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付出青春到被扫地出门,我们被平行线非法裁员了

前言:

很多职场人从来不把劳动法当作一项技能,一遇到事,瞬间就傻。还有部分职场人,什么事都不做,只会说劳动法没有用。就笔者认识的一部分大厂员工,他们现在已经把每天视频打卡跟录音取证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完成了。

那些认为劳动法没有用的人,请问问自己,在没遇到裁员前,自己做过些什么?

接到一位网友的供稿,分享给大家。

从付出青春到被扫地出门,我们被平行线非法裁员了

我是郑州平行线的一名员工,最近几天,是我人生最灰暗的几天。从9月1日至9月3日,短短三天时间,整个郑州学校和集团大部分老师被约谈、哄骗、恐吓,很多老师离职或转岗,有老师还在原来的岗位上,但是看着身边同事一个一个离开,不知道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公司人资的做法是单方面通知,要么主动签离职协议解除劳务关系,没有任何赔偿,要么主动提出转岗,由原来有底薪的全职岗转至专职教师岗,无底薪。老师没有任何违反劳务合同的行为,如果公司单方面解聘,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老师应有的赔偿;调岗至专职老师,老师们没有了底薪,按照双减政策要求,秋季开课势必受到影响,老师的收入无法保障。作为一家底企业文化价值观是“吃亏是福”、做教育的企业,面对行业突变,做法是诱骗老师主动放弃合法权益。

身边很多老师,在主管或人资谈话,单方面通知要么主动提钉钉申请调岗、要么主动提离职申请后,照做了,失去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老师们会照做,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因为老师们始终相信,平行线是不会伤害老师的。一个标榜“品格>习惯>能力>知识”的教育机构,又怎么会做伤害老师的事情,甚至会有违法行为呢?直到在不明所以、完全懵逼的情况下,由教研专员、选聘专员……,变成了没有底薪的专职老师,老师们才后知后觉,才明白事实的真相,甚至才第一次听说,“劳动仲裁”这个名词,才第一次查阅《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有老师跟人资说明情况,表达了合理诉求,要求依法赔偿或依法调岗,人资老师的回复是“没钱赔,你们去告也没钱赔,你们去劳动仲裁啊,告诉你们,劳动仲裁我们不怕。”一次谈话不成,就谈第二次、第三次,每次都有新的说法,迂回、套路、甚至直接单方面再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给老师调岗,到你妥协为止。几轮约谈,如果还没放弃的老师,下一步就是单方面转岗告知,然后书面告知七日后强制执行。老师在这其中,没有任何平等对话的机会。

“你可以去请律师啊,现在最便宜的律师也得四、五千块钱,而且很少律师愿意接。”我相信,一定会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障,我相信国家的法律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终于,有老师勇敢地站起来了,打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才发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一群刚毕业,踌躇壮志、为了实现理想来到平行线的老师,从来没想过签劳动协议后,为什么公司会代管合同,为什么合同的截止日期那一栏引导我们不填。去找人资拿劳务合同,先是百般推诿,说钥匙被实习生拿走了,过几天才能拿到,老师坚持要合同,说不然找开锁公司,不放心咱们报警在警察叔叔的见证下开锁,钥匙突然又能找到了……找了半天终于拿到了合同,看到合同的那一刻,傻眼了,“固定期限: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 ,人资甚至说“不然你去笔迹鉴定啊” !

从始至终,老师是有多么信任这个地方、把这当成自己漂泊异乡追求理想的避风港、信任公司“因为信任,所以简单”的企业文化价值观,才会发生上面这些事。还有很多老师被“在开会、要报备、合同找不到了、需要联系XXX、我这没有合同……”这些理由哄骗、搪塞,他们明知扣押劳务合同是违法行为,所以迂回拖延。

在郑州之前,杭州、西安、深圳的老师们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哄骗、欺诈,不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不依法足额赔偿……

上面这些,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平行线老师身上的事,难以想象这里,承担着培养祖国希望的社会责任。

大学毕业校招来到平行线,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好,氛围简单、有教育情怀、同事可爱、办公环境虽然有些小拥挤但是很整洁明亮。对待学生,工作第一天到现在,我从未忘记一个老师的应有的职责和操守。信24小时在线,面对学生和家长,从来没有过工作、休息的概念,只要你要、但凡我有。对待岗位工作,加班到一、两点是常有的事,从来没有计较过加班费或者调休,因为我太喜欢这个“单纯、可爱、满是教育情怀”的地方了,我甚至愿意为之付出青春。暑假课期间就听说了教培行业会整改,到双减政策正式颁布,甚至直到前几天,我都认为,行业的改变不是平行线的错,哪怕公司告诉我,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没有钱补偿大家,相信结果都会不一样。教育工作者,当然也需要面包,但我们更是怀揣着教育初心的一群年轻人,同时以最大的善意对待世界。但是,平行线现在的做法让我三观尽毁,粉碎了在我心中那个用心做教育的形象,粉碎了一个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对世界的看法。

很多老师需要养家糊口、需要还房贷和车贷、需要尽快找到下一份工作,妥协了;还有老师担心战线太长、坚持不下去,放弃了;有的老师看到身边那么多人都妥协了、听闻人资的那些手腕,害怕了……在平行线辛勤耕耘七年、八年的老师,转眼就失去了最起码的生活保障,他们做错什么了?壮志满满校招来的新伙伴,还未感受到世界的温暖,就被黑暗吞噬,他们做错什么了?

即使前路崎岖,但我仍然愿意相信,正义的光会指引着我们找到正确的方向。

不希望更多伙伴遭遇这些了,我整理了一些和目前我们的情况相关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一点帮助!

从付出青春到被扫地出门,我们被平行线非法裁员了

一、 不管是什么原因,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要是公司没有进行事前通知,而是在当天约谈当天就要求离开,已经不合法了。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因为经济问题进行裁员,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若单位裁员而不给予补偿,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如果不给补偿,公司需给付额外的赔偿金,为补偿标准的两倍。所以被突然裁员,一定不要主动提离职,要把属于自己赔偿拿到手再走!

二、主动辞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3.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

4.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克扣工资的

7.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习期间也许为实习生缴纳社保)

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9.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以胁迫的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等方式逼员工走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而“调岗”涉及的问题实际就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原则上是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单方强制进行。

<一>被哄骗或者胁迫签下调整通知单

用人单位实际是强制“调岗”,但通过出具“xx调整通知单”(存在多种表现形式,有可能以通知单、表格、邮件确认等等形式体现,但内容有涉及“调岗”)要求或哄骗劳动者签字,劳动者一旦签字确认后,如果没有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被胁迫或欺骗签下的,均将认定“调岗”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用人单位的“调岗”是合法的

<二>那什么时候可以单方面强制调岗呢?

1.劳动者患病(包括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或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该规定任意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目前司法实践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岗位条件或要求(岗位条件或要求需具体明确,且在事先已经告知劳动者)、相对应的绩效考核制度等(绩效考核制度属于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程序要件)。

若用人单位无任何合法依据即以“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劳动者“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因此对劳动者施以处罚措施或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3.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岗位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调整至其他能够适应岗位劳动

4.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遇到单方面调岗、降薪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提出的“调岗”要求,是否符合了前面两点所说的“法律允许的调岗”和“司法实践认可的合理性调岗”。若不符合,劳动者依法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调岗要求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仍应依法支付工资。所以咬死不接受就可以了!劳动者在不接受的条件下按时打卡上班,留存上班记录!

前面所述的各种“调岗”的条件(除双方协商一致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外),一般均不得涉及一项调整,即工资的调整。所以调岗不能降薪!

四、竞业协议

有很多老师签订了竞业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可见,仅跟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不够的,还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会如何?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的对价,也就是说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就不用再遵守竞业限制,可以自由择业。

所以,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还不行,还得在离职后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无效。因此,如果遇到在入职时就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不用太担心,即使签了离职时也未必会启动竞业限制,除非公司愿意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不要害怕人事用竞业协议来威胁你!只有离职且单位支付给你补偿金后才可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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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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