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再曝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南昌教育局违法行为被纠正

2020年2月25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一则反垄断执法新闻简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南昌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19年8月,南昌市教育局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下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南昌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统一启用南昌市教育智慧后勤管理云平台(“校勤通”手机APP)用于学生在校缴费,要求南昌市西湖、东湖、红谷滩等区只能绑定一张南昌农商银行的银行卡用于缴费,高新区只能绑定一张南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用于缴费,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虽然上述违法行为已经得到整改,但是该新闻简报并未披露南昌市教育局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以及是否有官员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为该项违法行为负责,是否已经对这些官员依法予以处分,或者转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

《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有必要说明的是:从《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生效以来,还没有任何一位官员被公开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问责。江西是否能够实现“0的突破”呢?

根据媒体报道,2020年9月2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期推动“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广大消费者利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从目前看,《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南昌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江西上述执法专项行动结束后公布的第一个案例,也应该不是这一批专项执法公布的最后一个案例。但是,在过去11年半里,江西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开调查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件一共有几个呢?遗憾的是,没有公开数据和统一的调查结果公布渠道。

笔者以往在公开媒体报道和国内期刊中搜集到了2018年江西公开的4个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的案件,分别是:

  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纠正鄱阳县城市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载《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8年2月
  2.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纠正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载《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8年2月
  3.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纠正新建区“营改增”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行政性垄断行为,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告》
  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纠正宜春市盐务局、鹰潭市盐务局行政性垄断行为,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告》

既然2018年江西省就查结了至少上述4起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件。为什么2017年以前却并没有每年都看到相关案件被曝光呢?这些案件中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被问责的官员都被公开问责了吗?为什么至今没有江西本地媒体,或者江西本地两会代表追问这些问题,也没有全国性的媒体或者全国两会代表追问这样的问题?另外,笔者在《反垄断执法新规中的15个老问题》曾经指出2019年9月1日生效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中存在的老问题。这些问题仍恐怕会导致选择性执法,使一些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官员逍遥法外。

教育系统再曝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南昌教育局违法行为被纠正

教育系统再曝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南昌教育局违法行为被纠正

话锋回转到教育系统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问题。

各地教育管理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尤其是指定家长购买或者学校推广特定产品或者服务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广受诟病。这样的现象在过去几年似乎明显减少了,但一些换汤不换药的变通做法仍旧存在。《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7年1月就报道了《深圳市教育局承诺纠正中小学学生装管理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但很显然,时隔两年多,江西南昌并没能从深圳教育局违反《反垄断法》的案件中吸取任何教训,或者说江西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反垄断法》生效十年后都仍旧没有能力对本地教育系统进行全面的反垄断法合规培训。从这个角度讲,不仅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南昌教育局应当反省,江西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应当有所反思。

教育系统虽然曝光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件还非常少。但是,不排除教育系统仍旧存在大量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时期,各地教育系统可能会集中爆发一些滥用行政权利指定交易行为,亟需各地反垄断执法机构及时进行普法宣传或告诫。相比之下,各省、市、自治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数量恐怕普遍在10人左右,在普法宣传上显然会力有不逮。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依赖大众媒体开展相关普法宣传,从而提高教育系统的反垄断法意识,提高家长和相关企业的反垄断法意识,鼓励他们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抓起”这句话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如今,很多观念的普及也都需要从娃娃抓起,尤其是反垄断法知识。那么,集中办好教育系统、教育服务和教材市场的反垄断执法,无疑会是普及反垄断法,争取广大公民和小公民支持反垄断执法的最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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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报道:

  1.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南昌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20年2月25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jiangxi.gov.cn/art/2020/2/25/art_22493_1510346.html
  2. 张大鹏,朱海:《江西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9月27日,中国消费网,http://www.ccn.com.cn/html/news/xiaofeiyaowen/2019/0927/474905.html
  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告》,2018年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http://www.samr.gov.cn/fldj/tzgg/qlpc/201903/t20190313_291971.html
  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纠正鄱阳县城市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载《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8年2月
  5.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纠正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载《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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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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