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沁水中村除二害事件

沁水县中村地处县城西35公里处,位于历山腹部,是城西一大历史集镇。民国初年,中村的豪绅主要有刘相秦、李星元、牛天衍、刘兴馥、侯建功、刘建勋、李明旭等。刘相秦是中村的老地主,家底是祖宗给他留下来的。此人阴险异常,诡计多端,善于逢迎。李星元文化水平较高,善于调唆词讼,经常靠刀笔润资以养身。牛天衍是清末生员,说话斯文,当时是中村的衔任村长,在中村一带颇有声望,人称四先生。刘清馥是清末的一个捐监,地主成分,善于经营商业,出放高利贷,颇有资财。侯建功、刘建勋、李明旭等,都是中村的统治人物。尤其李明旭,人称黑乌鸦,是欺压剥削穷人的大坏蛋。总之,这些人都是一贯把持社事和村政。

1921年,刘相秦千方百计夺取了牛天衍的村长职位后,便和李星元合作起来,一凭村长职权,一凭胸中文墨,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以花言巧语,取得当时沁水县知事麻席珍的信任,同时又赢得第三区长刘金铭的欢心。于是不惜民脂民膏,极力逢迎县、区长,只求上司喜欢,毫不管人民的疾苦。这个后起之秀的新任村长,大权在手,为所欲为,把衔任村长牛四先生甩之千里之外,这当然引起牛派的嫉妒。

1921年,沁水县公署拟成立第三高小,初步选择地点是在土沃相公庙和中村西庙两地内确定一地。刘、李看到这是公私两利之机,机不可失,极力争取。于是在麻席珍面前百般献媚,结果确定在中村西庙建校,达到了自己要达到的目的。

兴校育才,这本来是件好事,倒没人反对。可是既要兴校,就得筹资鸠工庀材,在在需款。刘相秦、李星元就借着筹建学校之名,滥伐公山,贪污财物,引起了人们的反对。

原中村南观上的松坡,是中村三社公产,树茂密,木材标直,久为村中当权者所垂涎,只是无机可乘。而刘相秦、李星元看到官府筹资建校,又委自己承办, 这是发财的大好良机。于是调工派夫,斧斤入山,大砍大伐,大售大卖,名为筹资建校,实际将公产饱入私囊,这怎能不引起牛派的眼红呢!毕竟建校是名正言顺的事,谁也不能怎么样,恰巧他把中村西庙后的几棵老树给砍了。再说建校以后,他又要在大庙修建区公所。在这两大工程中,还折毁了许多古碑。当时群众迷信太深,称古树为“风脉树”,说两庙本为“托庇神灵之地”。牛派即趁此机会,在群众中极力鼓动,说是什么坏了风脉,吉凶难测,亵渎神灵,祸福攸关,损坏碑记,罪大恶极,此贼不除,伊于胡底?久受压迫的广大村民,看到刘、李如此贪污中饱,早已气愤填膺,被牛派这样一鼓动,群众即风起云涌地干起来了。

在如火如荼的农民暴动下,刘相秦、李星元吓的心胆俱裂,早已远逃。刘相秦流窜入张马盐店,李星元避居南凹瑞成祥炉号,以为这官盐店和大炉号,可以为他们作护身符。不料群众对他们恨之入骨,恨不得抓住这两人生啖其肉。当时农民刘清鸿、乔奇瑞等怒气冲天,带领群众,分头跟踪追击,至张马盐店、南凹瑞成祥炉号搜查。开始盐号总管炉号经理还以硬词抵触,后来看到群众力量太大,只得将刘、李二人交出,群众如牵羊拉猪般地把刘、李二人拖回中村大庙。区长陈金铭,还多方阻止,意图解救刘、李二人,群众一拥而上,这个陈区长吓的骨软三分,再也不敢吭气了。在群众的痛击下,李元星负伤太重,不久命亡;刘相秦独目半世,成了少一目的独眼兽。

事后,知事麻席珍为给这些人报仇,使用诡计,委派大绅士李登瀛、杜若藻亲到中村,召集群众,假作调停,把那些鼓动和带头者一并诓入县署,施以重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七年。最多者还有判以十年者。

中村这次事件,虽然部分村民受到官府的处分,但为广大群众除了二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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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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