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退休老人去存钱却被推销买保险 为900元奖金等了10年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从一份裁判文书获悉,泰康人寿业务员向73岁老人推销保险,老人说只买三年,最后却为了挽回损失等了十年。

独家:退休老人去存钱却被推销买保险 为900元奖金等了10年

73岁老人去取钱却被推销买保险

姚先生已经73岁了,2007年11月4日,姚先生到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建设银行存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上前对姚先生说,到银行存钱利息低不合算,买保险收益高。姚先生是农民,岁数又大,那时已经60多岁了,农民的退休金很少,当时只有200多元,毕生积攒了30000元以防养老所用。

姚先生对业务员说,只能买三年,要保证收益。业务员说可以的,放心好了,他们是通过银行转账的,不会骗人。这样姚先生就把支票3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购买了保险。

一周以后,姚先生拿到了保险单,对于保险条款,因第一次购买保险,岁数大,文化水平低,也看不懂。姚先生只买三年保险,但保险单却是终身险,业务员说,两三年可以退,能保证姚先生的收益不比银行低。

而事实是,过了一年泰康人寿给姚先生邮寄了一份状态报告,不但利息比银行低,还扣除9%的初始费用,30000元扣去2700元,保单保管费每月5元,全年60元。30000元一年后只剩28000多元。

这时姚先生意识到上当受骗了。姚先生找人看了保险单,保单中有持续奖,姚先生为了尽量挽回损失等待了10年,且姚先生多次走访,和泰康人寿沟通,泰康人寿不仅不向姚先生道歉,还逼得姚先生走上诉讼的道路,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姚先生要求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归还应当属于自己的持续奖金人民币900元、不合理的保单保管费600元以及精神补偿费和车旅费。

泰康人寿仅赔付900元

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辩称,保险关系属实,对于姚先生主张的900元,按理我公司是可以不给的,但是出于姚先生是我公司的客户,并考虑到他的年龄,我公司酌情考虑,可以给姚先生900元;但600元,属于每月5元的保单保管费,姚先生的主张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至于姚先生主张的精神补偿费和车旅费,没有合同的依据,不同意赔付。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单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就本案争议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因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同意赔付姚先生900元保险金,故本院予以确认,认定应予赔付。至于600元保单保管费,在保险单中清晰载明保单管理费为5元/月,保险单生效日为2007年11月4日,600元保单管理费符合合同约定,本院对于该项主张,难以支持。姚先生主张的精神补偿费和车旅费没有合同依据,故本院亦难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泰康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赔付姚先生保险金人民币900元;并驳回了姚先生的其余诉讼请求。

业务员居然连退休的老农民都不放过,真的是太过分了,不知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庆龙是否知道这件事情?会如何管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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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车旅费   保管费   保险单   补偿费   保险金   保单   岁数   管理费   业务员   奖金   上海分公司   收益   农民   合同   精神   银行   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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