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英大泰和人寿保险河南分公司一客户投保后生病住院了,保险公司却说客户是带病投保,可是客户上次生病住院还是在六年前,算哪门子带病投保呢?
投保后住院遭拒赔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夏天,经营销介绍,李女士与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签订了“英大安康两全保险合同”,李女士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其丈夫屈先生作为被保险人,李女士支付了两期保险费。
2017年4月,李女士丈夫屈先生患病在邓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李女士第一时间向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报案,出院后按要求提供理赔资料提出理赔,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却不予理赔,2018年向李女士发出拒赔通知,以李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为此,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支付保险金20000元、继续履行合同。
英大泰和说客户投保时已患病
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辩称,李女士投保时已患病,李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驳回李女士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证据显示,2011年3月26日被保险人屈先生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住院,至2017年4月18日在邓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间隔6年之久,符合业务员向投保人作出的5年内没住院可以投保的解释;另外,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在投保人投保时,未要求对被保险人作健康检查,应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英大泰和人寿保险河南分公司赔付李女士轻型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000元并继续履行合同。
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选择上诉,但是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
不知英大泰和保险总经理谭宁如何看待分公司的做法,客户六年前住院都算带病投保,觉得可笑吗?
页面更新: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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