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级“情场吕布”:敛财841万包养姐妹花,权色交易不堪入目

何闽旭,曾经的安徽省副省长,一位风光无限的高官,却因为贪恋、好色而走向了人生的终点,他是史上在任时最短的副省长,仅仅在副省长位置上待了短短9天,就因为和情妇厮混被中纪委调查。他的一生,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好色、贪婪、活该。

何闽旭出生于1955年,福建邵武人。他从小就聪明过人,学习成绩优异。他在中学时期就表现出了优秀的领导才能,曾经担任过学生会主席。他也很有魅力,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

1971年1月,何闽旭参加了工作,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他在部队里表现出了良好的纪律和素质,受到了上级的赏识。

1974年9月,他考入了浙江大学政治系,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结识了许多有影响力的人物。1978年7月,他毕业后留在了浙江省人事局工作。

何闽旭在人事局工作期间,展现出了强烈的上进心和野心。

他利用自己的职务和人脉,为自己谋取了许多利益和机会。他先后担任过劳动人事局副处长、劳动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主任、丽水地委副书记、丽水地委书记等职务。

在这些职务中,他都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水平和管理能力,得到了上级和下属的认可和支持。

1988年,他调任丽水地委副书记。

何闽旭在丽水地委书记期间,更是大放异彩。

他推动了丽水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使之成为了浙江省的一个亮点。他也积极参与了“八八战略”的实施,为浙江省的改革开放做出了贡献。

1994年,他升任丽水地委书记。1999年1月,他被中组部交流至安徽工作,并先后担任池州地委书记、池州市委书记、市长。

2005年,他被任命为安徽省副省长,成为副部级高官。他的政绩显赫,深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赞誉。

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光环下,他逐渐滑向了堕落的深渊。他开始沉迷于女色,不顾廉耻和道德。他先后包养了三名情妇,其中两名还是姐妹花一名是大学生。

为了满足自己和情妇的奢侈生活,何闽旭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据检察机关指控,他共收受贿赂841万余元,其中包括现金、房产、汽车、黄金等。

2005年6月26日,安徽省池州市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池州626事件。4名乘车者与一名行人因碰撞发生争执,将这名行人殴打致伤,引发群众不满。

随后,在少数不法分子的煽动下,不明真相的群众越聚越多,发展到打砸抢烧,造成多名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受伤。

据了解,当时身为副省长同时未卸任池州市委书记的何闽旭,正和一名情妇在池州市辖的九华山上,接到报告后却不闻不问。

这件事情直接导致了何闽旭被查,此时他才刚刚升任安徽省副省长9天,他的好色,终于让他的仕途画上了一个句号。

2007年,在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何闽旭受贿案中,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中共十七大后公开审理的第一起副省级高官腐败案件。

何闽旭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人们纷纷对他的行为表示愤慨和鄙视,也对法院的判决表示赞赏和支持。

有网友评论道:“何闽旭是一个典型的‘情场吕布’,不仅好色无度,还贪污腐败,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他的下场是自作自受,也是对正义和法治的尊重。”

何闽旭的一生,是一个从高处跌落到低谷的悲剧。

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干部和领导者,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但是,他却因为自己的私欲和放纵而毁掉了自己的一切,最终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他的结局,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也是一个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坚守信念和原则,必须廉洁奉公和为民服务,必须抵制诱惑和保持清醒,否则就会走向灭亡和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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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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