吗?我觉得这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非常之多。
不论是从硬件的设施还是软件的师资,游泳成为义务教育必修课之路都任重道远。
有想法、有希望是好的,但更需要完善计划、解决问题,现阶段看来,还是有点理想很丰满,现实略骨感了一些。
期待不久的未来,我们真的可以实现游泳进校园,学生溺水事件永远都不会再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毕竟每一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唯一!
对于这个提案,你怎么看?
提案内容源于微博官媒,文章配图只为缓解阅读疲劳。
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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