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宋太祖赵匡胤究竟有没有留下“不杀士大夫及言官”的“誓碑”,是当代史学界争议了数十年的一个问题。目前的基本共识是:实体的“誓碑”究竟是否存在尚难断定,但宋代确实存在着“不杀士大夫”的祖宗家法。
据陆游《避暑漫抄》记载,宋太祖称帝的第三年,即建隆三年(公元962年):
“密镌一碑,立于太庙寝殿之夹室,谓之誓碑,用销金黄幔蔽之,门钥封闭甚严。因敕有司,自后时享及新天子即位,谒庙礼毕,奏请恭读誓词。”
此后,每代新皇帝登基,照例由一个不识字的宦官“验封启钥,先入焚香,明烛,揭幔,亟走出阶下,不敢仰视”。然后由皇帝亲自到碑前“再拜,跪瞻默诵讫,复再拜而出”。
仪式庄重而神秘。碑中“誓词三行,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 陆游《避暑漫抄》中关于宋太祖“誓碑”的记载。亦有学术意见认为,《避暑漫抄》并非陆游所抄录,理由是书中的部分内容产生于陆游之后。该书有可能是明代人编写,真实抄录者已不可考。据书中交待,关于宋太祖“誓碑”的文字,抄自一本叫做《秘史》的著作,此书究竟是何人所写,也已不可考。
在迷信观念极重的古代,第三条当然是极重的毒誓。到了北宋末年,金军攻破开封,太庙“门皆洞开,人得纵观”,秘密就此公开。
此外,被俘的宋徽宗,也曾托曹勋向宋高宗转达重要口信,据曹勋向宋高宗上奏:
(太上皇)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每念靖康年中,诛罚为甚。今日之祸,虽不〔在〕此,然要当知而戒焉。”
♦ 曹勋《松隐集》收录了宋徽宗要他转达给宋高宗的口信,内称赵匡胤在太庙内藏有誓约,内容之一是“誓不诛大臣、言官”。但未提及“誓约”究竟是以何种形态留存。是纸质、绢帛还是石碑?不得而知。
在君主专制的条件下,敢于直言是极其不易的。众所周知,唐太宗虚心纳谏、从善如流是出了名的,但这只属个人的政风,并未立下什么制度性的死规矩。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证明这个开国皇帝确有政治远见,其誓约不仅是保证言路畅通和监察权实施的重大措施,也体现了专制时代难能可贵的宽容政治,是政治文明的重大进步。
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强调优礼士大夫,台谏官的谏诤和纠劾条件在不少场合下是比较宽松的,他们受到宋太祖誓约的保护。官员最重的处罚不过是流放岭南。
♦ 北宋哲宗年间,大臣吕大防奉命向哲宗讲授“祖宗之法”,提到其中一项便是“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斥,此宽仁之法也”。可见“不杀士大夫”之说在当时已广为人知。见《续资治通鉴长编》。
古代的专制政治当然是残酷的,且不说平民布衣,就是大臣,也动辄遭杀身之祸。宋人谢逸在《读阮籍传》中说:“魏晋之交,王室不竞,强臣跋扈,杀戮大臣,如刲羊刺豕,无所顾惮。一时名士,朝不谋夕,如寝处乎颓垣败屋之下,岌岌然将恐压焉。”其实,在整个中国古代,又何尝不是“杀戮大臣,如刲羊刺豕”!北宋末年,陈公辅上奏说:
汉法,大臣有罪,皆弃市夷族。本朝祖宗恩德之厚,未尝杀戮大臣,然窜逐岭表固有之矣。
南宋末年,黄震的《黄氏日抄》卷八〇《引放词状榜》说:
自太祖皇帝深仁厚德,保育天下三百余年,前古无比。古者士大夫多被诛夷,小亦鞭笞。太祖皇帝以来,始礼待士大夫,终始有恩矣。
♦ 北宋神宗年间,皇帝欲诛杀漕官,大臣们拒绝执行,理由便是“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见宋代史料《蓼花洲闲录》。
宋太祖誓约在北宋历代执行得相当严格。
如大臣卢多逊和丁谓图谋皇位,也仅流放了事。在北宋后期的激烈党争中,大批反变法派被流放岭南,变法派章惇、蔡卞制造冤狱,确实想将他们定为“大逆不道之谋”,而置于死地,但宋哲宗说:“已谪遐方,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
只有在宋钦宗时开了杀戒。宋徽宗认为宋钦宗诛斩王黼、朱勔、童贯等人“不祥”,故命曹勋传话,要宋高宗引以为训。
♦ 宋哲宗拒绝杀戮党争失败者,理由是“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杀戮大臣”。见《文献通考》。
宋高宗在位三十六年,这是宋朝政治冤狱和文字狱最滥、正直士大夫受祸最烈的一代。主要开了三次杀戒:第一次是杀张邦昌、宋齐愈等降金媚敌者,第二次是杀害直言敢谏的名士陈东和欧阳澈,第三次是杀害岳飞、张宪和岳雲。秦桧得势之后,睚眦必报,杀心极重,但毕竟受到了皇帝的羁束,而在大部分场合,皇帝也仍受宋太祖誓约的羁束,对许多正直士大夫的重惩,也就是流放岭南或海南岛。
南宋第二个权臣韩侂胄得势时,“坐伪学逆党得罪者五十有九人”,也是贬窜了事。为时不久,“伪党之祸浸解”,并未开杀戒。后韩侂胄在政变中被杀,宋宁宗最初并不知情。后有诏斩其同党苏师旦,才开了杀戒。苏师旦原是“平江(府)之胥吏”,又当韩侂胄之“厮役”,属武官,在宋人眼里不算士大夫。
♦ 南宋的第二位皇帝宋孝宗,内心深处其实很反感“不杀士大夫”这条祖训。他于淳熙六年(1179)在一道策论后面写下批语,称宋朝自赵匡胤开国以来“过于忠厚”,对那些误国的宰相、打了败仗的将领,“皆未尝诛戮之”。宋孝宗认为这样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懋赏”与“严诛”并行;上古三代之时王权尚且可以对大臣“不用命,戮于社”,宋朝当然也可以对士大夫实施杀戮之刑。见宋代史料《癸辛杂识》。赵匡胤当年将祖训秘藏起来不对外界公开,或许便是为了给后世子孙们留下“权变”的空间,防止士大夫在批判皇权时拿祖训当免死金牌。如果没有靖康之变,没有宋钦宗诛杀宋徽宗的宠臣,该祖训可能便没有机会由宋徽宗透过曹勋之口公布于世。
第三个权臣史弥远为人阴鸷,他以谋反的罪名,杀害了武学生华岳和济王赵竑,但对许多名士,也仅是设法将他们逐出朝廷,外任地方官。第四个权臣贾似道,对政敌和名士,“小忤意辄斥,重则屏弃之,终身不录”,也未开杀戒。贾似道最终流放到漳州,在木绵庵被县尉郑虎臣“拉杀”,即击杀,并非出自宋廷的命令。宋廷明令斩杀的,只有其幕僚翁应龙。
由此可见,陈公辅和黄震的说法是符合史实的。后世认为宋政“宽柔”,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来,宋太祖的秘密誓约确实体现了“宽柔”的积极方面。当然,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总体制下,此种政治文明的进步毕竟是有限度的,不可估计过高。特别宋高宗不顾宋太祖毒誓,亲自下令进行的两次屠戮,即使在中华古史上也是罕见的凶残。
♦ 宋太祖赵匡胤像
自宋以后的金、元、明、清,在政治文明方面的倒退,则是显而易见的。皇帝的淫威不断强化,动辄迫害和诛戮,草菅人命反被视为司空见惯。从珍视人命的现代人权和文明理念看来,这是理应被批判、谴责及至唾弃的。
更新时间: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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