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家族里保存完好的地契,订立于1953年3月,距今整整68个年头了,契上出现的这些人早已作古,是关于我二祖父和李茶香的田地买卖契约,有几个细节需要重点分享一下:
1、“杜绝"—词原来用在买卖上是"不得赎回"的意思。
2、“严李茶香"是重男轻女,嫁夫从夫的社会意识下在女人的姓前加夫姓的浓浓的时代特征。
3、旧时为了解决生存问题,以米论价,为糙米贰石参斗四升,陆分肆厘玫毫面积的田要卖参拾挪万陆仔壹佰元,要交税额6%,即为贰万参任壹佰陆拾陆元,办手续工本费要贰任元。
4、当时崧厦乡第一把手为朱东标,曾培养过严天龙、陈泉林等我所熟知的同志,他们后来都成为了不同政法机关的领导。
5、当时税务所第一把手为俞国铨。
6、当时在契约上的签字盖章很普遍。
7、这是我祖父为二弟代写的契约,见识到了祖父32岁时的书法水平,果然字如其人,自成一体,根本没有模仿名家的影子,让人一看写得老练和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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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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