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暴发户激增,商业大都市繁荣发展,商人们靠什么盈利?

引言

无论哪个时代,总有人能从籍籍无名的小商贩变成家财万贯的暴发户,令人羡慕。而在春秋战国时代,暴发户更是层出不穷,有记载的有陶朱公、子贡、吕不韦、白圭等。

他们白手起家,在战乱的年代谋求商机,为春秋战国的社会发展和商业都城的兴起做出了显著贡献,也为商人阶层带去了地位的提升。那么,他们是如何进行财富积累,从而成为暴发户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地位到底如何?

一、商人活跃,工商大都会之兴起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古代由青铜时代逐步进入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受到了冶铁业的冲击,社会生产飞速发展,社会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商业和城市的繁荣

春秋之初,各国贸易仍保持着西周“工商食官”的传统,为官商所垄断。春秋中期以后, 官商中的私人势力或私商的力量逐步扩大, 成为一支非常活跃的社会力量。

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是郑国,早在春秋初年郑国初迁中原时,郑桓公就与商人订立商人不背叛国家,国君不干涉商人经营的盟约。所以郑国的商业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郑商的足迹遍布黄河、长江南北。

春秋中期,私营手工业者的大量涌现,使商品生产日益增加,手工业各部门之间、工农业之间产品相互需求扩大,交换频繁,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由于铁器的大量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劳动者的剩余产品增多,出售余粮的数量和农户也相应增多,奴隶主通过租税剥削获得的多余农产品,也投放市场,为日益众多的工商业者提供了必需的食品。

商品生产的日益发展,促进了各诸侯国之间的商品流通。《左传》 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年)记载:

“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

说明晋、楚两国之间商品交流的历史源远流长。

到了战国,商业更加发达,各国的都城和很多大都市都变成了繁华的工商都会。《史记·货殖列传》载: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反映了社会各阶层与商业贸易活动密不可分的关系。

不仅农民要在集市上出卖多余粮食以换取货币,然后用于纳税和买回所需生活用品,一般手工业者也需在市场上出卖自己的手工产品以实现其价值。由于从事工商业较从事农业可以获取更多的利益,社会上便有越来越多的人为追逐利润而专门从事各种贩卖和商业活动。

《史记·苏秦列传》载:

“周人之俗,治产业,立工商,遂什二以为务”

大约其时各地操“周人之俗”而致力于工商,尤其是商业活动者不在少数。

这些趋利的商贾多数属小本经营,其中包括从事手工业兼营商业的个体手工业者, 但也有不少与农业、 手工业完全脱离关系的商人。

二、财富积累,从小商贩到暴发户

这些商人,通过资本的积累,可“家累千金”,一跃成为人人称羡的暴发户。对于春秋战国时期商贾的主要盈利方式,可简要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跨国”贸易。要进行这种“国际”贸易活动,诸侯各国对商旅贸易往来必须得网开一面,实行开放、扶植等优惠政策。如《左传》载:齐桓公

“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以为诸侯利。”

郑国还与商人立下互惠互利的盟誓,楚国给个别商人以部分免税特权,即使战国中后期开始严厉抑商的秦国,也对这种“国际”贸易持肯定态度,故秦宫可以得到不产于秦而又为秦所藏的大量珍奇玩 好。

除此之外,春秋战国时期比西周时期远为发达的水陆交通,把列 国各大经济都会连为一体,形成一个庞大的销售市场,给商贾们西行周,北至晋,南下楚,东驶齐造就了一个可以纵横驰骋的营利大舞台。

再加上各国金属货币的铸行,尤其是从春秋中晚期开始黄金成 为流通领域功能齐备的重要货币,为富商大贾跨越国界进行远程贸易 提供了便利。

《荀子·王制》载:

“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翩、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

可见,中原市场集散的贸易物品来自四面八方,种类还是相当丰富的。

文献记载春秋时期第一个从事“跨国”远程贸易的商人是郑国的弦高。前627年,弦高将西市于周,道遇秦师袭郑,当即

“以乘韦先牛十二稿师”

表示郑国早有防备,迫使秦军回师灭滑而还。弦高稿秦之物即是皮革、牛以及璧玉等贩运商品。战国时阳翟大贾吕不韦

“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

他也是靠“跨国”贸易起家的。

二是资本积累后的商品经营和高利贷。《史记·货殖列传》载:

“‘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此言多资之易为工功也”

这是春秋战国商贾们普遍明白的道理,他们懂得只有不断积累财富,在不断的循环利用中滚雪球,才能实现增殖。

所以他们决不会使已有的商品经营资本停止运动而肆意挥霍, 相反,他们还会把一部分商业利润追加到商品经营资本中去,以获取更多的货币财富。如范蠡

“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

并未就此中断商品经营资本的运动。

尤其是一些本小利微的买卖,商业利润恐怕大多投资到经营方 面了。可见商人只有通过连续追加商品经营资本,以不断重复为卖而 买这一行为,才会加速掌币财富的积累。

除此之外,货币借贷也是一种古老的资本形式。先秦时期的借贷产生于西周,到春秋战国便盛行开来,形成了粮食借贷和货币借贷两种形式。而货币借贷也可分为两类:一是常利借贷,一是高利贷。

《越绝书》载:

“子贷金钱千贯(百万)”,年利率为“什二”,一年便有“千户之君二十万”

这就属于与经营工商业一般利润率相同的常利借贷,而多于“什二”之利的货币借贷则是高利贷。

《史记·货殖列传》载:高利贷的主要对象是小生产者,

“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而上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

所谓“倍贷”就是指利息百分百,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

通过收取高昂利息,商人的资本得以延续,这是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盈利的一种手段。同时,强有力的“跨国”贸易,为艺高胆大的小商贩提供了致富道路,成就了春秋战国时期“家累千金”的暴发户群体。

三、突破限制,富商大贾的金钱魔力

随着暴发户的崛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已然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然而当时诸侯称霸,前文也提到只有在诸侯国允许的情况下,商人才能进行“跨国”贸易,所以诸侯和贵族的压榨是初期商人地位不被认同的主要原因。

暴发户的出现,把商人阶层从中隔开,处于社会底层的小商人经济地位与个体小农并无差别。而个别富商大贾却凭着雄厚的金钱突破种种限制,改变了自己的地位,甚至能参与到政治中去。

如吕不韦,他依靠金钱的魔力,为官入仕,成为士大夫中的一员,可以购置土地跻身地主行列,甚至参与高层政治斗争,通过资助秦“质异人”而拜相封侯。

不仅如此,春秋战国进期鼓励商人放仕,途径多种多样。一是选举入仕。如齐桓公时曾任命三大夫主选举之事:

“使鲍叔识群臣之有善者”

又规定工贾

“凡于父兄无过,州里称之,吏进之,君用之”

这种从工商阶层中选举举荐官吏的做法,在春秋战国乃至后世封建王朝都是空前的。

二是通过政治投机入仕。《史记·吕不韦列传》中,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此后,吕不韦立子楚,献美姬,号促父,著《吕览》,私太后诸端。从中处处显露着吕不韦这个商人政治家的机诈、聪颖。

由此可见,“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认知在春秋战国时期也被体现得淋漓尽致,金钱的魔力被诠释得明明白白。但最终,因为封建主义的抑商政策,商人在整个古代社会的大环境下,仍处于社会最底层。只有少部分脱颖而出。

结语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矛盾重重。商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乱世中自力更生,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但是春秋战国时期仍以农业生产为主,暴发户的出现虽然带动了经济发展,自身的地位也随着资本的积累得到提高。可这终归是一小部分人。

这就告诉我们,在当今社会,也只有不断努力的人才有资格脱颖而出,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经验教训。


参考资料:

《史记》

《左传》

《越绝书》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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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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