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藏贵族统治中的噶伦

很多资料表明:

旧藏的贵族制度发端于5DL,他在蒙古人的帮助下取得了宗教领袖的地位。

由此此,开始任用他信任的僧人担任政府职位,发展为僧官系统,对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特殊的影响力;

然后按照世俗行政系统的架构,建立了俗官系统。


1793年,确立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噶厦中,有4名三品官员:噶伦。

他们地位平等,重大事项投票决定。噶厦在大多数时候由3名俗官和1名僧官组成,有一段时间曾全部是俗官,也一度扩充到4俗1僧5人。

一个家族有人担任过噶伦后,又不是“尧西”(旧藏超级大贵族,家族中有DL),就被称做“米扎贵族”。

在噶夏存续期间,一共有37个家族获得过这个职位。

我们前文说到过的霍康家族,他们祖先在1765年和1790年成为噶伦。

像这样获得过2次及以上噶伦职位的家族一共有14个,他们是那个时代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主角。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前文   贵族   发端   蒙古人   年成   僧人   地位   家族   职位   系统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