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2020年第29期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本期共抽检各类食品1198批次,发现食用油、酒类、饮料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
其中,由“信丰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圣源”食用植物调和油,检出违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
“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兰德庄园”桂花酒,检出重金属铅超标,生产商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另在7批饮用水中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涉及“泰和县罗霄山泉天然饮用水厂”等7家生产企业。
不合格食品名单见下表。
食品安全小课堂
1、乙基麦芽酚
属于食品添加剂,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和提升,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非法添加导致。
2、铅
铅是人体唯一不需要的微量元素,它是一种稳定的不可降解的污染物,在环境中可长期积累,也可在人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铅具有高强度的毒性和蓄集性,一旦进入体内将很难排除,如果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食品,会造成铅在人体内的蓄积,导致铅中毒,对人体的神经系统、血液系统、骨骼系统等产生伤害。
3、铜绿假单胞菌
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4、酒精度
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公众号【 消费报告团 】(ID:consumers315),避开各种消费陷阱。
页面更新:2024-06-1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