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广东街头卖艺遭城管制止,愤怒回怼:不允许贪污!

“我们只是想谋求生计,为什么连这个权利都没有?”小樊的质问瞬间引发了舆论风暴。

他原本只想低调度日,但一夜之间在网络上爆红。成千上万的网友为残疾人大声疾呼,争论不休。

案件陈述:

某天,在广州市中心的天河区一条热闹的步行街上,突然传来了喧闹的声音。

原来是一群身穿统一服装的残疾人正在街头表演,吸引了许多观众的围观。

其中一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用他那磁性的嗓音演唱着动听的歌曲。旁边还有几个残疾人打着节拍,与他的歌声奏出悦耳的旋律。

就在表演达到高潮时,几个身穿城管制服的人突然出现,对他们大声喊话。

“你们在这里非法进行街头表演,已经严重影响到这里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立即停止表演并离开!”

那群残疾艺人显然对城管的行为感到意外和不满,纷纷与城管人员争论起来。

为首的年轻人看起来最为愤怒,他用力拍打着轮椅扶手,向城管人员大声喊道。

“请问我们做错了什么?我们只是想靠自己的才华谋生,哪有任何违法行为?就因为我们是残疾人,连讨生活的权利都没有吗?”

两方隔空对峙,现场陷入了紧张的气氛中。

在城管人员再三驱赶下,那群残疾艺人只能整理器材准备离开。然而为首的年轻人小樊依然愤怒不已,他双手紧握轮椅扶手,激动地对城管人员大喊:

“贪污不也是违法的吗?现在贪污的人还少吗?但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明目张胆地违法贪污,而我们这些残疾人,只是想靠自己的才华谋生却不被允许?这太不公平了!”

小樊的质问瞬间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某些支持小樊的网友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残疾人也应该有劳动和自食其力的权利。

然而,也有网友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街头表演确实会影响市容秩序,城管执法没有问题。

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争论不休。这一事件迅速登上热搜,人们踊跃讨论,并对社会公平和人权产生深刻思考。

实际上,小樊曾有过不为人知的悲惨经历。

他从小就患有严重的先天性残疾,贫困的家庭条件无法为他提供良好的医疗护理,导致病情日益恶化。

父母为了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却无法换来任何改善。

小樊不满于整日被病痛所困,依赖父母过活。

他离开故乡,来到繁华的广东谋生。然而这里对于残疾人的工作机会太少,根本容不下行动不便的小樊。

无数次的碰壁几乎让小樊绝望,他不得不住进一个残疾人社区艰难度日。

有一天,社区举办了一场才艺大赛,小樊本想只是当个观众。然而当轮到他上台表演时,他天籁般的歌声震撼了全场,获得了热烈的掌声和称赞。

这完全出乎小樊的意料,也为他点燃了一线希望——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歌喉谋生!从那以后,小樊立志要通过自己的能力改变命运,走出生活的阴影。

受到才艺大赛的启发,小樊开始筹组一个由残疾人组成的乐队,所有成员都像他一样,残疾却充满斗志。

他们选择最流行的歌曲进行改编和排练,准备通过在街头卖艺来维持生计。

经过反复的排练,这个残疾人乐队已经准备好登台表演。他们决定在广州最热闹的天河步行街开始演出,期望能够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起初,许多过路人被他们坚韧的生命力所感染,纷纷停下脚步观看,时不时鼓掌鼓励、投币支持。

就在小樊和队员们享受着生活中的首次成功时,一群身穿制服的城管突然出现,打乱了小樊和队员们的表演节奏,不得不收起乐器离开表演场地。

实际上,如今网络十分发达,可以尝试利用网络的力量。现在直播非常流行,完全可以通过网络继续表演,相信会有很多网友欣赏他们的音乐。

案例分析

一、残疾人在街头卖艺是否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并存在安全事故的危险,应当责令停止活动,并立即疏散人群。

对于组织者,可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较轻者,可以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街头卖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小樊所在的残疾人乐队未经许可在天河步行街的繁忙街道上表演,属于占用公共场所。

他们的表演吸引了人群聚集,给行人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音乐的声音较大,对周围商户和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干扰。

表演内容互动性强,观众时不时加入互动,存在失去控制的风险。

经综合分析,小樊和他的团队的街头表演对公共场所的秩序、交通秩序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大规模群众性活动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因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城管部门有权责令他们停止表演,并立即疏散人群。

然而,在原则上,残疾人进行街头卖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宪法》的规定,残疾人享有与非残疾人同等的劳动权利,国家应当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

残疾人进行街头卖艺是一种正当的谋生手段,应该得到保护和支持。但是,在进行街头卖艺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规,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权益。

以小樊的残疾人乐队为例,他们应该选择合适的场所进行表演,例如广场、公园等人流量相对较少的地方。

同时,要控制音量,不要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表演内容也应适度,避免引发观众失控的情况。

如果活动规模需要取得许可,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总之,对于合法、正当的街头卖艺,应给予残疾人尊重和鼓励。

然而,残疾人也要自觉遵守法规,不影响他人权益。在有关部门处理时,应与残疾人进行充分沟通,不宜采取简单粗暴的驱散方式。

通过理解、支持和指导,使残疾人的街头卖艺既能展示他们的才华,也能维护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劳动权利和平等就业的机会。

在小樊等人的街头表演中,由于对公共场所秩序产生了影响,城管部门对其进行驱散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此,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并没有侵犯任何权益。

小樊质问城管人员"为什么残疾人街头卖艺就不行,而贪污的人却还少吗?"属于口头抗议,并不构成对城管人员名誉权的攻击,因此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城管人员也原谅了小樊的质问。

然而,在驱散过程中,城管部门可以更加温和和耐心一些,与残疾人进行更多的沟通,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驱赶。

残疾人的权益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维护。

残疾人谋生的正当劳动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这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小樊等人通过街头卖艺展示了积极自强的精神,值得尊重,但同时也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城管部门在维护公共秩序的同时,也应该公正执法,并全面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与残疾人的沟通需要处理好,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

对于残疾人的质疑,应该保持耐心并进行引导,而不是生硬回应。

广大网友在表达观点时应该理性对待事物,主动为残疾人群体发声。

我们应该树立“人人平等,机会均等”的理念,而不是简单地以健全人标准要求残疾人。

同时,我们也要理解城管部门在执法中面临的困难,而不是对立起来,而是促进相互理解。

这场事件引发了舆论的关注。

残疾人需要坚持追求自己的权利,但更需要我们给予他们理解和尊重。

这起事件反映了残疾人在就业问题上所面临的困境。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健全人标准要求他们,更不能忽视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维护公共利益固然重要,但我们在采取手段时也需要体现出关心他人的人性关怀。

让我们在维护制度的同时,也给予特殊群体足够的理解。在追求秩序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发展的机会。

这起争议可以成为我们反思的契机。

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残疾人的权益保障,让他们享有平等发展的空间。我们也需要以温暖而宽容的态度看待不同,并让善意成为社会共识。

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可以展示他们自身的价值,实现自立自强,共同建设一个包容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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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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