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笔记】卫灵公十五(29)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论语笔记】卫灵公十五(29)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注释】⑴弘:弘扬,拓展。⑵道:“道”的内涵非常丰富,但整体上指向两个方面,一是指向理性的规律、定律、原理等,一是指向感性的道德、规范、价值观等。儒家的“道”最终归属于其核心的“仁”的目标。

【译文】孔子说:“人能够弘扬大道,但大道却不能廓大人。”

【简评】对这句话的理解,历来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朱熹《论语集注》中说:“弘,廓而大之也。人外无道,道外无人。然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意思是说,弘就是廓展并使之增长丰富的意思。除了人也就无所谓道,除了道也就无谓人。但人是有知觉的,道本身却只是一个抽象。所以人能够廓大道,道却不能去廓大人。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人本身具有主体认识和客观实践的主观能动性。人能够掌握世界的规律,原理并按一定的价值观去实现“道”,这就是“人能弘道”;“道”是客观世界的属性、规律性,它是无法被改变的,因此具有决定性,但“道”本身是不会自动显现出来的,它没有主观能动性,这就是“非道弘人”。所以儒家强调“为仁由己,岂由乎人哉”,“我欲仁则斯仁至焉”,“弘道”是由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的,内因才是主导作用。

按朱熹的说法,“人”与“道”应该是一个整体。人是“道”的发现者,而“道”同时也让人和其它动物区别开来。“道”属于文明范畴,而文明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儒家所强调的,是“弘道”的主观能动性和实践的自觉性。因为人对世界的认识,总是受这样或者那样的条件的认识,因此总呈现出阶段性和局限性的特点。只有人不断去认识,去探索,去发现,这“道”才能够“弘”,才能拓展,宏大,才能更加深入和丰富。

有人据此,将“非道能弘人”引入具体的方法之中,得出了“任何思想教育,即使是高明正义的道,对人本身,都是一种伤害,因为这是以道杀人,以理吃人。”按这种说法,最终的结果就是取消教育,同时也取消了“道”本身。哲学不能代替具体的应用科学,方法论也不能代替方法,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两者之间是不能混淆的。

还有人将“非道能弘人”解读为“任何人都别希望用自己的言辞或者耸人听闻的方式来宣布自己的正确,因为‘道’不能使人廓大”,这更是堕入了实用主义的泥潭了,连自圆其说都不能做到。

还有一种解释挺有意思的,虽然这种解释我以为很有些牵强附会:实践道的过程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往往要付出别人难以想象的代价,可“道”真正的实现的那一天,实践“道”的人不一定就能够从这中间获得什么好处,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背黑锅呢!

也许我这一段文字本身就是要“背黑锅”的吧,不过写都写出来了,管它呢!


注1:本文作者,张永强,退休教师。曾任职于绵阳师范学院文史学院。本文在此发布,已获原作者授权。

注2:原作者撰写本文,旨在让从来都没有读过《论语》的人都能有一定的理解。

注3:如果可以,点个关注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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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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