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张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供应和医院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租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弢简历张弢,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广东紫金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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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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