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货“封建”一词,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上为何成了“舶来品”?


本地货“封建”一词,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上为何成了“舶来品”?

古代封建社会的生产生活

学习古代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古代社会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很好理解,但封建社会却让很多人迷惑,“封建”一词是何意?划分封建社会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从何时开始?

“封建”一词为何由“本地货”变成了“舶来品”?

本地货“封建”一词,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上为何成了“舶来品”?

西周分封诸侯图

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诗经·商颂·殷武》

“封建”一词,本是正宗的本地货。汉语中的“封建”一词,源于《诗经·商颂·殷武》,意思是指封邦建国,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纪中后期)成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体现,可以描述为“基于父系血缘的宗法制的分封体系构成的国家联盟”。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百姓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赋税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是中国古代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从此“封建”一词指一种政治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形态,直到二十世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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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下的诸侯权势巨大

“封建社会”英文为“feudal society”,对应于中世纪的西欧社会,马克思在研究西方历史时很喜欢用生产力、生产关系的概念,他认为地主阶级剥削农民阶级的社会就是“feudal society”,二十世纪以后,马克思主义传到到中国,那些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人一看,旧社会不一直是地主阶级剥削农民阶级吗?把“feudal society”翻译过来,那就是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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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恩格斯

新中国成立后,历史唯物主义指导史学研究,按卡尔·马克思的人类社会发展史观,“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统治者(地主阶级)以占有土地的方式剥削农民的劳动,农民依附于地主阶级所拥有的土地,但农民本身,是具有人格的,理论上属于“自由民”。这个观点本是马克思分析欧洲社会历史得出的结论,但在近代中国史学界用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后,“封建社会”一词便成为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上分量不轻的专有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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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下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

综上,“封建”一词本是正宗的本地货,却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上,与“社会”组成一个词组,专指“封建社会”这样一种社会形态,变成了所谓的“舶来品”。

古代封建社会从何时开始?

中国封建社会从何时开始?史学界主要有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秦汉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四种观点。

一、西周封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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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范文澜

首倡者是范文澜,认为区别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关键是“剥削方法的变化”和“所有制的不同”,主要论点是:

(一)《诗经》中“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和“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记载表明,生产者有自己的劳动工具和土地。“或来瞻女,载筐及筥,其饟伊黍”和《孟子》中农人“死徙无出乡”的记载表明,生产者被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这些生产特征说明西周的生产者是农奴而不是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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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在云岗石窟合影(前排左起: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

(二)周初推行分封制,逐渐形成了农民对土地所有者的人身隶属关系和统治阶级内部严密的等级制度。基于分封制之上的宗法制度,以宗子为中心,按血统关系远近区别亲疏贵贱,从而规定出无可改变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是封建统治的重要支柱。

(三)因大分封而产生的大小土地所有者,向农奴和自由民身份的农民征收地租,这种农民对土地所有者的人身隶属关系,便是封建生产关系。由于周初的封建制度没有立即发挥出优越性,因而就没有理由一定要根据铁器的有无来判断封建社会是否存在。

二、战国封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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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

首倡者是郭沫若,认为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是封建社会,关键在于是否出现“严密意义的地主阶级”。主要论点是:

(一)据《国语·齐语》中“美金”、“恶金(铁)”及将“恶金”“试诸壤土”的记载说明,自春秋开始,铁器已使用于农业生产。至战国,铁器的推广,提高了垦殖土地的能力,使得私田数量与日俱增,从而破坏了井田制,促使奴隶制崩溃。

(二)《诗经》“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记载说明殷、商时代是土地国有制(即井田制),劳动力(奴隶)也随土地同为国有。随着私田数量的增加,国王为了增加收入,规定公田和私田一律按亩收税,从而确认了土地私有制。鲁宣公十五年的“初税亩”,表明鲁国正式废除井田制,确立了地主制度。

本地货“封建”一词,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上为何成了“舶来品”?

郭沫若家人合影

(三)至春秋末年,私门与公室之间矛盾日趋尖锐。为了取得民众支持,私门想方设法提高“庶人”身份,竭力把他们从奴隶地位解放出来,使之成为半自由人。社会主要生产者“庶人”身份的改变,是奴隶制崩溃的另一鲜明标志。

(四)战国时期各国的变革(如田氏代齐,韩、赵、魏三家分晋等)不单是改朝换代,而是使社会发生质变的革命。尽管变革手段、形式不一,但各国的新政大体上具有同一的倾向,都在不同程度上巩固了封建制。

三、秦汉封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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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侯外庐

首倡者是侯外庐,认为确定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界线,“应该从固定形式的法典来着手分析”。主要论点是:

(一)封建生产方式的法典化。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男耕女织”在商鞅变法时已有萌芽,其法典化的表现是汉代对“食货”(即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的定义)及“租调”的规定。租调制的法律化起源于秦汉,并在汉代得到了固定。

(二)土地所有制的法典化。秦汉时代是土地国有制,皇帝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秦已有“六合之内,皇帝之土”的法律规定。在汉代,握有土地占有权的是封建贵族与豪强地主,他们的土地占有权是在法律上受限制的。汉代“专地盗土”的科条和户口组织的法令即意味着这一形式的法典化。

(三)小农身份的法典化。秦汉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编户的小农,奴婢仅是残余。秦时土断人户、缘人居土的郡县制的推广,意味着小农经济逐渐形成。秦汉社会的领民户口制的确立,更意味着农民对领主的封建隶属,汉代的“户律”即为此种封建隶属的更进一步的法典化。

四、魏晋封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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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尚钺

首倡者是尚钺,系统论述者是王仲荦。认为主要的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农奴阶级的确立过程,也就是封建制度形成的过程”。主要论点是:

(一)从夏至战国,农村公社和原始奴隶制同时并存,农村公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下,私有财产和私有奴隶很不发达,奴隶劳动还未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从战国初到东汉末,较发展的奴隶制开始占统治地位,并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商品生产的可能性。统一的帝国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培育了商人阶级和高利贷资本。至两汉,在农业、手工业领域中普遍使用奴隶劳动。

(二)自汉武帝时期开始,因“流民”的大量出现,使奴隶制面临着危机。东汉末,“流民”的空前增加引发了黄巾起义等,引起了封建关系的急剧发展。新的依附农民(实际上是农奴)与封建主的生产关系得以确立。至魏晋,出现了封建制。这一时期的基本矛盾是封建土地所有者同依附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

(三)魏晋之际,封建制度的优越性并未立刻显露出来,而是到南北朝才显露出来,即南朝于晋宋之际,北朝于东魏北齐之际。封建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获得充分发展以后,才出现了国力鼎盛的隋唐帝国。

结语

本地货“封建”一词,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上为何成了“舶来品”?

时下流行的中国历史分期图

“封建”一词是地道的“本地货”,原意为“封邦建国”。在近代以后,与“社会”组成词组,专指“封建社会”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变成一个“舶来品”。在中国古代史的分期上,封建社会开始于何时,主要有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秦汉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四种观点。四种观点各自都缺乏一种令人折服的气质,谁也很难说服谁,所以中国封建社会何时开始至今尚无定论,但在史学界比较流行“西周封建说”。

参考资料:

1. 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2. [德] 卡尔·马克思 / [德]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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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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