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明史》列为六大奸臣之一,历经四起四落,专擅朝政近二十年

严嵩(1480-1567),明代内阁首辅、权臣、书法家,被《明史》列为六大奸臣之一。他的发迹之路可谓曲折坎坷,历经四起四落,最终专擅朝政近二十年。


严嵩少年聪颖,十岁中秀才,十九中举人,二十五岁中状元。初任庶吉士、编修,后因病退官归隐。正德七年(1512年),应袁州府知府姚汀之邀,总纂《正德袁州府志》。

刘瑾倒台后,严嵩复出仕途,在南京和北京的翰林院任职多年。嘉靖十五年(1536年),升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在大礼议争论中,他先反对后支持皇帝称宗入太庙的主张,得到了明世宗的信任和赏识。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内阁首辅夏言罢相闲住,严嵩入阁为首辅,并加少保、太子太保等职。他借鞑靼入侵河套之机诬陷夏言谋反,并将其斩首。此后他排除异己,结党营私,在朝中大权独揽。

严嵩在位期间,贪赃枉法,陷害忠良;同时纵容子孙骄奢淫逸;又因顺从皇帝沉溺道教而荒废政事;更因怯懦无能而使边疆失守民生困顿。晚年因事触怒明世宗而失势退休。隆庆元年(1567年),其子严世蕃案发而被捕处死。其恶行败露后,明穆宗下诏将他罢职削籍为民,并没收家产治罪其党羽与家人。


隆庆元年(1567年),87岁的严嵩贫病交加,在全国人民唾骂声中死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4

标签:翰林院   忠良   正德   道教   贫病交加   排除异己   明史   奸臣   嘉靖   朝政   内阁   元年   皇帝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