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代的史官制度:太史寮和内史寮

商代的史官有多种类型,而且有了史官的机构太史寮,然而各类史官与太史寮之间的关系却不甚了了,因此,我们说商代的史官建制是初步的。到了西周时代,史官及其制度在商代的基础上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从而奠定了我国古代史官制度的基础。

史字的本义是狩猎之人,后借用为狩猎之事,史字是狩猎的工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活动的事务重心发生变化。作战、祭祀等事成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重大事务,狩猎之事衍化出作战祭祀这些重大事务,借用为狩猎之事的史还参与战争、祭祀等事。战争与祭祀的过程中需要使者和记事人员,故史又兼任出使、记事之职。

甲骨卜辞所载殷商史官的职责主要有征伐、祭祀、出使、记事共四种类型。在王朝中央可能设立了史官机构太史寮。

商代史官和太史寮肯定有某种关系,但目前限于材料,我们无法深入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为西周时期史官及其制度的成熟奠定了础。

西周中央王朝史官的两大机构是太史寮和内史寮,长官分别是太史和内史。在西周的早期和中晚期,这两大史官机构内部成员和地位有一定的变化。

西周中央王朝的史官制度中,太史寮与内史寮是最重要的两个史官系统,太史寮即太史官,包括大史及其僚友。相应地,内史寮应该包括内史及其僚友。

在商末周初,太史寮和内史寮是西周中央王朝的两大史官机构。太史友、内史友前后的顺序,反映了太史寮的地位略高于内史寮。

西周早期与中晚期一样,应当为两寮执政,晚期的毛公鼎、番生簋都提到除‘卿事寮’外尚有‘太史寮’,两寮相对主于一人。殷墟甲骨文中也有太史寮之称。

按道理不应该只在周初不设太史寮。西周早期有太史寮,太史寮与卿事寮并列行政,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既然太史寮与卿事寮并列行政,那么太史寮与内史寮就不是并列的,很可能是没有统属关系的各自独立的两大史官机构。

太史和内史分别是太史寮、内史寮的长官,在西周早中期太史的地位很高,相对地内史的地位一般,太史与太保、太宗身着相同的礼服对康王册命。在这一即位仪式中,太保、太宗、太史各有分工。大史地位与太保、大宗相同。

内史的僚属西周早、中期称为内史友,晚期称尹氏友,整个西周时期太史寮、内史寮两大史官机构始终不是统属的关系。两大史官机构的不同之处在于,太史及其僚友属于周王朝的官僚系统,其成员有时参与王朝的行政事务;内史及其僚友是周王的宫内史官,一般不独立参与行政事务。西周中期王朝册命制度建立后,太史不再参与册命事务,周王重要的册命赏赐均由内史系统的史官负责。

上文明确了西周中央王朝的史官机构太史寮与内史寮及其相互关系,现在对太史寮的长官太史的地位与职事进行考察。太史在铜器铭文中出现的频率,西周早期较多,中晚期较少。

西周初年担任太史一职的可能还有毕公。毕公为大史的史实,首先由郭沫若先生考证。西周时期的非姬姓太史,铜器铭文还没有见到,只有传世文献记载的辛甲一人。

据学者的研究,辛甲为辛氏,辛氏乃夏后启所封莘国的后裔。莘、辛声相近,莘后来演化为辛氏,辛氏为姒姓。

西周末年有史官叫辛有,其次子在周平王东迁后迁往晋国为董史,辛甲原是商王纣的官员,后弃殷奔周,奔周之后的辛甲地位很高,是周王最重要的几个亲信之一,辛甲还组织过进谏周王的活动。辛甲能收集百官进谏周王的箴辞,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太史的身份。

太史受王命赏赐大臣的,表示要永远效忠于周王,太史在赐“中”采邑的仪式中受王命赏赐大臣土地,可见赏赐大臣是西周早期大史的重要职责之一。史懋为王露筮,这表明卜筮也是史官的职责之一。太史参与周王举行射礼,大史在射礼中“释中、舍算,执其礼事”,此处的史趞曹可能是太史类史官。

西周时期,新王即位,通常要宣读先王的诏命,这一任务通常由太史负责,因为周初官制并不健全,尚无专管诉讼的职官,管诉讼之事一般由各级官吏完成,太史也可处理一些狱讼之事。太史兼司寇之职反映了西周太史的职责中有掌刑法一项内容。

政治地位相当。大正是高级领导,大史作为大正的佑者,也应该是高级领导。“在西周时代,大史是太史寮的长官,那么,这位与大史地位相当的大正,可能就是与太史寮相对的卿事寮的长官。

观测天象,为农事服务,是史官的传统职责,西周时期的太史仍负责这一事务。

观象制历;太史主管观测天象,星宿、历法不能有所差池,占候不要有所差失,应当循用旧法无所变更。掌狱讼刑法,劝谏君王,明商末太史有劝谏君王的职责。周承殷制,西周初年太史的地位并未下降,由此推断,周代太史也应有此职责。

太史主持、参与各种祭祀、礼仪,金文中虽未明确记载,但在各种重大的册命礼、赏赐礼中多有太史参与。殷代的大史即参与一些重要的祭祀礼,春秋时期的大史也参与祭礼,大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执掌礼仪之官。

西周时期太史地位很高,其职责主要有:赏赐大臣,参与射礼、朝觐礼,宣读册命,执掌狱讼刑法,观象制历,起草刑书,卜筮,劝谏君王,记事等。

内史的职责,内史执行周王之命册命赏赐诸侯官员,西周内史时常随军出征,内史参与田产登录的事务,接受王命视察地方、管理宫内事务也是内史的职责,内史传达王令,内史的职责主要是,接受周王和王后的命令,赏赐诸侯大臣,奉命出使,勘定田界,记录王命,书写宣读册命文书、重要文诰等。总体来看,内史寮史官职责与周王室关系密切。

除了太史、内史、作册等史官之外,西周金文中还出现了很多只有一般称为 “史”而没有明确所属的史官,即“史某”或“某史”。“史”后之“某”是史官之名,“史”前之“某”是史官之职。这些史官在具体的事件中也反映了一的职责,因此对于认识史官的职责有一定的作用。

西周铜器铭文中还有许多专职掌管文书、档案,契约等文件的史官,即书史、眚史、中史等。

西周中央王朝政权机构中设有太史寮与内史寮两大史官系统。太史寮 与卿事寮是并列的两大行政机构,其长官太史地位崇高,位列公卿。内史寮的地位相对较低,是周王室的史官。

西周时代太史的出身以姬姓为主,也有一些异姓,表明西周王朝开放的心态。太史的职责主要有:代王册命,为王占卜,执掌刑法,起草刑书,劝谏君臣,记事,参与各种礼仪等。

西周时代的内史属于周王的宫内史官,常伴周王左右,接受周王的差遣。与此同时,内史也接受王后的差遣。内史职责主要有:赏赐,出使,勘定田界,记录王命,书写宣读册命文书、文诰等。内史的长官叫内史尹或简称尹氏。


作册之称源于其造作简册,可以泛称所有的史官,但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内史,在有的青铜器铭文中,作册与内史联称,表明了二者的合二为一。在太史、内史、作册之外,铜器铭文中还有称“史某”或“某史”的史官,其归属不能确定,其职责主要有四方面:随军出征,书史负责拟定、颁发交易契约文书,眚史记录司法案卷,中史记录案件的过程等。

史佚是西周初期的著名史官,参与武王克商,参与了武王举行的献俘礼,参与了武王举行的献俘礼,规谏周王。鱼是成王时期的太史,在成王大会诸侯于成周时负责赞襄宾客礼仪的工作。

尹逸又名作册逸,武王时任作册一职,地位很高,经常在王左右,为内史类史官。

在武王为戡耆胜利举行的饮至礼中担任“东堂之客”。在武王克殷胜利后宣读纣王罪恶的策文,史佚与尹逸显非同一人,祝先生的这一论证是充分的。史佚是太史,尹逸是内史,二者不可混淆。

史佚、鱼,以及召公、毕公、祭季等太史,在西周王朝中具有崇高的政治地位,参与西周王朝的各种政治活动:伐纣克商,掳掠宝物,赞襄献俘典礼与大会诸侯典礼。

尹逸、棸子、微史家族等内史类史官在西周史官中的地位,虽不如太史辛甲、毕公高等人,但也绝非位卑之职。尹逸可能就是作册逸,在武王戡耆胜利后举行的饮至礼中“为东堂之客”。

西周后期内史由于是周王近臣受到宠信,地位上升,以棸子为代表的内廷官员专权乱政。

西周史官系统中有为数不少的异姓史官,如著名的微史家族。他们归顺周王朝后受到王室礼遇,担任作册史官之职。周王对包括殷遗民在内异姓史官的重用,不仅使殷商史官成为周王朝的顺臣,而且使这些史官继续服务于周王室,巩固了周王朝的统治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活动的重心发生变化。作战、祭祀成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重大事务,狩猎之事衍化出作战祭祀这些重大事务,借用为狩猎之事的史还参与战争、祭祀。战争与祭祀的过程中需要使者和记事人员,史又兼掌出使、记事之职。

甲骨卜辞所载殷商史官的职责主要有:征伐、祭祀、出使、记事共四种类型。

在王朝中央可能设立了史官机构太史寮。商代史官和太史寮肯定有某种关系,只是目前限于材料,我们无法深入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为西周时期史官及其制度的成熟奠定了基础。

西周中央王朝政权机构中设有太史寮与内史寮两大史官系统。太史寮

与卿事寮是并列的两大行政机构,其长官太史地位崇高,位列公卿。内史寮的地位相对较低,是周王室的史官。

西周时代太史的出身以姬姓为主,也有一些异姓,表明西周王朝开放的心态。

太史的职责主要有:代王册命,为王占卜,执掌刑法,起草刑书,劝谏君臣,记事,参与各种礼仪等。

西周时代的内史属于周王的宫内史官,常伴周王左右,接受周王的差遣。与此同时,内史也接受王后的差遣。内史职责主要有:赏赐,出使,勘定田界,记录王命,书写宣读册命文书、文诰等。内史的长官叫内史尹或简称尹氏。内史由于是周王的近臣得到周王的信任而地位显著上升。

作册之称源于其造作简册,可以泛称所有的史官,但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内史,在有的青铜器铭文中,作册与内史联称,表明了二者的合二为一。

西周早期作册隶属关系尚不确定,既有隶属于太史寮的作册,也有隶属于内史寮的作册。西周中、晚期,作册均已属于内史系统。

在太史、内史、作册之外,铜器铭文中还有称“史某”和“某史”的史官,其归属不能确定,其职责主要有四方面:随军出征,书史负责拟定、颁发交易契约文书,眚史记录司法案卷,中史记录案件的过程等。

史佚、鱼,以及召公、毕公、祭季等太史,在西周王朝中具有崇高的政治地位,参与西周王朝的各种政治活动:伐纣克商,掳掠宝物,赞襄献俘典礼与大会诸侯典礼。

尹逸、棸子、微史家族等内史类史官在西周史官中的地位,虽不如太史如辛甲、毕公高等人,但也绝非位卑之职。尹逸可能就是作册逸,在武王戡耆胜利后举行的饮至礼中“为东堂之客”。

西周后期内史由于是周王近臣受到宠信,地位上升,以棸子为代表的内廷官员专权乱政。

西周史官系统中有为数不少的异姓史官,如著名的微史家族。他们归顺周王朝后受到王室礼遇,担任作册史官之职。周王对包括殷遗民在内异姓史官的重用,不仅使殷商史官成为周王朝的顺臣,而且使这些史官继续服务于周王室,巩固了周王朝的统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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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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